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说他跟雷恩根本就没可比性,不是我瞧不起他,而是我说的是事实,他真的差雷恩太多了,完全就没可比性。因为雷恩懂得什么时候该放手,什么时候该紧紧抓牢。换言之如果夜说:“她喜欢的是霍克,那么即便是心痛到无法呼吸,雷恩也绝对会放手,因为他深深懂得有的时候,爱是需要放手的,相爱的两人不一定要在一起,而是看到对方幸福才是一qie。
阿木的一首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就能够诠释雷恩对夜的爱深到什么地步。而霍克恰恰就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注定了他会失败。他永远不会成为夜心里面最爱的那个人,这也是他为什么不能超越雷恩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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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亲的长评真是够味!写的非常犀利,月很佩服,不论怎样,我觉得你其中的一句话说的很对,霍克输就输在不懂得放手,对一qie都太执着;雷恩是个好丈夫,而霍克就算是爱着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让黛丝受伤,不知道是不是相生相克的命运呢!呵呵,总之十分感谢!这么长的评,亲爱的也花了很长时间的吧,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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