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单思考过后,维特少校便将自己的决定变成了命令,要摆脱敌军追击就要轻装前行,而且还要保证士兵的体力,尽可能减少生病的可能。
粮食只带少部分就行了,一部分作为伏击敌军的诱饵,另一部分带不走的干脆就烧掉。水果倒是可以分发到每个人手里,边走边吃就行了。
果皮肯定会留下痕迹,不过两百余人行军,想要做到毫无踪迹是不可能的。如果对方带有猎犬,那就完全有把握追击上来。
所有行军与作战之外的物资都是累赘,为了能够活下来,维特少校只能下令所部官兵把能扔的都扔掉。
由于人数很少,整支部队行动起来非常迅捷,在十分钟之内便准备就绪,开始向内陆进发。
原本用来运粮的部分马车现在被装上了行动不便的伤员,好让他们跟随部队转进他地,个人不便携带的装备也可以放在马车上,会骑马的士兵可以搭乘俘获来的郑军战马。
维特少校要让他的士兵减少负重,最大限度地提高行军速度,起码要超过敌军,这样才能掌握机动性上的优势,这也是他们目前唯一能够握有的优势了。
通过之前的观察,维特少校和手下的几个连长均认定郑军送上岸的战马不多,不可能保障一支规模庞大,起码有五六百人的骑兵部队作战需要。
马赫尔中尉击溃的这支骑兵部队极有可能是对方的骑兵主力,郑军最多还有一支规模在两百人左右的骑兵部队而已。
在得知初战失败的消息之后,想必登岛郑军的将领也不会将余下宝贵的骑兵轻易投入作战了。
所以维特少校主观地认为只要己方步兵的行军速度能够超过郑军步兵就足够了,郑军骑兵要是脱离步兵的掩护,单独冲上来,他的部队并不害怕与其交锋。
对于没有多少实战经验的海盗骑兵,光是马赫尔中尉用二十余名骑兵就能击溃对方上百人之多,如果配合步兵作战,说不定就会一举歼灭郑军的大部分骑兵了。
“该死的海盗!”
“该死的郑一官!”
“该死的福尔摩沙!”
这里风景如画,是个度假的好地方,让荷军官兵唯一不习惯的就是本地的气候了,即使他们来了很久,也没有完全适应,什么都不干就会汗流浃背,行军作战自然更是辛苦。
现在多了郑一官和他的海盗军团,众人自然不会身心愉悦,只能再击败来犯之敌后,再好好庆祝一番,眼下就要尽快转移,避免被海盗们团团包围。
维特少校的计划是利用己部的速度优势,先行进入内陆,最好能够迂回到这股敌军的侧翼。
如果有机会,要么对其实施偷袭,使其发生混乱。要么从其防御薄弱之处穿过,返回大员岛。
他不想长期留在福尔摩沙岛,但假如情况不允许,也就不得不呆在这里了,一切都取决于接下来的战况。
要是能连胜三场,情况或许会大为改观,变得对己部有利。否则,就要带着手下疲于奔命,被一大群海盗撵得跟野狗一样被悲惨。
郑军在早上就登陆了,这样使得今天的作战时间会很长,因为正好是盛夏,太阳落山的时间很长。
面对大股敌军与这样的气候和时间,维特少校只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而且还得随机应变才能涉险过关。
没人知道明天会怎样,他们这两百多人,尤其是普通士兵,只能尽量努力活过今天,等明天的太阳升起来再说明天的事情。
“报~!我军左前方发现敌军踪迹,估计不下百人!”
“好!传我将令,全军速速进发,追击红夷,定要将其歼灭!”
负责大军左翼安全的郑广英得到来报,便顿时高兴起来,尽管三叔郑鸣郢是登岛大军的主帅,不过事急从权,战机稍纵即逝,这时候就无需上报了。
“广英,还是先行报与你三叔吧!”
同行的郭怀一可不想让这孩子有个闪失,那就没法向郑鸣郢交代了,一旦出事,自己更是无颜再见其父郑芝鹏了。
“郭叔为何如此谨慎?莫非惧怕那红夷不成?我虽未曾与红夷交锋,多少也知晓其善用火器,如今你我二部兵马高达一千五百人,而红夷之兵不足四五百,如此大好情况,怎能放虎归山?”
郑广英对红夷的了解只是皮毛,还不如郑鸣郢与郭怀一了解得多,跟郑家的大多数将领一样,轻敌是在所难免的。不过仗着己部人多势众,根本就不怕打败仗。
在郑广英看来,自己用三个兵换红夷一个兵还不行?
这要是还打不赢的话,他就回老家,从今往后好好念书算了!
“……好吧,不过还得小心一些,我率部在前方探路,你率大队人马跟进,万一遇伏,你我二部也好互为倚仗,使红夷无法得逞!”
郭怀一嘴上不愿意让郑广英孤军冒进,可心里也想立功,就同意了这个侄子的看法。
“郭叔这话说的,难不成还怕我抢了首功不成?”
之前他们也听到了远方传来的枪声,不过很快就平息了,再无动静了,郑广英觉得那是己方前锋与负责断后的红夷交手了。
不过红夷跑到自己眼前,多半是被他部赶过来的,这样正好可以捡现成的,但郭怀一执意要在前面挡路,让郑广英很是不悦。
对于郭怀一的为人,郑广英还是很放心的,但作为郑氏的家将,说没有私心是不可能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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