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试读:
我叫乔安,从小就患有怪病,右手比左手壮了一大圈,长满了黄色的紧实绒毛,就像村里大黄狗的四肢一样,极为丑陋。因为这样,村里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是异样的。
我是我娘捡回来的弃儿,我娘这辈子都没有结婚,所以我没有爹。
从我懂事开始,娘的身体就很差,常咳嗽,干不了重活。家里穷,娘没有钱去看医生,导致她落下病根,而且越来越重,终于在我五岁那年去世了。
娘在世时,村里人还不敢怎么样,但娘去世后,所有人就恨不得把我赶出村子,特别是那些大人,每次见到我都会往我身上吐口水,盯着我毛茸茸的右手,嘴里恶毒地骂上一句:“只听说羊毛长在羊身上,可没见过狗腿长在人身上的,真是个怪胎,恶心死了!”
村里的孩子从不跟我玩,而且还会欺负我,骂我是野种,骂我是怪物,说我是母狗生出来的畜生。
久而久之,我胆子越来越小,几乎不敢离开家,顶多就是躲在院子里,透过门缝远远看着那些孩子追逐嬉戏,玩老鹰抓小鸡、捉迷藏,看着他们无忧无虑满大街疯玩的样子,偷偷抹着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痛苦和羡慕。
虽然没有人跟我玩,但村里的狗却跟我很亲近,不管是谁家养的,见到我都会摇头摆尾,从来不会对我吠,甚至有些狗还很怕我,只要我露出丁点凶恶的样子,它们立马就夹着尾巴跑了。
可是,每次我跟那些狗在一起玩的时候,村里的孩子就会围上来笑话我,骂我娘是母狗,骂我是母狗生出来的小野狗,只有野狗才会跟狗玩,而且狗是吃屎的,干脆我也去吃屎好了。
刚开始,那些孩子骂我娘,我会很生气,有几次还跟他们打起来了,可他们人多,我根本打不过,只好躲着他们,既不跟他们打架,也不给他们说我娘坏话的机会。
娘去世后的那两年,闹饥荒,能吃的都很贵,我每天天没亮就得起来,挨家挨户帮别人洗衣服,才能换来一两个隔夜馒头,或者是变馊了的番薯。因为家里实在穷,村里给了我一个低保名额,每个月能领100元生活费,而且学校的学费还全免了。
这样一来,我也终于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
只是学校里人很多,讨厌我的人也多,不管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都离我远远的,每次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都要捏着鼻子,一副嫌弃的样子,仿佛我身上散发着很臭的臭味。
小学整整六年,老师不喜欢我,同学排挤我,座位我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连个跟我说话的朋友都没有。
好在,我学东西很快,成绩也很好,所以同学们哪怕再不喜欢我,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毕竟很多人还要抄我的作业。
上了初中之后,我懂事了很多,也学会了穿长袖的衣服,把长满毛的右手遮住。这样一来,既不碍别人的眼,也让我看上去终于跟正常人没什么分别了。
初二的第二个学期,班上转学来了一个叫李霜的女同学,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扎着双马尾,脸蛋红扑扑的,像电视上的明星一样。
李霜很活泼,自从她来了以后,整个班级都热闹了,男同学非常喜欢她,天天围着她转,恨不得跟她黏在一起。
我也很想跟李霜一起玩,可是我很自卑,毕竟我的怪病在班上并不是秘密,我还记得李霜第一次看到我右手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吃惊的表情,这更让我无地自容,恨不得拿刀把我这只恶心的右手砍下来。
不过说来也奇怪,李霜竟然不怕我,因为我学习好,座位也刚好在她旁边,所以她经常会向我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
从小到大,除了娘,没有一个人亲近我,所有人都排斥我、怕我,只有李霜不会,不仅给我买零食吃,还天天和我一起玩,聊书上的内容,聊书外的世界,聊以后的梦想。
时间久了,班上的同学就都以为我喜欢李霜,尤其是男孩子,更加讨厌我了,整天恶狠狠地看着我,像看仇人一样,有时候我不在教室,他们还会把我的书本扔进垃圾堆里,或者干脆拿笔在我书上乱写乱画,把我的桌子弄得很乱。
好在李霜知道这些事之后,去说了那些男孩子,他们才收敛了许多。
就这样,只要学校没课和放假,李霜就会来村子找我玩,我白天带着她用簸箕捞鱼、掏鸟窝、坐在树上乘凉;晚上则拿着一个自己做的小网兜,在田野上把漫天飞舞的萤火虫捉进玻璃瓶里,放在院子中央,然后我跟李霜对坐着,静静看着像星星一样闪烁的萤火虫。
萤火虫亮光下的李霜,格外漂亮,好看得像别人说的仙女一样,我常常看着看着,就看呆了。
可以说,跟李霜在一起的这一段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光。
可是这么开心的时光,突然说散就散了。
那天傍晚,我带着李霜到村外的小河里捉鱼,突然有六七个男孩子大摇大摆走了过来,我认识他们,都是村里的,带头那个叫陈超,是村里的孩子王,小时候没少欺负我。
陈超平时横行霸道惯了,长得又壮实,明明年纪跟我差不多,但看上去已经和大人没什么分别,村里的孩子都很怕他。
陈超远远就看到我了,走到跟前之后,阴阳怪气地说:“这不是咱们村母狗生下来的野狗吗?到这里来干嘛,还不去找屎吃?”
其他人立即幸灾乐祸起来,附和着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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