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熙将最后一条五角黑鳞蛇全身鲜血拧干,在他的面前,足足有一大盆鲜血,散发出浓郁的血腥味。
一开始王熙觉得恶心,膈应,罪恶。
但随着手上一条条五角黑鳞蛇丧命他手的时候,他慢慢就释然了。
等杀了三十多条的时候,王熙几乎麻木了,不再害怕,不再排斥。
顾恺芯笑了笑:
“恭喜你踏出第一步,你不再畏惧鲜血,那么接下来,可以如法炮制,在这个家伙身上尝试着一点点攻破自己的底线。”
“你可以先割他几刀,等适应了之后,就尝试着削他几片肉,再然后,比如切了他的手指,割了他的耳朵,一点点来。”
“当你完全适应全身染血的时候,杀人于你而言,将不再是难题了,下次遇到坏人,一刀即可斩之。”
王熙听她说的风轻云淡,嘴角的肌肉忍不住抽动。
你还真够狠的,这不是相当于虐杀嘛。
与其这样,那我宁愿一刀结果了他。
王熙这一次并没有选择听从顾恺芯的话。
他想要杀人,那么被杀的这个人首先要该死。
如果仅是因为他弄死了一些猫猫狗狗,那罪不至死。
如果他的身上背负着人民官司,杀了无辜之人,王熙会再做考虑。
邓伟看着王熙提着刀向他走来,身体剧烈痉挛,面部肌肉疯狂跳动。
恐惧攀升到了极致,以至于脸颊充血,瞳孔缩至针眼大小。
王熙不做解释,他的手指,轻轻的点在了邓伟的眉心。
一股柔和的精神波动从指间扩散,安抚了他混乱癫狂的情绪。
他的思绪变得松懈,变得昏昏欲睡。
读心术启动,邓伟的记忆一点点浮现在王熙的眼前。
隆庆九十年,邓伟出生了,在平阳镇的一个小山村,那里叫春乐乡,一个民风淳朴的村子。
邓伟的亲生父母一开始不知是谁,只知道他出生后,一个叫柳涟漪的妇女将他抱到自己家,邓伟就是捡回来的孩子。
邓伟家的男主人叫邓云,女主人就是柳涟漪。
柳涟漪和邓伟生有一儿一女,儿子叫邓元,女儿叫邓仙儿。
邓元是邓伟的表哥,邓仙儿是邓伟的表妹。
家里三个孩子,邓伟排老二。
男主人对邓伟很不友好,在他很小的年纪就让他干这干那,他承受了那个年龄段不该有的负担。
六岁就要为家里做饭,扫地,扛着锄头去耕地,除草。
家里养的猪,吃不起饲料,只能靠他背着箩筐到外面打猪草,活的比奴才也好不到哪去。
女主人柳涟漪对邓伟就很友好,邓伟就是吃她的奶水长大的,对他简直是偏爱。
男主人是家里的顶梁柱,虽然有女主人的偏心,但依旧改变不了他悲惨的生活。
表哥对他也很不友善,觉得邓伟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母爱,所以动不动就暴打邓伟。
偏偏邓伟还打不过他,每次只能蜷缩一团,随他拳打脚踢。
只要表哥闯了祸,就把他推出去做替罪羊。
不干?那问我的拳头!
邓仙儿倒是很喜欢他,觉得他可怜,有的时候偷偷对他好。
在邓伟的记忆中,他对这位表妹,有着超乎亲情的畸形爱恋。
两个人那时还小,也不会干什么奇怪的事。
我可怜,你对我好,我就很满足。
他们家的邻居有好几户,靠右的隔壁家的男主人叫邓勇,他是男主人的哥哥。
邓勇的女人死的早,留下一个儿子。
儿子能文能武,是块好料子,去当了兵。
这个叫邓勇的叔叔,对邓伟也特别宠溺。
邓伟每次去他家,他都会给自己糖吃。
有的时候,还能吃上几块肉,这就比较奢侈了。
靠左邻居是邓云和邓勇的父母,也就是邓伟的爷爷奶奶。
邓勇的父母对邓伟这个捡来孩子并不厌恶,但也谈不上喜欢。
他们喜欢的是家里唯一的小女娃,也就是邓仙儿,常常给她烤地瓜、葫芦这些小零食吃。
而邓仙儿也常常会偷偷留下一点,给邓伟尝尝鲜。
如果亲哥哥邓元暴打邓伟,邓仙儿还会拉架,每次都是站在邓伟这边。
邓伟的早年生活悲喜掺杂。
他喜欢的人有表妹邓仙儿,养母柳涟漪和邻居邓勇叔叔,讨厌的人自然就是家里男主人和表哥。
进入青春期,一切都开始发生了改变。
表哥成了混混,打架,纹身,蒙面抢劫,拉帮结派,居然成了当地小有名气混混头子。
邓伟从小就显得可怜自卑,做事严于律己,哪里敢向表哥那么强出风头。
如果换他出去混,男主人绝对要要把他活活打死。
邓仙儿长大了,出落的亭亭玉立。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变了。
变得讨厌邓伟的窝囊与可怜,她喜欢哥哥的霸道与痞气,她觉得那样的男人才可靠。
虽然他不会做饭,虽然他脾气暴躁,虽然他身上一堆坏毛病,还不喜欢不洗澡,但喜欢就是喜欢。
甚至,哥哥的缺点在邓仙儿眼中,反倒是优点。
她觉得哥哥是干大事的人。
而作为表哥的邓伟,则是个无用的废物,可怜巴巴,没有傲骨,一脸奴才相,看着就觉得恶心。
她无比讨厌儿时的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废人。
邓伟在情窦初开的年龄,曾经最爱他的表妹却变了一副嘴脸。
开始嫌弃他,鄙视他。
只要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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