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非走进书房的时候,看到宁雅柏和宁雅枫兄弟俩正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好不悠闲。
看到妹夫进来,宁雅柏立刻招呼道:“来了。快过来,今天才从虎阳那边送来的松顶毛峰,尝尝味道如何。等下你带一些回去慢慢泡。”
池非在他们旁边坐下后,端起放到他面前的茶杯慢慢喝了起来。
“怎么样?”宁雅柏一脸期待地问道。
“这茶是挺香的。”
“就这样?没有别的感想?”
“呃,总之就是挺香的。”
正坐在一边看热闹的宁雅枫放声大笑道:“哈哈哈,我就说阿真跟我一样都是俗人一个,喝不出你这宝贝毛峰有什么特别之处。
阿真我告诉你,你来之前我就跟大哥打赌,说你铁定跟我一样,品不出这毛峰贵在哪里。
他偏不信,这下无话可说了吧,哈哈。”
宁雅柏有些失望地看了池非一眼,然后叹气道:“知音难求啊。”
听他这样说,宁雅枫更是笑得捧腹不止。
池非苦笑道:“大哥,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我这人对茶叶没什么研究,品不出那么多花样来,最多只能大致分个好坏而已。你原本就不应该跟二哥打这个赌。”
宁雅柏想了想,也觉得是不该跟弟弟打这个赌,于是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是人都有嗜好,宁雅柏这个宁家长子也不例外。
别的世家公子哥普遍是贪花好色,又或者是好吃好喝。口味高一些的喜欢收集古董旧籍,又或者是以文人自居整天吟诗作对。
而宁雅柏的嗜好就比较特别,他喜欢喝茶和品茶。
这个嗜好不知是否跟他从小待在西北有关。
西北气候干燥、土质贫瘠,当地蔬菜不仅种类少,而且数量也不多,很是金贵。
由于当地蔬菜又少又贵,为解热毒,不仅胡人喜欢喝茶,西北人更是嗜茶如命。
许多西北人在晚上吃完饭后,都会泡上一壶茶慢慢享受。
宁雅柏不仅也有这个习惯,而且他还慢慢养成了喜欢品茶的嗜好。
以前每次回京的时候,他都会买上一大堆好茶叶带回西北慢慢品尝。
后来西北叛出朝廷后,他这个习惯就被强行中断了。
现在重新回到中原,他这个嗜好终于可以得到彻底满足。
池非在喝茶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大舅兄,发现他好像比之前更黑了,忍不住问:“我说大哥,这应该不是我眼花吧,你都回来十几天了,怎么不仅没有稍微变白,反而越来越黑了,这是怎么回事?”
宁雅柏颇为兴奋地说:“最近我在研究如何才能让火枪兵在马上作战,最好是像在平地那样在马上组成火枪阵。”
“为什么突然会有这种想法?”
“其实也不算突然,之前我和李将军在南方一路征战之时,在临近江阴城郊外遇到了一支数万人的胡人伏兵。
我们就在城郊那里跟胡人打了一仗,虽然最后化险为夷,但还是损失了四千多人马。
自开始远征以来,这是我们伤亡最大的一战。
当时由于胡人偷袭得太过突然,我们连布阵防守的时间都没有,这才被胡人给打了个措手不及。
还好李将军经验丰富,很快就稳住了阵脚,这才最终颇为惊险地打赢了这场仗。
自从这一战后,我就在想,能否让火枪兵在不下马的情况下,一边骑着战马一边组成枪阵来打击敌人。
假如当时胡人发起偷袭的时候,我们这边能够在马上发起反击的话,应该就不会有这么多同袍死伤了。
就是因为一直有这个想法,所以回来以后我就一直在测试这个想法是否可行。”
宁雅枫插嘴道:“阿真,大哥为了试这个,最近一天到晚都待在马场里操练阵型,不黑才怪。”
池非认真想了想,然后从桌上拿起几个空茶杯一边摆一边说:“大哥,你这个想法不是不行,只是实际操作起来会有很大难度。
确实,如果能让火枪兵直接在马上开火,这样就能省下布阵的时间,也能更快地打击敌人。
但假如你想要让骑后们实现三人一列,甚至是五人一列的火枪阵效果,那就有些不切实际了。
因为人在马上跟人在平地上是完全两回事,尤其是在障碍物比较多的野外或树林里,移动起来会更加困难。
这三排茶杯就相当于骑兵们所处的位置,就以第一排为例,这一排的火枪兵在马上开完火后,按理来说应该立刻绕到后面去装填弹药,把前面的位置让给第二排的骑兵继续开火。
但想要让一整排的骑手迅速且有条不紊地移到后面,这本身就非常困难。
就算通过大量训练勉强做到这点,花费的时间也肯定比不骑马的火枪兵要慢得多。
毕竟人比马要灵活太多了,我相信就算是从小骑马的胡人也很难达到你的要求。
与其这样,还不如退而求其次,不强求枪阵的效果,而是让骑着马的火枪兵全部分散开来,让他们各自找地方掩护,然后一起开火打击敌人。
虽然总体效果没有三人一列,甚至五人一列的火枪阵来得好,但至少在遇到敌人偷袭的时候,可以迅速调动士兵们的作战力,不至被打得措手不及,这才是比较可行的做法。”
这些话不仅宁雅枫听得十分入神,身为当事人的宁雅柏更是越听越激动,直接一拍大腿道:“怪不得我在操练阵型的时候总感觉很别扭,我还以为是因为士兵们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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