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迎春果然拉着王熙凤和大姐儿来到了东院。贾赦看见了孙女,很是高兴,也顾不得身边的姬妾。从房里拿出了很多小玩意儿给大姐儿,逗得大姑娘咯咯直笑。
本来还有点担心的王熙凤也放下心来,觉得日子好像顺心起来。原来公公并不是不喜欢大姑娘,时不时带着大姐儿回来看祖父。贾琏知道了,父子感情也融洽了不少。
人人都挺高兴的,除了王氏,等了几天,不仅没看到王熙凤针对迎春,王熙凤还带着大姐时不时的去看贾赦。王氏恨得牙根痒痒,但是迎春毕竟是大房庶女,她一个隔房的婶子真的不好说什么。
反倒是贾赦,在听到下人的回话后,对自己久未关心的庶女能说出这番话来欣慰不已。觉得儿媳妇和儿子总算是明白自己才是荣国府的主人了。
转眼黛玉已经来了贾府一年多了,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吃穿精致,偶尔有不顺心的小事,身边还有迎春开解。生活很是如意。
迎春每日和姐姐妹妹玩耍,偶尔客串一下知心姐姐安慰安慰林妹妹,还时不时的去刑氏和贾赦那里扮演孝顺女儿,小日子又充足又紧张,她顺便还收买了几个丫鬟婆子,都是刑氏身边的,毕竟以后的婚嫁还在他们手里,她可不想被莫名其妙的嫁给中山狼。
这一年多以来,母女俩相处的时间多了不少,刑氏对于迎春也多了几分疼爱,毕竟自己以后不太可能有亲生的儿女,爱笑且听话的迎春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迎春也越来越焦虑,脱身的办法一直没有,她也想过像很多穿越小说里一样女扮男装出府跑了,可是这小说毕竟是小说,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别的不说,每个小姐身边大丫鬟和婆子,粗使丫头就十几个,怎么瞒着她们出去?别说大门口,就是走到二门就被这帮子劝了回来。那起子嘴碎的还不知道会怎么编排呢。
再说就算出去了,路引呢?她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大家小姐,出了门除了一点红唇万人尝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可是不出去也不行,这贾府抄家就像是架在脖子上的刀。
思来想去,迎春决定在贾赦身上多下下心思,希望能在这个便宜爹身上找找突破口。几次下来,出去的事没有着落,但是从贾赦那里弄来了不少好东西,钗子啊,手串啊,还有几把据说是名家的扇子。
这天迎春又从便宜爹那里哄来了一个翠玉镯,对着阳光看过去,绿莹莹的,让人心神荡漾,暗自盘算这镯子能卖多少钱,迎春根本没注意女夫子看向她的眼神。
“二姐姐,二姐姐,夫子叫你呢。”
黛玉推了推迎春,小声叫道。迎春慌忙把镯子收起来,因为不小心把毛笔带了下来,早上才换上的元细滚白纱百褶裙滴上了墨水,看起来显眼极了,暗道一句“可惜了”,迎春这才抬起头来。
这段时间最让她接受不了的就是女学,她还以为古代闺秀就是绣绣花儿,弹弹琴,谁想到竟然还要上学,前世她也勉强算得上是一个学霸,但是在这里她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废物,也就下棋还比较拿手,也有可能是原主的本能残留。
“锦绣华丽,不如布帛之温也;竒羞美味,不若粝粢之饱也。且五色坏目,五味昬智;饮清茹淡,祛疾延龄。得失损益,判然悬绝矣。二小姐,这句话何解?”
女夫子捏着手中的书,面朝迎春一字一顿的问道,别以为她没看到,那小手都偷摸了好几次了。
“这个,这个……锦绣的衣服再华丽,也不如棉布或者粗布保暖,再好的美食,也比不上粗糙的粮食经的住饿,而且……而且……”
迎春穿越前到底是大学毕业。虽然没听课,但是自己推断一部分也是可以的。不过遇到难得就……
“而且五彩颜色会损坏眼睛,五味……”
“黛玉,你来回答。”受不了两人公然“作弊”,女夫子干脆让黛玉来回答。
“锦绣华丽的衣服,不如粗布衣服保暖;珍贵美味的佳肴,不如粗粮管饱。而且五彩颜色会损坏眼睛,五味佳肴会损人心智;饮食清淡,反而能祛病延年。好坏得失,显然相差很远。”
女夫子颔首表示满意,看了看迎春,说了一句“钱财乃身外之物。”
迎春连忙点头表示受教了,女夫子也懒得继续理她,接着《女四书》又讲了起来。
“二姐姐,快些收拾,昨天的棋还没有下完。”
“林妹妹,等等我。”
好不容易下了学,迎春和黛玉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小豆丁林黛玉现在已经八岁了。相比较在其他人,她更喜欢和迎春在一起玩儿。她比之前高了很多,身子依旧单薄,小脸莹白,走路如弱柳扶风,已经初见“仙子”气质。
这阵子黛玉正在换牙,说话有点漏风,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很少张口说话的,今天为了不让迎春挨骂,竟然主动开口了,这让迎春很是欣慰。
“最近姐姐老是精神恍惚,仿若有什么心事,可以说给妹妹听听,妹妹虽不才,却能帮姐姐开解一二。”
这段时间,凭着贾赦房里弄来的财物,迎春的小日子还不错,打赏起下人来也很是大方,府里的丫鬟小厮都愿意为贾二小姐跑腿办事,探春和惜春都退出一射之地,俨然成了贾府主子里的第二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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