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苦着脸夹起猪肝吃了一口,本还在为今天喝不到酒有些懊恼,却没想到那猪肝一入口,鲜香之味直冲鼻梁,没有一般猪肝的腥味反而入口是绵软嫩滑的猪肝,一抹辛辣突然异军突起,抢占了味蕾。
再多咀嚼几下,那辣味却很有层次,最先出现在舌尖的是辣椒的干香,紧接着的辣味变得深邃而柔和,每一颗味蕾都如同被暴风雨洗礼了一般,配合上柔嫩的猪肝,相得益彰。
吴海连忙扒了几口饭,这才将满口的香辣滋味咽下,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太好吃了!”吴海甚至来不及说话,迫不及待的又夹了一筷子,“这猪肝炒的真的太好吃了,不但没有一点点的腥味,香辣入味,鲜美极了。”
看吴海吃的开怀,陈媛娘经不住诱惑便也夹了一筷子土匪猪肝尝了一小口,陈媛娘还没吃过辣椒,还不知道这辛辣的滋味有多么的霸道,一入口差一点就被辣味呛到了,连连咳嗽,脸都已经涨红了,却舍不得把口中的猪肝吐出来。
“真的好好吃,是从来没有吃过的味道。”陈媛娘眼睛亮亮的,看来她对这道麻辣重口的土匪猪肝很是喜欢。
宋言之却最先发现了那盘番茄炒蛋,“这不是之前姐姐给我们吃过的灯笼果吗?它也能做菜吃吗?”
宋言之半醒半月的夹了一筷子,柔嫩的鸡蛋包裹着酸甜的番茄汁液,入口酸甜,开胃爽口,让宋言之吃的连连点头。
“好好吃!原来这个灯笼果煮熟了之后是这个味道的,又酸又甜,好好吃啊!”宋言之恨不得把脸都埋进饭碗里面去才好。
“喜欢吃就多吃一点,这个汤汁拌饭才是一绝呢!”宋菱月微微一笑,用番茄炒鸡蛋的汤汁拌饭可是她小时候最爱的吃法,哪怕再挑食的孩子也拒绝不了这酸甜的滋味。
“香菱,你快点尝尝!姐姐做的这个真的好好吃!”宋言之吃不了太辣的东西,比起香辣开胃的土匪猪肝,他最爱的还是番茄炒蛋。
“这个鱼头才真是好吃呢!”一旁的李婶也也发现了新大陆,“我还不知道原来鱼头除了熬汤之外还能做得这么有滋味呢!”
宋菱月也夹了一筷子剁椒鱼头上的鱼肉送进了口中,鱼肉蒸制的刚刚好,鱼肉里还锁满了鲜美的汁液,混合着泡椒那复杂混合的酸辣滋味,把鱼肉那甘甜鲜美衬托的更加高雅。
一顿饭下来,吃的是宾主尽欢。
本来宋菱月还担心煮了一大锅的饭会吃不完,没想到吴海真的是太喜欢那道土匪猪肝了,就着那盘猪肝就吃下了整整三碗饭。
而宋言之也就着番茄炒鸡蛋吃了整整一碗半,要不是宋菱月怕宋言之吃这么多积食,不然只怕两碗饭都要被宋言之吃的一干二净了。
陈媛娘见大家都已经吃饱喝足了,主动上手便要帮忙收拾,却被宋菱月拦住了。
“今天该谁洗盘子了,自觉一点啊。”宋菱月环视了一圈,目光着重落在祁墨、柳良和宋言之的身上。
环顾一圈无人应答,最后还是宋言之钻了出来,仰着小脸一脸的坏笑:
“姐,你忘记了?今天该轮到你洗盘子了啊!”
旋即他又眨巴了几下眼睛,“不过,我觉得今天应该让祁墨哥哥去洗。”
“为何?”冷不防被提到名字的祁墨扭头看向宋言之。
宋言之眼珠儿一转咧嘴一笑:“姐姐今天又给病人看病又给咱们做晚餐已经很辛苦了,当然不能再要姐姐去洗完了。李婶平时就帮咱们大伙儿做饭菜,任劳任怨,今天李婶也该休息了。
至于媛娘婶婶和海叔都是客人,姐姐教过我待人接客,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呢?”
宋言之眨巴着眼睛,像是在问宋菱月寻求支持,宋菱月故意挑起眉头说道:
“那你呢?你为什么不应该今天刷碗?”
“我和香菱昨天晚上已经刷过了哦!所以今天我和香菱都应该休息!”宋言之得意地朝香菱挤挤眼睛。
“那为何偏偏选上了我?我记得后天好像才轮到我刷碗呢。”连祁墨也故意逗宋言之,想听他能说出什么样的理由来。
没想到宋言之却一点也不为难,反而笑嘻嘻地说道:“祁墨哥哥那般能干,先生教过我们的,能者多劳啊!你看,姐姐不就是能者多劳吗?白天当医师治病救人,晚上还为了咱们做了这么一大桌子的美味佳肴。祁墨哥哥我觉得你肯定不比我姐姐差,对不对?”
“你以为你这样戴高帽我就听不出来了。”食指在桌面上叩击了两下,唇角却漾起了一抹浅浅的弧度,“既然言之都说了,能者多劳,看来今天这刷碗的任务是非我莫属了。”
等祁墨和柳良收拾了桌上的背叛碗碟,陈媛娘这才笑道:“你们家可真有趣啊,难道连干这些杂活儿都要分工吗?”
宋菱月理所当然的点点头:“那当然了。我不知道祁墨、柳良他们怎么想,但我觉得我们已经组建成为了一个大家庭,我们是一个团队,既然是团队那当然应该要团队合作啊,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共同的家啊。”
陈媛娘若有所思:“看来我也应该把这个‘团队合作’学起来。”
吴海偷偷撇了下嘴,倒是没有说出什么不赞许的话来。
“差一点就把正事儿给忘记了。”陈媛娘拍了一下脑门,“菱月做得饭菜太好吃了,让我都差点忘记今天来找你有正事儿呢。”
“媛娘婶,是什么事儿?”宋菱月递给陈媛娘一杯热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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