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很大,很干。空气中到处都是黏糊糊的味道,龙煜从来没有讨厌过阳光,有光的地方,就有希望。
而这里的阳光,龙煜无论如何也喜欢不起来,它太毒了,它太毒了!风声,沙动,支配着这个枯寂的世界,还有残酷的日光,龙煜突然很佩服生活在沙漠之城的人,他们是怎么生活的?他又哪里知道,如果没有这些人点缀这一丝丝的热闹,这里怕是连死神都不会光顾。龙煜说自己全身上下都在流汗,可陈晓晓偏偏跳出来笑道:“老子流的才是汗,你流的叫油!”
随即便还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和一声有气无力的滚!
毛青威走了。
龙煜和陈晓晓给了他些许盘缠,约定了下次去临安找他喝酒,他就走了。男人间的告别不会有太多赘述,一句“我走了”,转个身,摆摆手,换来一句珍重,自此期望天涯相逢,喜不胜喜,再也没有其他。
他们本来牵着一头骆驼,骆驼驮着帐篷和水,沙漠里实在太需要这两样东西了。
可是,他们遇到了沙暴,不算太大的沙暴。陈晓晓使了立地金刚,死命的拽住龙煜的手,龙煜才没有被吹飞,可是,骆驼被吹飞了,水跟帐篷也被吹飞了。他们加起来身上只有一壶水了。
龙煜实在不知道还有谁比他们更倒霉。
好在还有一壶水。一壶救命的水。
可是。有些人走霉运走到极致,会开始转运,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走霉运是没有极致的。
他们正沮丧的在沙漠里走着。好在他们还没有迷失方向,他们坚信自己的方向是正确的。人处在绝境里,唯一不能丢的就是信仰,一旦他们发现自己走错了,他们的内心也就崩塌了,好在他们内心足够强大。
龙煜笑道:“我从来没想过,会被困在沙漠里。”
陈晓晓笑了一声:“你想到过的事情,往往很少发生。比如我想过以后讨银翎做老婆,比如找林月瑶做情人。那实在再美妙不过。”
世界上绝对存在这样的人,无论你跟他讲什么话题,无论这个话题多么严肃,他都能扯到黄段子上面去。
陈晓晓就是这么一个人。
龙煜似乎也很受用,两人相视哈哈大笑起来。
绝境里居然传出笑声来。
日头渐猛,龙煜止不住的心生倦意。还是因为实力不足。龙煜充分认识到自己实力不足。如果他足够强大,那他就能改变环境,哪怕水分如此稀少的沙漠里,他也能从空气中凝结出水来。可是他做不到。
不够强大,你就要接受一个事实,你将被环境改变。不想被改变,那就必须强大起来。
龙煜倚靠在一处沙堆边上,不一会儿就沉沉的睡去了。陈晓晓也想睡,但他不能睡,这里天气太多变了,万一又来一个风暴,酣睡的他们必死无疑。
陈晓晓睡又睡不得,走又走不得,这么热的地方,更是静不下心来打坐,正在他百无聊赖之际,他看见了一支商队。毛青威说过,沙漠里,偶尔会有商队穿行,他们往来东西之间,贩卖物资的同时,也传播着不一样的文化,而沙漠之城,便是他们的中转站,他们会在那里补给食物,水源,也会那里做些交易。
如此说来,只要跟着他们,不就能到达沙漠之城了?陈晓晓刚想叫醒龙煜,提到嗓子口的话又是咽了下去,他看到商队之中有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沙漠中能看到花,沙漠中自然也能看到女人,这不稀奇,稀奇的是虽然没有看清,但陈晓晓脑子里还是蹦出一个名字:银翎。
陈晓晓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定眼睛里没有进沙子,才再细细看了一遍,离得太远,看不太清,我还是尾行一下比较好,嘿嘿嘿。他刚迈开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龙煜,我如果这一走,龙煜要是遇到沙暴,那不是死定了?可是如果我不尾行一下,我怎么知道那人是不是银翎?哎哟,望着渐行渐远的商队,陈晓晓忍不住拍了一下脑袋,我他妈真是猪!随后一脚踹在龙煜身上,我他妈把龙煜叫醒不就好了!?
他虽然踹在龙煜身上,但是他对力量的掌控恰到好处,足以让龙煜醒来,又不会弄疼他。
龙煜骂道:“你妈了个巴子,踹老子干什么!”
陈晓晓笑道:“不是我踹的。”
龙煜继续骂道:“不是你是谁?还有鬼不成?”
陈晓晓道:“非但不是鬼,而且是仙女!你瞧那边是谁?”
龙煜往陈晓晓指的方向看去,只看到模模糊糊的十几个身影,原来商队已经走远了。
陈晓晓大骂道:“他娘的,少废话,跟我走!银翎在那商队里!”
龙煜听言,几乎清醒了大半。两人施展轻功,悄悄跟了上去。
龙煜兴奋的很,几乎都没感觉那么热了。陈晓晓却更加热了,他的全身血液仿佛都在倒流。他几乎已经在心里铺好了床,银翎啊银翎,这次你要是能溜!我陈晓晓就是乌龟王八蛋,贼孙子!他见多各种各样的女子,各种各样漂亮的女人,有风情万种,有小家碧玉,有北方豪情,也能南方水灵,却偏偏对银翎一见钟情。
打住!龙煜要是知道陈晓晓的想法,一定嗤之以鼻,狗屁的一见钟情,分明是见色起意。什么单独对银翎,我看你对林月瑶,对天底下漂亮女子皆是这般。
两人默默跟着,突然一阵风声响起,一记青藤鞭已经飞了过来。不好,被发现了!陈晓晓不急不缓,右手一出,轻轻一握,已经将那青藤鞭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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