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无痕终于放下笔,叹了口气,说道:“你才二十五岁,就给自己起了听起来七老八十的绰号,你手下十七八处暗娼馆,都是自愿挂牌子的姑娘。”
“你去黄河对岸买卖人口,却还顺路带去了几车粮食,你是开封黑道总瓢把子,却不做真真伤天害理的事情,若非如此,我风无痕为何要和你结交?”
“呵呵呵……别把我说的这么好。”慕容娇乐呵呵地笑了起来,“我看上了这小子,你收不收?”
风无痕淡淡看了一眼瞠目结舌的少年,道,“他搬过煤,运过盐,扒过荷包,还杀过人,你先抽他一顿鞭子解解气,再叫他把自己过去五年的经历全数写下来,我就收他。”
少年大叫出声:“你怎么知道我做过什么?”
“你的手,你的腿,你的发肤,都告诉我你做过些什么,你右手食指中指被烫伤多次,是为了练扒窃而浸的热油,至于杀过人……”风无痕顿了顿,“从你的眼神可知。”
少年大惊失色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只记得五年前的事?”
风无痕道:“你的后脑有一块疤,应该是五年前落下的,这个穴位受伤极为凶险,就算不死也必定迷失神智,看你不疯不傻的样子,应是命大,只失了记忆。”
少年像看庙里菩萨一样看着风无痕。
慕容娇的嘴角微微上扬,“我只看出这孩子经历过不少事儿,从饿鬼似的地方逃出来却还没泯了良心,没想到你看出那么多。”
“连这些都看不出来,怎么做捕快?”
少年只记得自己叫郑伍,识字,有点武功底子。
五年前他记忆开始的时候是躺在乱葬岗一堆尸体当中,有野狗在嗅他的脸。
他反手抓到一个东西砸向野狗,野狗嗷呜一声跑走了。
再看看自己手上的东西,是个还带着点筋的大腿骨。
郑伍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腿上都是伤,没法走路,肚里饿得难受,简直想要吃人,却有个声音对自己说:这些尸体有毒,吃不得。
后来那被砸了一棒子的野狗不知从哪里叼了个兔子来,自己吃了大半,却把个兔头扔给了他。
靠着野狗施舍他的残羹生肉,他撑了七八天,腿上的伤好了些,于是半走半爬地出了乱葬岗。
野狗一路跟着他,就这样成了家犬,以后只要郑伍有口吃的,就有那狗半口。
“狗呢?”
“我搬盐维生的时候有一次它饿了,舔了半包盐巴,渴死了。”郑伍说。
慕容娇眼中露出不忍的神情。
郑伍却笑起来,“后来我看到哪里有野狗我都喂,它们都很喜欢我,都服我。”
风无痕点点头,“看不出来,狗王啊。”
小伙子的脸一下子红了,“这绰号不好听。”
“那你想要叫什么?”
“我啊……我以后想要做,做那个什么……”郑伍看了一眼慕容娇,“开封黑道……那什么……总……总什么……”
“说呀。”慕容娇鼓励他。
郑伍咽了咽口水,昂起头,声音洪亮地说,“我以后要人称我一声,开封黑道总瓢把子,郑伍爷!”
风无痕和慕容娇都笑了起来。
“我二十五,就算你十三吧,你我相差十二岁,已符合律法,风大爷,央你给写个条陈,我收了他做干儿子吧。”慕容娇道。
“啥,你要收我做儿子?”郑伍瞪大了眼睛。
“是呀,我是开封黑道总瓢把子,你拜我为义母,以后继承我的衣钵。”
“要当你的位置,不一定要拜你为义母吧?”
“那怎么着,跟我抢?”慕容娇柳眉倒竖。
“可以娶你呀!”
“小兔崽子,敢调戏老娘!”慕容娇操起一把扫帚就打过去。
风无痕笑着看着两人一个追一个逃跑了好远。
慕容娇轻功极俊,一水儿的好功夫都藏在故意骂骂咧咧的样子里。
没办法,一个女人,爹死得早,把整个开封黑道交给她,她不强横些,又怎么压得住那些杀人越货之流?
而郑伍的根骨也的的确确是不世出的好苗子,虽然手上的案子的确忙不过来,但,慕容娇送来的这少年心窍玲珑,应该添不了多少麻烦,反可以帮上不少忙,那便收了吧。
等那二人闹回来,只见风无痕一脸正色。
风无痕道:“郑伍,我想过了,我这儿不缺书童,你若愿意,就做我的助手,我教你文书写法和一些探案之事,再加些防身的内功剑法,你呢,就帮我做些杂事,吃穿用度我来负责,只能管饱,没有山珍海味,每月额外给你一小吊钱零用,并有一天假期,你可愿意?”
郑伍一愣,瞬间就翻身跪下了。
“郑伍愿意跟随风大爷。”
风无痕道:“慕容娇叫我风大爷是埋汰我,你别跟她学,你叫我一声大哥好了。”
“大……大哥?”郑伍抬头起来,眼眶竟是红了一圈。
乱世之中,何来兄弟?遇到个虽凶却想娶的大姐,又遇到个文武双全料事如神的大哥?
风无痕道:“你不愿意?”
“我愿意,风大哥,大哥,大哥!”郑伍重重磕了几个头,满脸都是欢喜的神色。
“行了行了,别叫了……”
一年后,刘承佑倒行逆施,欲要谋害在边关布防的大将郭威,更将其留在开封的两子一女尽皆诛杀。
郭威泪洒边关,道:“稚儿不死于契丹凶徒,却死于帝王心术!”后在众将劝说下终决意自立,不久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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