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斌又向黎元洪道了声失陪,方才匆匆走了。
黎元洪走动不得,只得怀怒坐在车站里,过了一小时,方见王承斌匆匆的进来,把一通电报向黎氏面前一丢道:"公府里只有十颗印,还有五颗印呢?"黎氏冷笑不答。气极而冷笑也。王承斌又道:"明亮些!句。见机些罢!你不交出这五颗印,如何离得车站?"黎元洪愤然道:"好!你拿纸笔来!"王承斌命人拿出纸笔,黎元洪立刻拿起笔来,奋然写了几行字,把笔一丢道:"你这还不准我走吗?"可怜。王承斌把那几行字读了一遍,不觉一笑道:"好!你原来把印交给夫人带往法国医院了,也用不着拿这条子去要。要是把这条子送得去,一来一往,不是要到明天吗?便算我们不怕烦,谅情你也等不住,还是打电报通知她罢。"说话轻薄之至,可恨。黎元洪道:"怎样去拿,我不管,这样办,难道还不准我回去?"王承斌道:"不能。我知道你的话是真是谎?有心到这里,就请你多坐一会,让北京取得了印,复电到津,再送你回公馆罢。"一点不肯通融,对曹氏则忠矣,其如良心何?说着,又匆匆的去了。等到复电转来,已是深夜。黎元洪道:"印已完全交出,还不让我走吗?"王承斌笑道:"还有一个电报,请你签字拍发,便可回公馆休息了。"一步紧一步,一丝不漏,凶既凶极,恶亦恶极。黎元洪冷笑一声道:"你竟还用得着我签字发电吗?"亦问得很恶。一面说,一面拿过那电稿来看时,原来上面寥寥的写着几行字道:
北京国务院鉴:本大总统因故离京,此一故字,耐人深思。已向国会辞职,此却是事实。所有大总统职务,依法由国务院摄行。按:《临时约法》规定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副总统代之。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时无副总统,故依法应由国务院摄行。应即遵照!大总统黎寒印。按黎氏离京为十三日,(十二年六月)被迫补发此电时,已在十四日后半夜,故用寒字。
看毕,自思不签字,总不得脱身,便冷笑一声,毫不迟疑地挪起笔来签了字,把笔一掷,便大踏步走了。王承斌笑道:"怠慢怠慢,后会有期,恕不远送。"一面说,一面吩咐放行。此时无异绑匪。那电报到京后,高凌霨等便据以通电各省,不过此时就在这一个通电上,又引起了许多纠纷。因为此电署名的是高凌霨、张英华、李鼎新、程克、沈瑞麟、金绍曾、孙多钰等七个人,当此电发出后,就有拥护张绍曾的一派人提出反对,谓国务院是以全体阁员组成的,现在张绍曾尚在天津,并未加入,此电当然无效。若说承认已准张辞,则势不能不连带承认李根源的署理,因此主张迎张绍曾入京。本承认十四日黎电为有效,而又否认其十三日所发之命令,时序已颠倒矣。事实不根据于法理,而又欲借法理以文饰其罪恶,适足以增纠纷,岂不谬哉!高凌霨正想独掌大权,如何肯允?自不免唆使出一批人
喜欢民国演义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