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
周末夜火热。
夜店林立的东区宛若不夜城,一辆一辆小黄急往这里开,在街角停下,走下一个个亟需解放的时尚男女。
附近一处巷弄间,某bar内,人声鼎沸。
蒂珐穿着白衬衫,缎面黑背心,黑丝长裤,端着托盘,穿梭人群间。
空气中夹杂着烟味、酒气,还有汗水与费洛蒙的味道。
空调出风口前的纸条高高飘起,开得够强了,循环系统也运作到顶峰,但人多的地方依然火热,穿着性感的女客边扭边扇脸,穿长袖的她却冷得起哆嗦。?不像其他人来跳舞和取乐,她是来工作的。比起扭来扭去,把酒杯放在托盘上,送到桌边,算是非常轻微的活动,怪不得她冷。
从一个色迷迷的醉鬼裤头上抽出小费,她转身就走。脑后马尾晃了晃,她听见一串窃笑声传来,夹杂几句“胃口好像不小哦”的风凉话。
她不在乎。钱就是钱,该她拿的,一毛都不会少,其他的就随便。
夹着托盘回吧台,老板吩咐,“去叫范先生准备,你可以休息十五分钟。”
她转往后厨房,倒了杯温开水,往休息室走去。
所谓的休息室,说穿了,不过是储藏室一侧,用布帘围起来的空间,里面只有两张塑料椅,纸箱迭起来充当的桌子,一面穿衣镜。
她掀开布帘钻进去,里头,一个男人在闭目养神。
他坐在一张椅子上,长腿却搁在另一张。可恶,她本来打算以最快速度坐在那上面,现在看来不可能了。
退而求其次,她把手放在肩膀上,动了动僵硬的脖子,看那男人一眼。
他静静的呼,静静的吸,径自在做上台前的准备,那份专注与周遭一切格格不入,认真得有点过头,但她不觉得可笑。
范错为是店里的驻唱歌手,专唱周末场。他有股难掩的气势,任何人只消看一眼,就会知道他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
他独来独往,与人保持距离,态度虽然温和,但双眸冷淡,跟谁都不多话,也无私交──在这个圈子,这有点特殊。
她偷偷注意他有段时间了,有一次在非上班时间,她出去办点事情,恰巧在商业区见到他。他穿着西装,提公文包,边走边跟一个助理模样的人交代事情,看起来架势十足。
他显然有份称头的正职,混得也不错,为什么来驻唱?
这个疑问,没有解答,因为他们只是点头之交,她也不好直接问他。
趁他没发现,她索性仔细看他。他长得很好看,混了外国血统的五官立体且深刻,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出两片扇形影子。他身量高大,肌肉结实,如果愿意卖弄,会有很多女人拜倒,偏他就是这副冷冷的性格。
这种冷淡,令专程来听他唱歌的歌迷不敢造次,只敢乖乖、远远的望着。
彷佛感受到被注视,他睁开眼睛,正正对上她。
糗了!两个月下来,才盯着他瞧这么一次,居然马上被抓包。
在他的注视下,她把那杯温开水交出去,指尖不小心触及他的手,脸颊不禁一片臊热。
“时间到了?”他浑若未觉。
“再……”她瞥了下时钟,“十分钟后要上台。”
“好。”他放下双腿,把塑料椅推给她,“这个让你坐。”
怎么可能坐得住?她耳根在发烫耶!“不用不用。”这股慌乱来得莫名,也来得强烈。“你那个,注意一下时间。嗯,就这样。”
她转过身,飞也似的离去。
那条马尾晃得好用力,以前不曾这样过,她怎么了?
范错为点起一根烟,看她的背影消失在布帘那边,有点纳闷。
驻唱以来,都是她负责接待他。
“接待”不是很精确的用语,她没多花心思在他身上,只是在上台前,过来提醒他一声,顺便递杯温开水。
不过,他喜欢这种冷淡,比热情更令他自在。
他观察过她,比起其他人,她的打扮不出色,却出奇显眼,只要他想,一眼之间,便能在拥挤的人潮中找到她。
不管是捧托盘,还是站吧台,她的每个动作都很利落。她步履轻盈,微微收腰的缎面背心衬出玲珑的身段,腰是细的,臀是圆的,可她不像其他女人那般刻意摆荡。
她专注于手边工作,任女人味若隐若现,他私心里很欣赏。
真正让他印象深刻的,是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却深不见底。第一次望进那双眼眸,他以为看到了坚不可摧的金属,她的眼神透露出坚决的意志力,他立刻领悟她早已习惯孤单,不好交际,因此见她来来去去总是一个人,他不觉得讶异。
比较讶异的,是她刚刚似乎盯着他──她从不做这种事,对别人的兴趣总是不高,怎么了吗?
“喂,要上台了。”布帘一掀,她又来叫人,随即不见。
那一秒,他注意到,她刻意看向旁边。
怎么了?刚刚不是还看他看得很认真吗?怎么现在就不看了?
他有点疑惑,随手摁熄了烟屁股。
这个晚上跟任何一个周末夜一样,愈晚愈沸腾。
愈近闭店时间,人就疯得愈厉害,酒一轮一轮点不完,忙到后来,蒂珐不冷了,身上开始冒汗,头却在抽痛。
忙碌间,抬头看看台上的乐团,范错为还在唱,后半场是快歌,气氛愈炒愈火热,连飙几首下来,他竟能脸不红、气不喘,实在厉害。
他在台上与台下的姿态完全不同,拿起麦克风,他能
喜欢全世界都以为大佬她没背景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