她之前来马场都是跟小秋一起,因此,对于爹地如此的贴心之举,不禁深感意外与好奇。
霍隽尧摸摸她的头,笑着反问:“你刚刚一进来不就吵着要找这匹叫小居的白马?”
“哇塞,爹地你要不要那么厉害?这才多久的功夫呀,你不仅从别人手里带回小居,而且还让马上的主人同意卖给你,噢天,爹地,我崇拜你。”
想当初,无论她怎么软磨硬泡,对方就是不肯将小居卖给她,哎,她的rp是有多差呀……
“好啦好啦,爹地接受你的崇拜。事不宜迟,快去吧。骑完马过来湖边吃烧烤,我和你妈咪在那等你。”
见时间都已经11点了,霍隽尧赶忙催促她。
“ok,那我去啦。你和妈咪好好过过二人世界,嘻嘻。”
霍丹妮朝他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随后又抱了抱小居,“亲爱的小居居,咱们走吧。”
话落,她手脚麻利骑上她心爱的小白马,慢慢往远方走去。
霍隽尧与宋浅影并肩站在原地,看着她坐在马背上渐行渐远,不约而同叹一口气。
但愿小居的存在,能让她真的开心一些……
“老公?”
“嗯?”
“我们去烧烤吧,给妮妮烤她最爱的鸡翅膀。”
“好!”
……
——————
虽然有人说过,在马场骑马的感觉,远远无法与真正的大草原相提并论,可或许是因为这个马场占地辽阔,又或许霍丹妮长这么大,还没去过真正的大草原,所以,当她跃上马背时,却立刻有一种驰骋疆土的自豪感。
茫茫无际的绿色草地,蓝天白云,构建出一副美丽的图案,青草飘香,阳光明媚,一切,美得不像话。
人活着,不就是凭着一股精神气么?
不管你处于哪个阶层,也不管你遇到多少烦心事,骑着马跑一圈,那些所谓的负面情绪,绝对会被自由奔放的感觉,冲刷得一干二净。
此次此刻,霍丹妮是这么想的,可当她骑着马儿跑出几公里,远远地,就看到风迟与田诗诗共乘一骑朝她缓缓走来时,稍早之前武装起来的坚强堡垒,全部崩塌……
听爹地说起他与田诗诗有婚约是一回事,但她却万万没有想到,仅仅是隔了一天,他们就以这样的方式遇见。
此时此刻,如果她够有勇气的话,她应该策马奔腾迎上去,大声质问他:为什么不跟她联系?为什么要玩弄她的感情?为什么要背着她跟别人订婚……
可惜,女孩儿的矜持,让她没有第一时间选择这么做,而是下意识就当起鸵鸟,夹了一下马腹,扯了一下缰绳,往旁边的岔路奔去。
“风迟哥,真是不好意思。原本还想好好跟你一起赛赛马的,却没料到马儿竟然中暑了。打断你的雅兴,我心里真不好受呢。”
田诗诗转过头,一脸歉意望向坐在她身后的风迟。
从她的角度,男人绝美的容颜,在阳光下泛着神圣的光辉,高贵而不可攀。
不可否认,这是她见过最帅的男人,每一次,只要一想到他会是自己未来的丈夫,心里就会涌上浓浓的自豪感。
看来老天对她还真不薄,给她一个权势滔天的老爹,又给她美丽的外表以及聪明的脑袋,最后还让她遇上这么一位矜贵极品的男人,她想,她上辈子不仅仅拯救了银河系,她应该是拯救了整个宇宙。
对于田诗诗毫不掩饰的迷恋,风迟并未给予任何回应。
他只是淡淡地应一声“没关系”,视线就往某个岔路的方向瞥,思绪,早已随着霍丹妮娇小的身影飘远。
小丫头怎么来这了?
见到他跟田诗诗在一块,伤心了吗?
他眸光悄悄闪了闪,迅速敛去眼底的异样。
田诗诗并未留意到他眼神的细微变化,继续用一副小女孩的姿态对他说:“风迟哥,我还要谢谢你救了我呢。如果不是因为你,指不定我得变成sān_jí残废了。”
他们本来是一人一匹马,谁知骑到半路,马儿突然中暑晕倒,她一时不注意就从马背上摔下来,幸好风迟眼明手快及时跳下马背把她接住,若不然,她心想,自己绝对得受伤。
于是,经过这次惊险的遭遇之后,她对风迟的好感度,蹭蹭蹭上了一个层次。
反正无论如何,这个男人,她田诗诗要定了!
“举手之劳而已,换做别人,我也会救。”
风迟还是那副淡淡的口吻。
然,他越是这样,田诗诗越对他有兴趣。
不管男人女人,潜意识里都有“征服”的因子,而优秀的人,更会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就是这样的。
只要我看上你了,你越是不喜欢我,越是对我冷淡,我就越是要使出浑身解数,让你投降,让你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田诗诗深信,有了婚约这层约束,再加上自己本身足够有魅力,不出十天半个月,风迟一定会对自己俯首称臣,所以现在,她急需要做的,就是创造无数个两人能在一起相处的机会。
想到这儿,她笑靥如花对风迟说:“风迟哥,要不下次我们再来吧?”
“好!”
风迟心不在焉应一声。
“那现在差不多是午饭时间,我们去哪里吃呢?”
田诗诗又问。
这时候,风迟哪还有心思顾着吃东西,不过,田诗诗是他带出来的,他也不可能为了妮妮把她丢下,于是,尽管再不情愿,他还是沉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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