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玉佩是李晔穿越当晚,前往张家所送的信物。
一切的破局之道,都靠这个敲门砖。
李晔把玩着玉佩,不禁唏嘘。
护卫丹青杀敌时勇猛异常,此时婉如夜莺,柔声细语。
“回陛下,递送此物的乃是张府三小姐的丫鬟,说是今日云淡风轻,想请陛下一起乘舟赏游洛河……”
“果然是我丽华媳妇,好好好,朕这就微服出宫,和媳妇约会去喽!”
李晔兴奋地搓了搓手,突然间有种初恋般心动的感觉。
赶紧脱去朝服、换上便装,只带着沉鱼、落雁、妙手、丹青四个护卫,在上阳宫外的码头,顺利和张丽华会合。
一行人登上一艘中型游船,望着洛河两岸,垂柳拂依,白杨矗天,竹篙划动波光,潋滟粼粼,清澈见底,鱼儿潜游,蛙叫蝉鸣,众人皆心旷神怡,一扫两日来的倦乏。
眼看环境气氛已经烘托,李晔拍了拍手,沉鱼笑憨憨忙把后背的布袋打开,取出一束鲜花。妙手则小心翼翼从怀中掏出一个锦盒。
李晔绅士般把鲜花送给丽华,然后单膝跪地,深情告白。
“朕……咳咳……我原来在长安时,无数次在梦中遇见一个姑娘,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身形翩若惊鸿,仪态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直到两日前见到丽华你,我才知道你是我的梦中姑娘!”
“丽华,我对你心悦已久,希望你能嫁给我,如果非要给这份爱情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言罢,李晔打开锦盒,是一枚玉镶金的戒指。
“丽华,如果你愿意,我将给你戴上这枚戒指!”李晔深情地望着心上人,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丽华虽是大家闺秀,见过不少世面,可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当朝君王的跪地求爱,虽是微服,也于礼不合。
她手捧鲜花,面红耳赤,娇羞不已,并不答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李晔欢快地站起身,温柔地把戒指戴在丽华左手的中指上,然后俯在耳边,悄悄告知使用方法。
原来这枚戒指,是妙手最新研发的一款多功能袖珍防卫武器。
戒指的左侧边,有一个微微突出的小点,为防止误碰,需要用手指使劲一按,戒指顶部会弹压出一个细若毛发的针尖,只要轻轻刺入目标的皮肤,便可迅速致敌麻痹。
戒指的右侧边,对应也有一个小点,同样按压后,可以从右侧倒出mí_yào,无色无味,掺入酒菜之中,入口片刻,也可迷晕目标。
“你就不怕有一天,我用这个对付你!”丽华莞尔一笑,坏笑着问道。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情仍在,此恨绵绵无绝期!”
李晔并不正面回答,一字一句,咏诗一首。
护卫丹青,闲坐在船边,画着风景人物,听闻此诗,忙记录题写在画侧。
李晔紧紧拉着丽华的手,来到船头,望着远方。
他知道这媳妇不简单,今日不会只是谈情说爱,欣赏风光。
但他不急不催不问,只用宽阔的臂膀揽住佳人,静静地等着。
果然,约莫有半盏茶的功夫,丽华突然转过头来,收敛了笑容,切入正题。
“陛下……”
李晔不等她说完,一把将其揽入怀中,紧紧抱住,侧转着头,一阵霸道式狂吻。
“以后不要叫我陛下,我是你的七郎!”
正在椒房殿喝燕窝的李昭仪,突然手一哆嗦,汤碗跌落在地,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
究竟是谁动了我的郎?忙吩咐贴身宫人前去打探。
“七郎,昨夜宫变之事,只能瞒得住一时,料想那朱温肯定还有暗藏在洛阳城的耳目,说不定此刻他已然知悉,少多五日、多则十日,必定会寻找借口,杀来洛阳。七郎一定要早做打算才是!”
“我知道七郎有很多雄图伟业要做,但当前优先的是打赢这一仗。此战关乎大唐兴亡,若胜,则朝廷威望大增,陛下的革新可以强势推行。若败,则陛下一切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丽华侃侃而谈,洞若观火,把时局看的真切。
“我料想有河东李克用缠战,朱温一时也无法脱身,必定会派大将杨师厚或者王彦章,带兵赶回洛阳,寻找借口诛杀大臣,并趁乱弑君!”
“我已部署整编各军,修缮军械!”
“再说你夫君有霸王之勇,陈平之智、韩信之才,而且还有我岳丈和大舅哥的全力支持,必定会旗开得胜!”
李晔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笑看天边云卷云舒。
“既然七郎提到了,受阿爷委托,丽华也权且代表张氏一族表个态,张家所统领的军队,在此战之后,将全部交给七郎改编!”
“张氏一族除了保留七郎奖授的爵位外,将辞去一切官职!”
“张家不想也不会做西汉的窦家、东汉的梁家。阿爷之前被人称呼为田舍郎,他只希望张家能平平安安的做个富家翁!”
“而且丽华也不想靠着张家的威势,强迫七郎,情非所愿。丽华希望七郎心中所爱的不是张家,而且丽华本人!”
李晔让她依偎在怀里,并不打断,只是静静地听着,内心却是吃惊不已。
这张家小娘莫非看过后世的《甄嬛传》?
怕朕天天御赐内涵麝香的欢宜香?
“七郎,丽华自幼也读些诗书,窃以为自安史之乱以来,朝廷军威强盛时,虽能一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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