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知婉死了。
不是“哭哭我胖死了”、“哎呀妈呀我忙死了”、“天呐我写的小说难看死了”……是她本人,真的死了。
人吓人,吓死人。
看到彼此时,花知婉和小偷都吓了一大跳。
从阳台爬进来的小偷没料到这么迟了屋里的人还没睡,煞白的面容隐在电脑的幽幽绿光之中,犹如地狱传送来的女鬼。
花知婉匆忙摘下耳机,不动声色地用目光搜寻附近能拿到的武器。她没料到世上有这么没追求的小偷,入室抢劫竟然选了她这么个破破烂烂的单身公寓。
两个不走运的人pk运气,花知婉略输一筹。
见屋主在清醒状态下看到他的脸,小偷竟是一下子起了杀心。
在花知婉站起来,准备为了自己的小命做些努力时,小偷已经提前一步下了狠手。
……
满手鲜血的小偷跪在地上痛哭流涕,那副悲痛欲绝的样子,仿佛刚死的人是他亲生爹爹;仿佛刚才捅人的根本不是他。
总而言之,花知婉死了。
打字软件醒目地显示着“第一章”这三个大字,光标一下一下规律地闪动着。
《酒尊兰魔》这篇文怕是永远没有作者来填坑了。
真可惜,明明大纲都已经写好了。——花知婉最后一件想到的事情是这个。
十五岁开始写小说,写到如今的二十五岁,整整十年。
从一无所有,写到用稿费买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公寓,她以为自己会在写作上有更大的成就,没想到就在今日止步于此。
不甘心,真不甘心啊。
脑后渗出的血缓缓地流到键盘上,她大睁着眼,视线却变得渐渐模糊。
绿色的码字护眼界面好像一大片舒展开的肥沃草原,被小偷打开的阳台吹进一阵暖风,撩动野草纷纷摆动起四肢,向天空的方向疯长。
花知婉被这种轻盈的风包裹着,疼痛的感觉一点一点地缓慢消融于空气之中。
她似乎是嗅到了阳光晒在青草地上的味道。
安宁、清新。
仿佛小时候喝的,某种凉茶散发的香气。
大概,远处有一条小小的河。因为她听到了水流冲刷石子的声音,明快而生动。
眼球迟钝地往左移动,花知婉用余光瞥见,大草原上有一只土狗,在悠哉悠哉地散步。
它走走停停,最后,在路过她边上的时候,抬起一条腿……
从容不迫地上起了厕所。
等会儿,请问这个↑↑↑画风一点也不小清新的东西是哪里混进来的?!
花知婉缩着身,躲过了那条金黄色的抛物线。
不想视线正好与土狗对上。
土狗:“……”
花知婉:“……”
一番激烈复杂的眼神交流过后,土狗略微收敛了自己金黄色的急切。
迈着贵族般的步伐,它离开了如厕现场。
花知婉:(=_=)
并未感到身体有之前那种撕裂般的不适,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和腹部。——竟一点也不痛。
“我,穿越了。”
按住枕在脑袋下面的电脑,花知婉淡定地爬了起来。
不需要业余的大惊小怪,不需要自说自话以为在做梦,不需要配角解释来龙去脉。
到自己穿越了,是身为作者的基本素养。
这年头,穿越题材如此的红火。
写小说的不遇到意外穿越一番,出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作者。
“被入室抢劫的小偷捅死,穿越到异世界。这种烂大街的设定,完全没有竞争力和新意,读者看过马上就忘记了。差评。”
花知婉一脸正经地给出了专业的评价。
冷静地翻开电脑屏幕,在暗掉的桌面上,她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看来不是魂穿,是用原来的身体穿越。”
很好,这一点也迅速地了解了。
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大草原,除了渐行渐远的那只土狗外,看不到一个走动的人。
按照穿越的传统走向,花知婉在这一刻应该就成为了新晋女主角。
而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物,通常会对之后剧情的发展很重要。
她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物是……土狗!
对,就是它。
别急着摇头否定!
不要看不起土狗,有的作者就喜欢走这种猎奇路线。
你怎么知道你穿的不是兽人文呢?
“狗兄!请问这里是什么地区,什么朝代,什么性向,有没有架空,使用什么字体?”
花知婉匆匆抱好电脑,追着土狗离去的方向奔跑了起来。
“武侠、修仙、宅斗、宫廷……再离奇的穿越我都写过,敢问这要走的是什么路线?狗兄!狗……”
“扣扣。”
两声熟悉的敲门声让花知婉停下了脚步。
“咦?怎么会……”
她打开电脑一看。——没错,那声音正是q.q好友的上线声。
“这穿越的世界牛逼了!居然有wi-fi用啊!”
饶是见过世面的资深作者也不禁发出了感叹,她打开一个网页,发现网速还挺快的。
“电池用量怎么不显示了?”
在电脑右上方没有看到熟悉的符号,花知婉脑洞大开地猜测道:“难道,在这个世界……电脑永远不会没电吗?”
事实证明,她猜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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