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任义问,“她的综合素质比你高一些,操作更细腻,装备比你好,但她还是输了,为什么?”
武君卓:“我也很好奇,我其实对自己没把握。可能是她放水了吧,打累了或者觉得帮公会搞垄断良心有愧。她确实比我厉害,手速比我更快,dps比我更高。”
任义:“不止这些。人还比你年轻比你漂亮,满分100的话在我这里至少有76分。还有。关键是,人家比你有钱得多。她以前是自走棋的头部主播,人美多材,至少年入千万。”
武君卓:“确实,虽然我很不爽,但找不到任何反驳你的理由。”
任义:“你要不要考虑出卖一点色......抱歉,你没有色相,出卖一点惨相,说不定夜如兰就喜欢你这种姿色一般但身世坎坷的老男人。我看二位之间甚是惺惺相惜,如果你能傍上她,再顺着她勾搭上神权公会,对我们工作室的发展会很有帮助。”
“而且你还能靠这层关系保住业务部长的职位。我觉得开会就睡觉,刷图被单杀,招人被拒绝,赢女人靠对手放水,除了胃口大到能吃一整份双人餐一无是处,的三无职员不配担任业务部长的要职。我们工作室以后会引进不少年轻上进的人才,你觉得呢?”
武君卓:“很喜欢网上看到的一句话,‘我对象回消息的速度要是有你的嘴一半快就好了’。夜如兰可能是精力值低操作下滑,但她一直在战斗,状态火热,而我还没有热身。我赢了就是赢了。就算夜如兰比我有钱比我年轻比我技术好,她还是我的手下败将。”
任义:“我也很喜欢在网上看到的另一句话,‘我男朋友的下面要是能有你的嘴一半硬就好了’。”
“任老板如此气急败坏,难不成是买了?”
“没有。”
“买的还是夜如兰?”
“证据。”
“你来,我给你一句忠告。”武君卓凑向任义耳边,“dg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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