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在选择辅佐太子的东宫官属上的措施,又从侧面对上面的疑问提供了旁证。他一改曹魏后期东宫“制度废阙,官司不具“的情况[12],不仅配齐官属,而且极重人选。对于东宫主要官职的太子太傅和少傅,“武帝后以储副体尊,遂令诸公为之,以本位重,故或行或领。”[13]其元老诸臣和宗亲近支如荀顗、齐王司马攸,杨珧、汝南王司马亮、石鉴等相继出任太子太傅[14],任恺、李胤、山涛、卫瓘等皆曾任过太子少傅[15],贾充、杨骏亦曾行太子太保[16]。东宫的其它官属,也都是当时的清望之士或名臣之后,如王衍、乐广、傅祗、郑默、郭奕、卢浮、华峤、卫恒、夏侯湛、李重、魏混、华谭、阮浑等[17],其中有许多人后来出任过西晋政权的显要之职。他们到东宫任职,一方面说明东宫官属为清要之官,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武帝为使惠帝能继承其打下的江山而作出煞费苦心的安排。
惠帝能保住太子的地位,并在武帝死后成为全国的最高统治者,固然是由于许多因素的相互作用,如杨元后对武帝的劝告,得到贾充及其朋党的支持,还有惠帝之子愍怀太子(司马遹)的聪慧[18],以及武帝因受自己主观意愿的影响而偏听偏信等,但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武帝相信惠帝在大臣的辅弼下,能保住他所创下的基业。武帝的这种信心,是在什么基础之上产生的呢?将其所受的蒙蔽除去后,历史上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这也正是本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晋惠帝的智力水平
历来对惠帝其人都较少评论,在一些论著中多以白痴二字轻轻带过。但是,在科学发达的今天,在各研究领域中都应引入现代科学概念,而不应继续沿用一些缺乏明确定义或易于使人产生误解的概念。故此,要搞清晋惠帝是否确系白痴,首先需要把白痴的定义明确下来。
在精神病学概念中[19],白痴(idiocy)属于智力缺陷(y)中最重的一类[20]。白痴患者多伴有其他生理异常,如头颅形态异常,头或肢体与躯体的比例畸形等;大多数不能说话,只能发出一些表达其情绪的原始呼号,也不能理解别人言语的意义;感觉迟钝,对普通的物理性危险(如车辆、火等)不知道躲避。
痴愚(iile)是较白痴症状稍轻的一类,也常伴有身体异常或畸形,情绪幼稚,能学会言语,但有的吐词不清,词汇贫乏;经教育、训练后,可能学会写自己的名字,读短的句子,叫出普通常用物品的名称,但理解力极差,对数的概念十分模糊。痴愚与白痴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知道躲避普通的物理危险。
愚鲁(moron)是智力缺陷中最轻的一类,一般无身体畸形,言语发育较好,但发展较正常儿童为晚,运用日常生活词汇一般无困难,但对抽象概念性词汇掌握极少;虽然感觉器官完好,但知觉不灵敏,理解周围事务很迟钝,缺乏主见而意志薄弱,易于为人所引诱或利用;可能有正常的情绪反映,不过常限于一些原始的简单情感,而且只能用直率而粗野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三类患者中,白痴与痴愚的生育力很低,愚鲁的生育力接近正常。
除去以上的一些症状外,在临床上还常采用智力测验来辅助诊断,一般规定智商(intelligencequotient)在20以下者为白痴,20~50者为痴愚,50~70者为愚鲁。
不过,我们既不可能测定一千多年前晋惠帝的智力商数,也不可能进行各种现代的临床检查,只能根据史料中的有关记载来分析。前面已提到,在惠帝即位前就多次有人向武帝提出其不能治理政事,其继位后也一直大权旁落,成为受人摆布的傀儡[21],因此,其智力发展较常人为低,是可以确定的。但究竟低到什么程度,则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一、阅读和书写能力:在前面所引的史料中可看到,在回答武帝送来的“密封疑事”时,是由给使张泓作草,而由惠帝自己抄写呈给武帝的。这并不是孤立的记载,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在武帝死后,“或告(汝南王)亮欲举兵讨(杨)骏者,骏大惧,白太后,令(惠)帝为手诏与石鉴、张邵,使帅陵兵讨亮。”[22]在惠帝继位后,“凡有诏命,(惠)帝省讫,入呈太后,然后行之。[23]当汝南王亮、卫瓘等成为贾后掌权的障碍时,贾后就利用楚王玮与他们之间的矛盾,“乃使(惠)帝作密诏令玮诛瓘、亮。”[24]将这几条史料联系起来,可以看到惠帝既能书写,也能阅读较为复杂的文字材料。当然,这里还存在着一个问题,即贾后在被废时曾说过:“诏当从我出,何诏也?”[25]这句话应该怎样理解呢?我认为这里指惠帝为她所把持,诏书一向是由她传出去的,再则她挟帝已久,诏书多出于她意,故有是语。并不能据此而否定上引史料中的诏书是出于惠帝之手。而且,在史书中对他人矫诏是有明确记载的,以别于出自帝手之诏。如“贾后矫诏,使后将军荀悝送(杨)太后于永宁宫。”[26]“(楚王玮)遂勒本军,复矫诏召三十六军,……又矫诏使(汝南王)亮、(卫)瓘上太宰、太保印绶、侍中貂蝉,之国,官属皆罢遣之。”[27]“(贾)后使黄门侍郎潘岳作书草,令小婢承福以纸笔及草,因太子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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