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手如登山,一步一重天。”方育像《一代宗师》里的叶问一样,踌躇满志地跟赵健大哥抱了抱拳。
赵健大哥倒是很世故地没理他这一套,兀自拿着手机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发着语音消息:“小琦啊,你朋友的事基本上成了,雷总那边还得靠你······”
方育似乎明白了什么,难怪曾琦这几天看他的眼神都有些雀跃,这个人总是喜欢不声不响地在方育背后为他做点什么,为今之计,方育需要的她再清楚不过,所以才有了这些,方育决定一定要把宣传片做好,也一定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因为他还是害怕会发生些什么,因而,他必须将危险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不只是为了自己。
方育回到家,发觉哥几个竟然弄起了火锅了,不大的屋里,牛肉、羊肉、啤酒、洋酒应有尽有,热汤蒸腾起的热汽扑面而来让人有些恍惚。
“咋回事?知道我要拿一批款了,替我庆祝呢啊?”
包子见方育进门,兴冲冲地迎了上来:“你不知道,我俩之前辞职了那钱,乐子他表哥给邮过来了。”
“怎么这么复古,还邮过来?”
“嗨,之前不是闹的不愉快嘛,我俩把他都拉黑了,他想给我们借钱才发现的。”乐子站起身来把小料端了过去。
“要说乐子他表哥是真够意思,不但给结了钱,还给我介绍了个好公司,让我去应聘。”包子把方育拽到了桌子前。
“他啊,也大概知道我的情况了,还答应我帮我先瞒着家里,让我先赶紧找工作。”
“唉,你这表哥人不错啊,那今儿咱是三喜临门了,那得喝点儿啊!”方育有些被喜悦冲昏了头脑。
包子赶紧贴到方育耳边耳语悄声道:“喝鸡毛,一会儿余飞他前妻过来。”
“啊?!余飞,愣着干嘛,赶紧打扮打扮啊!”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余飞不但没吃上火锅,还在方育、乐子、包子三人的督促下又是洗澡又是换衣服,方育甚至找出自己只穿过一次的丝绸衬衫,让余飞壮壮声势,四个人忙活了半天,莎莎姗姗来迟。
出乎意料的是,两人并没有一见面就直接火力全开,莎莎不卑不亢地坐在了余飞的旁边,不紧不慢地吃着火锅,大家都不敢多说什么,维持着最基本的场面上的和谐。
“怎么想起来找我了?”余飞率先开口。
“我倒想看看,是什么让我们余飞连家都不想回了。”莎莎眉眼生得凌厉,生气起来显得不怒自威。
“这该问你啊。”
“问我?随便,看吧。”
“这样吧,弟妹,余飞不说,我来说。前一阵我进去,余飞没少上下打点,我也听说用了你一些积蓄,但是你放心,欠下的我一定还,给我点儿时间,这杯我干了。”方育知道,仅凭借余飞是很难解决当前问题的,一直以来他也想为这两个人做出点什么,不如就是今晚吧。
“来,我也叫弟妹吧。金樽清酒斗十千,方育干完我再干。”包子也像那么回事儿的举起了酒杯,一股脑咽了下去。
“酸死你吧,包子,啥不说,全酒里了。”乐子也加入了战团。
自古以来,中国人解决问题最好使的东西绝非武器,而是酒。几杯酒下肚,莎莎的怨言再也难以经受理智的压抑,余飞的牢骚也随之决堤,针尖对麦芒的局面如约而至,好在问题都说出来便离解决不算太远了。
“我就问你,我整个人都交给你了,替我花点钱,你乐意不?”酒过三巡,莎莎早已无怨可发,最后的话更像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我巴不得全给你花!”余飞难得将自己灌醉。“我也问你,咱们得要个孩子吧,别光咱俩人花,给孩子留点儿成不成?”
“成!”
余飞万万没想到“佛系”了半天,最后还是“穿肠酒肉”最能解决他的烦忧,告别了许久的滚滚红尘再次向他拥来,在一帮单身狗的注视下,他甚至开始有点庆幸自己的决定。
时至午夜,街风晚凉,依旧有刹那不停的车灯和高楼上的点点星火照亮前路,街上的行人不多也不少,大多都瑟缩在衣服里,兀自奔往回家的方向。莎莎挽着余飞的手,像刚认识时那样依偎在他的怀抱里,两个喝的醉醺醺的人在风中摇曳,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当然不关心,只觉得从未离开的靠的更近了。
这当口儿,莎莎凭借自己仅剩的职业病觉察到什么:“老公,你别动,好像有人跟踪咱们。”
寻常情况下,余飞会任由莎莎发挥她的特长,自己只会在批评教育上体现一下价值,但今天似乎有所不同,一股莫名的力量涌上胸膛,似乎不喊出来就要炸裂了一样。
“再他妈跟着,我一个一个给你们剁了!”余飞就像当阳桥上的张飞一样,不但是跟踪那几个人,所有的行人都就此驻足。
“老公,你还有两下子。”
于是,余飞和莎莎靠的更近了,两个人不知什么时候一起晃悠到了家。而他们也永远不知道,所谓跟踪他们的那几个人,其实是不放心他们俩的方育、包子和乐子。
当期望一次次地幻灭,当苦涩渐渐浓烈到难以化解,当自认为毁掉了所有的一切。太多人会因此驻足停歇,就此消沉,亦或是醉生梦死,太多人主观臆断地对自己下了定论,并局限在自设的情境里自顾自的伤神,绝大多数人意识不到自己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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