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向后翻,第二个章节的名称引起了他的兴趣:致皇马。
故事始终在使用他的口吻叙事或抒情,有的心理描写很符合他的性格,这个球迷显然一直在关注他的消息。
好吧,让人感觉有些毛骨悚然,被人研究的感觉有时候并不那么美妙。
只希望这个匿名球迷能控制住自己,让彼此的互动局限在一本书或者几封信。
嗯......哪怕控制不住自己,也要发乎情,止于礼。
这是底线,要不然长得帅的副作用就难以承受了。
转会皇马的故事里,他不是单枪匹马,而是带着妻子、孩子和颇具规模的经纪团队。
作者给他安排的妻子是维多利亚,他听说过这个女人,来自一个叫辣妹的偶像团体成员。
虽然他没有见过维多利亚,但是他可以想象她应该是个穿着时尚的女人。
他听说过这类女团,她们出道后往往会唱一些节奏明快、朗朗上口的口水歌,然后拍一个着装火辣,画面劲爆的mv。
这类歌的最大特点就是,哪怕你从来没听过,也能跟着音乐哼出下一句的旋律。
偶像团体就像是快餐,味觉感受强烈,好消化,没有营养。
火得快,但没有内在东西,等大家看腻了她们,很快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新生代团体。
偶像流水线上的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惊人。
可能是因为被人强加了一个没有亮点的妻子,所以贝克汉姆有些抵触。
看起来作者眼光也就这么回事,强行组建了一个偶像家庭。
对了,故事里自己有个孩子,一个叫布鲁克林的小男孩。
硬塞妻子,“喜得贵子”......不得不说,这个故事没有什么代入感。
更不舒服的还在后面,他带着一家人在7月初前往皇家马德里俱乐部,从机场到俱乐部的路上,一直有新闻媒体跟着他的车。
那些疯狂的记者从高速公路上就开始跟拍他,无论他的司机开得有多快,对方都会拼命踩油门跟上。
天啊,这个情景真是让人抓狂,贝克汉姆一目十行地看完了章节剩下的内容,然后把书放在一边。
从现在看,这本书不太容易消化。
他打开电视机,随意换了一个频道,劲歌热舞的辣妹组合就出现在了屏幕里。
这是一首mv,其中表情最放得开的那个短发女孩就是维多利亚。
嗯,腿真不错!
就在贝克汉姆有点兴致的时候,那个让他不太满意的故事又浮现在了眼前。
好吧,这女孩也就那么回事,我可不想生活在被八卦记者围追堵截的日子里。
这个维多利亚应该巴不得天天生活在聚光灯下,和她结婚绝对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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