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铺子,我把门关上又重新在博古柜下面的暗格里将《探花录》掏出来,摆在柜台上,心里盘算着金振邦为什么会得知这本书的消息,我可不记得我家跟这些外八行的偏门有什么关系,家里一直都是普通家庭,住在重庆道,吃喝拉撒上学都在那边,要不是高考失利,我爹硬拽着我让我在铺子里学手艺,我压根也不会踏入这一行。
是什么事情会让金正邦关注到老斋堂,或者说是我呢?
想了半天,我把《探花录》又返回去,掏出另一本书出来,趴在柜台上仔细翻阅起来。
时间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把铺子打扫了一遍,出门在街道口买了两屉包子一边吃一遍往回走,就看见一矮一胖两个人影站在铺子门口,往铺子里面探头探脑。
“找谁呢?”
我走过去看了两人一眼,胖的是个光头,穿着黑色短袖,脖子上带着一条大金链子,矮子年纪跟我差不多,带着一副墨镜,穿着花衬衫,看着流里流气的。
胖子一看我,立刻冲矮子点头,“对,就是他。”
我一愣,还没说什么,矮子就走过来很不礼貌地用眼睛在我身上扫了一遍,说:“你这给人看东西吗?”
“那得看什么东西。”我说道。
矮子从裤兜里掏出一块玉片扔到我手上,拿手指了指说:“哥们在潘家园新收的老货,你给看看值多少钱。”
我手里握着玉片,抬眼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直接把玉片扔回去说:“不值钱,你们走吧。”
矮子正要撸袖子,胖子就给他拦住了,对我说:“哥们这是不给面啊,行里的规矩我们懂,你看好了,给你五百块,怎么样?”
我往嘴里塞了个包子,一边嚼一边说:“看不好呢,我是不是得给你们五百?”
“不然呢?”矮子冷笑说道。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总算是来了。这俩货的举动,老货行里有个说法,叫“斗眼”。可说是挑衅,也可以说是眼力的比拼,在大货行里经常出现,但放这两个小子手里,就叫讹诈了。
拿着十块钱在夜市地摊上买的小玩意儿到古玩铺子里找人掌眼,你要是说这玩意儿不值钱,他就说是在哪哪几千块钱收的,说你打了眼,非要你赔钱,可你要说是值五百,八百或是一千,他就说东西在你手上破了相,你得原价赔给他,总而言之,不给钱,是善果不了的。
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特别是搞老货行,买的卖的都是稀罕玩意儿,有俩这么个货在你店里死缠烂打你生意肯定是做不成的,而且我这儿最近本来事儿就多,小十万都折进去了,也不差这五百块钱,琢磨着破财消灾吧,正准备掏钱把这俩家伙打发走,就瞧见门外走进来一人。
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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