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哥想到了这一点,于是运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当然,这其中的火锅底料,味精,鸡精,老干妈等几种后世的佐料,现在哥还没来得及研究,发明出来,等我哪天抽出空来了,再去捣鼓出来吧。
有百科全书在脑,按配方来,就ok了!
当然,如果有此时隋朝还没有的材料,也不要紧,可以找代替品嘛!连替代品都找不到,也不要紧,正宗的正品货,搞不出来,咱们可以做偷工减料的山寨版嘛!反正现在的隋朝人,从没吃过正版的,所以,哥的山寨版,就成了正宗的品牌货。哦耶!
不过,静心想想,哥真是苦逼的命啊!
堂堂大老板,却每天累的跟死狗一样,忙得跟个旋转的陀螺一般。
杨广的房子,哥得盯着盖。
哥的酒店,内衣坊,烟花店,刨冰店,杂货铺,从房子设计,到盖成功,哥也得盯着。
如果这些房子,都在一起,也好办,可惜二十八家分店,分布到了全京城。所以,哥每时每刻,都得马不停蹄的赶往下一家,进行视察,指导,斧正。
此时的交通工具,只有马和马车。
马车,哥是不敢坐了,所以,只能选择骑马。
人多了,事情自然也多了,所以哥的美女骑术教练阿朵,也每天忙的脚不沾地的,所以我也不好再麻烦她了。
到最后,哥心一狠,决定学骑马了。
骑术,能追能逃,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必备技能,所以,哥必须拥有。而且,必须精通,达到大师级。这样,哥才可以在未来的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向睥睨!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哥骑马练习几天后,火辣辣的臀和双跨,告诉了哥,骑白马的王子,虽然很酷,很装逼,很拉风。但,那是要付出代价的。
于是,哥之后,做出了一个对未来十分重要的决定:我决定以后不做叱诧风云,驰骋疆场的无敌战将了,哥要做一个帅气的,文静的美男子。静静的坐在帅帐之中,谈笑之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当然,为了哥宝贵的小命着想,骑马还是要学的,但程度和技术,不用刻苦练习到高级骑士的程度,可以骑马赶路,逃跑就行。至于马上与人交战,骑射,让它见鬼去吧!
哥可是要成为“最顶级的大老板”的男人,你见过比尔盖茨,李嘉诚去一线车间干过活么有?你见过国家元首,有自己亲自开车的么有?
虽然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将军梦”,但与性命相比,......。
所以,哥是老板,不能去抢员工的饭碗,那太不道德了!
喜欢罗四夕的穿越日记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