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四年,曹操占据许都,挟天子以令诸侯,许田打猎之后,朝中人人义愤,国舅董承献计,衣带诏事件便发生了。
时值四月,芒种才过,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让人内心很是压抑。
许都城南,花衣巷尽头,一座破旧的小酒馆坐落其中,酒馆外面旌旗破旧,经过雨水洗礼后,垂头丧气的耷拉在旗杆上,毫无生气。
店内却是另一番景象,一弱冠少年,身穿麻衣草鞋,袖子高高挽起,打着一盆清水,麻利的擦洗屋内待客物件。
“草拟吗,曹操,你厉害,老子前来献计,连门都进不去。”
“我沈跃还就不信了,不做你曹操的谋士,我就没饭吃了,我特么还能做生意,腰缠万贯。”
三个月前,沈跃穿越了,了解到朝代背景信息后,他满心欢喜的跑到曹府出谋划策。
谁知守卫只当他是疯子,提着棍子便将他赶回来。
接连几次都是这样,让沈跃有些心灰意冷。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唯一的叔父因为连日阴冷,痨病发作,长辞于世。
好在叔父临走前留给他一间破酒馆,平日里来往三两个客人,挣个几钱,勉强能吃得上饭。
这些天阴雨连绵,客人也没几个,趁这时间,闲不住的沈跃,将酒馆内外打扫的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他端着污水,骂骂咧咧的走向门边,对着外面青苔密布的青石板路,猛的泼出去。
想的太入迷,门外刚进来两人,看到一盆污水冲过,连忙闪身躲开,却也沾上不少污渍。
“哎呀,对不住,实在抱歉!”
他连忙赔礼,从屋内拿出干净毛巾递与二人。
“小子,你无故泼水,想讨打吗?”
其中一人身高八尺,膀大腰圆,怒目圆睁的看向沈跃,他满嘴络腮胡子,看起来煞是凶恶。
而旁边一人,青衣长衫,腰佩长剑,温文儒雅,颇具书生气质,只是一张五官端正的脸,被一双招风耳全毁了。
青衣中年人按住一旁暴躁的络腮胡子,朝着沈跃笑道:“无妨,我兄弟二人,出门仓促,又遇小雨,便想找个酒馆饮下两碗,去去寒气。”
一听有生意来了,沈跃眼前一亮,忙招呼道:“客官里面请。”
络腮胡子冷哼一声,虽被哥哥按下,但心中仍有不满,将腰间长剑解下,重重的摔在桌子上。
“三弟。”
青衣中年人低声喝道。
听到哥哥有些许不高兴,络腮胡子转移话题:“那小子,赶紧把你店里的好酒好菜全都上来,酒要最烈的!”
两人赶了半天的路,身上早已湿透,若是不痛饮两杯驱寒,将来落下病根可就麻烦了。
沈跃麻利的从后厨端来两碟鹿肉,又上了一坛子杏花春,络腮胡子脸色这才稍微缓和。
“小哥一人顾一店,店内还如此整洁,当真不错。”
青衣男子饮下一杯后,呼出一口浊气,称赞沈跃,随后他自报家门:“在下刘云,字言德,这是我三弟,姓张,单名一个朔。”
旁边的络腮胡子正欲说话,却被桌下的刘云死死的按住拳头。
刘云,张朔。
并不出名。
沈跃衡量一番,点点头:“在下沈跃,字多余。”
刘云点头,又环顾一番酒馆:“小哥家中可有什么人?”
“都没了。”
“哦。”
他打量一下面前的少年,眉若弯刀,目含星辰,皮肤白皙,煞是清秀。
“小哥可有什么打算?”
“没打算,准备卖酒,将我的酒卖往全国各地。”
络腮胡子张朔嗤之以鼻:“哼,哼哼。”
刘云笑道:“大丈夫一生在世,怎敢偏安一隅?我与三弟千里迢迢,来到这许都城中,就是准备投刘备刘玄德,共创大业。”
“刘备?”
沈跃摇摇头:“他不得行,要投就投曹操。”
刘云一脸不解:“这是为何?我听说,前几日陛下还封刘玄德为左将军,他此刻可是刘皇叔啊?”
“刘备这家伙,满口仁义道德,到处拉关系,扯大旗,仗着自己是皇叔,就到处借城池。”
沈跃侃侃而谈:“反观曹操,就当真是一代枭雄了,敢打敢拼,胜不骄,败不馁,白手起家,真是厉害。”
“小子!你找死!”
络腮胡子张朔怒目圆睁,似要吃人一般。
“失礼了小哥。”
刘云满眼歉意的笑笑,在桌下猛跺张朔一脚,疼的张朔龇牙咧嘴。
“无妨,我知道,你们参军,就是偶像嘛,我侮辱了这位大哥的偶像,他生气很正常。”
沈跃犹自不觉,继续补了几句:“说实话,我也不想偏安一隅,我之前想投曹操献计来着,被门卫打回来了。”
“这帮看门狗!”
他愤愤的又补上一句。
“献计?”
“这不建安四年了,他快和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了,曹操这比,大意之下,放走了刘备,我当然要去跟他说,不管刘备这大耳贼说些什么,都弄死他,不然将来就是个劲敌。”
刘云和张朔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随即两人摇了摇头,怕是这小哥,以为两人是外来人,在这诓他们,以博得内心成就感呢。
话不投机半句多。
刘云忽觉这顿酒索然无味,便笑着丢下二十钱放在桌子上:“小哥,我等要继续出发了,多谢款待。”
说完,不等沈跃搭话,两人快步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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