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余殇果然也在等候。
那是一间曲径通幽的小阁,离胡狼的住居还有三炷香的马程。
小阁里非但有连余殇,还有整张桌的酒肉。
桌是长桌,肉也是天南地北,什么都有,不但有猪肉、牛肉、羊肉、兔肉,就连雁肉、狍子肉也烹熟了在桌,然后再配几个冬季里的时鲜蔬菜相佐。
孟卿衣才被带入小阁里,眼睛都直勾勾了。饥肠辘辘的一整天,方才又动了手,看着一桌子的菜肴,自然食指大动。
更何况连余殇客气得很。
连余殇已经在招呼道。
“赶紧坐。”
桌前只铺排了三张椅子。
由于连余殇居中,他和孟卿衣只能分左右而坐。
连余殇先是看向左边,颔首道。
“快刀卿衣。”
孟卿衣也跟着点头,嘴边道。
“好说好说。”
其实孟卿衣的心思早已经扑进了酒肉里。孟卿衣正在仔细地观察每一道菜的烹饪手法,有的清蒸,有的水煮,有的红烧,渐渐觉得两瓣唇都有些发干,不禁要用舌头舔一舔。
只是主人的筷子未动,孟卿衣自然也不好先动。
这时连余殇又看向了他,也是客客气气地问候。
“残空。”
他则是作揖,道。
“连帮主。”
连余殇耿直地笑了笑,随即道。
“我知道你们从隽永城一路奔波下来,实在是辛苦了。”
孟卿衣苟同道。
“谁若说不辛苦,我一定把其打得连爸妈都认不出来。”
连余殇看起来则是很喜欢孟卿衣的幽默,连余殇笑着道。
“那我们先吃饭,下筷子,下筷子。”
有了连余殇的话,孟卿衣立刻就将手里的筷子竖了起来,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比适才和胡狼的对刀更要凄厉凶惨。
他的肚子当然也扁扁的。他却绝不是孟卿衣那样大包大揽的性子,一定是夹一筷子菜,配一口饭。而孟卿衣往往是碗里的还没吃完,筷子已经游离在其余的盘子上了。
最近连余殇一向都呆在夹马道,本不该像是饿死鬼投胎,但是看见孟卿衣的模样,竟也忍不住敞开了怀地吃起来。
竹筷时不时地敲在盘子上,清脆得像击乐的琴师一般。
突然,孟卿衣顿了顿;连余殇也就跟着顿了顿。
好客的连余殇不禁要问。
“怎么了?”
孟卿衣感动道。
“你们这里当然有个顶好厨子,懂得做顶好的饭菜。”
连余殇的神态也跟着变得庄重起来,肃穆地道。
“让大家吃饱吃好、穿多穿暖,一向是我们夹马道的宗旨。”
可是孟卿衣难免又要感慨起来。
“可是有好菜却无好酒,可悲可叹。“
连余殇很是好客。连余殇自然要叫起来。
“有,当然有。夹马道八百工农,最爱的就是劳作后喝一口。”
连余殇起身,返到小阁的厨房里,亲自取了三壶酒。
“上好的竹叶青,浅尝即止,可不要喝多。”
孟卿衣笑笑,接过来的时候立刻牛饮,寥寥几口,已全部灌入了腹中。
他叹了口气,说。
“我这壶你也喝了。”
孟卿衣简直是掠过连余殇,由他手底接过了酒,然后便又是咕噜咕噜地倒酒。
一下子,已然再次见底。
连余殇也想要拼酒,可准备的终究不多。
连余殇只好也把自己手中的酒壶递与孟卿衣,喃喃地说。
“慢些喝,慢些喝,我这里的酒实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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