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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老子》第六十章
发信站:北大未名站(2001年04月09日22:59:41星期一),站内信件
老子道经德校释
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亨小鲜。
罗振玉曰:“亨”,王本作“烹”,与景福本同。释文出“烹”,注:“不当加‘火’
。”则王本原作“亨”,今改正。景龙本、敦煌本均作“亨”,御注本、敦煌庚本作“
享”。又“鲜”,敦煌辛本作“腥”,注:“河上作‘鲜’。”
谦之案:遂州本作“厚小腥”,“厚”字误。范本作“亨小鳞”,注:“小鳞,小鱼也
。治大国譬如亨小鳞。夫亨小鳞者不可扰,扰之则鱼烂。治大国者当无为,为之则民伤
。盖天下神器不可为也。”鳞、神为韵,于义可通。又“腥”字,成玄英疏:“腥,鱼
也;河上公作鲜字,亦鱼也。”唯腥有臭义。楚辞涉江“腥臊并御”,注:“臭也。”
又“肉则麋腥”,疏:“生肉也,又为○。”通俗文:“鱼臭曰腥。”作“腥”义短,
仍从碑本作“亨小鲜”为是。孔广森诗声类三“亨”字下曰:“案‘亨’、‘烹’、‘
享’三字,后人所别,古人皆只作‘亨’字,而随义用之,其读似亦只有亨音。”河上
注:“烹小鱼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淮南齐俗训引老子曰:“治大国
若烹小鲜,为宽裕者,曰勿数挠,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皆合老子古义。
洪颐烜曰:按韩非子解老篇:“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
伤;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
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苦烹小鲜。’”“若”是“苦”字之讹。
易顺鼎曰:旧注皆以烹小鲜为烹小鱼,然义颇难解。道德指归论治大国篇云:“是以明
王之治大国也,若亨小澌。”亨,通也。“澌”者,说文云:“水索也。”水索谓水将
尽。亨小澌,谓通极小之水,若行所无事矣。“亨”读如字,后人误读为烹,“澌”与
“鲜”古字亦通。诗“有兔斯首”,笺:“斯,白也。”今俗语“斯白”之字作“鲜”
,是其证。小鲜即小澌也。
谦之案:洪、易皆颇迂曲其说,惟以此知“若”字疑本或作“苦”,“鲜”字疑严本作
“澌”,是也。又韩非解老引“国”下有“者”字,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
者’字。”王先慎曰:“治要有‘者’字。”今案三国志卷四十四陈寿评,“治大国者
若烹小鲜”,后汉书循吏传注引“理大国者若亨小鲜也”,蜀志姜维传评引“治大国者
犹烹小鲜”,皆有“者”字。北堂书钞二十七引“治国若烹小鲜”,后汉书逸民传引“
理大国若烹小鲜”,类聚五十二、淮南齐俗训、文子道德篇引“治大国若烹小鲜”,均
无“者”字,同此石。又马其昶曰:“诗毛传云:‘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
则知治民。’义出老子。”
以道邪天下,其鬼不神。
顾广圻曰:傅本“下”下有“者”字,与各本全异。
王先慎曰:治要引老子亦有“者”字,盖唐人所见老子本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有“者”字。
谦之案:柰卷、室町、彭、赵亦有“者”字。
又“邪”,傅本作“莅”。毕沅曰:“古‘莅’字作‘○’,亦通用位,俗作‘莅’及
‘邪’,并非也。”陆德明曰:“邪,古无此字,说文作‘○’。”易顺鼎曰:“按淮
南俶真训注云:‘以道○天下,其鬼不神。’‘○’乃‘莅’之正字,知高诱所见老子
本作‘○’,作‘莅’与‘莅’者非也。此与说文引老子书‘盅’字,同为古文之可宝
贵者。”
谦之案:“○”与“莅”义同。“邪”,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
临也。”“○”,玉篇:“力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
即以道临天下也,与“邪”无二义。“邪”字见诗经,说文未收,非古无此字。
谦之案:论衡知实篇曰:“故夫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渺茫恍惚无形之实。”
以“贤圣”与“神”对举,其谊出于老子。又王道曰:“传曰:‘国将兴,听于人;国
将亡,听于神。’圣人以道临天下,则公道昭明,人心纯正,善恶祸福,悉听于人;而
妖诞之说,阴邪之气,举不得存乎其间,故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韩非子引“非其
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字,是也,傅本
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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