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瑶,你刚醒,你都昏迷一整天了,爹去做兔子,你回炕上休息着。”顾川海提着兔子去收拾,手起刀落,利索的剥皮放血。
顾云瑶看着顾川海的脚踝,已经肿起来了,“爹,我找郎中,脚崴了若是不管,以后会坐下骨病的。”
崴脚又称踝关节扭伤,如果不及时治疗,要么导致习惯性崴脚,要么逐渐发展成创伤性关节炎。
顾川海咧嘴一笑,闺女关心他呢。“没事,庄户人家,哪有不崴脚的,过两天就好了,没你说的那么严重。”
可顾云瑶剁了下脚,顿时一脸气愤。“爹,你好不容易全活的回来,没少胳膊没少腿,你咋就不珍惜自己?我爷我奶的话你当圣旨,咋我说的话你不在乎?远了不用说,咱们村崴脚后不注意,最后坐下骨病的人还少吗?”
顾川海顿时慌了,板正脸。“爹咋能不在乎你说的。”
“可你就是不在乎!瞧瞧,你这都肿的发紫了!”顾云瑶指着顾川海的脚踝,从水缸里舀了一盆冷水,想给顾川海冰敷,可他们这房连条毛巾都没有,想了想,顾云瑶到炕箱子里找到那件春天穿的粗布衣服,已经洗的发白了,直接撕了一块下来。
这件衣服暂时用不到。
把布条泡进冷水,拧的半干,给顾川海敷上。
冷水一激,顾川海打了个激灵,顾云瑶撇了下嘴,局部淤肿已经形成,纯粹的靠冷敷,至少十天才能好,就顾家的环境,能让顾川海安稳十天吗?
喝药?她能开出立竿见影的药方来,可他们爷俩手里一文钱没有,怎么抓药?就是进山采药也要明天,而且能采到多少都不一定。
针灸?好的最快,可她手里现在没有银针。
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神医也不能空手治病。
不然她说什么找郎中,就这乡野郎中,给她当徒弟都不够格。
看着那兔子皮,顾云瑶眼睛亮了一下。“爹,这兔子皮,你想咋处理?”
顾川海那边剁着兔子肉,抬了下头。“后天你五叔要去镇上赶集,这兔子皮是要给他拿去卖的,咱们老顾家,赚钱都供你三伯读书。”
“……”顾云瑶眉头忍不住皱了下。没分家,所有钱都要给上房,她想靠这兔子皮买银针呢,顾川海的脚脖子,最少要用两根毫针同时施针。
“要是能分家就好了。”
顾云瑶抱怨道,顾川海脸色立刻变了,但却没有反驳什么,顾云瑶把这看在眼里,顾川海是鬼门关走过的人,就算是愚孝,也不是愚不可及。
顾云瑶把她房间里的条凳给顾川海抱来,这兔子大,顾川海只剁了一小半,剩下的等下放进瓦罐里,降到井里冰着,能多吃两天,兔肉切完,顾川海发现没有油盐,去上房索要,孟氏刺耳的声音又一次传来。
“这个天煞的败家子,这好模样的衣服就这么撕了,老四,有你们这么败家的吗?”
显然是裹在顾川海脚脖子上的布条被孟氏看到了,紧接着就是五叔顾川昭的声音,“娘,你推四哥干啥?他右脚都肿了,四房又没个主事的婆娘,四哥也是疼急了才撕了衣服。”
说着,七手八脚的拿了油盐扯着顾川海逃离了上房,身后孟氏还在追着嚷嚷。
“就烧个兔子,老五你把油罐子和盐罐子咋都抱去了?那都是金贵的玩意!真是边关回来的大爷,柴米油盐贵着呢你们省着点!”
面对的是自己的亲儿子,孟氏的嘴就没有那么刻薄了。“烧好了给你爹和你三哥端来点!”
“知道了,娘,四哥孝顺,用不着你提点!”顾川昭推门,把油盐罐子放到灶台上,关切的回身看着顾川海,“四哥,你歇着去吧,这脚崴了别乱动,我来做饭。”
顾川昭被孟氏宠爱,看皮肤就看得出来,诺,庄稼人少有的小麦色,甚至比小麦色更白皙一些,显然不是常常劳作日晒雨淋的人。
顾川昭的个头和顾川海差不多,手上没有干活留下的茧子,身上的衣服也是七成新。
顾川海和顾云瑶一身的补丁衣服,和顾川昭一比,完全是两个样。
顾川昭今年十五岁,打小就敬佩读过书的顾川海,关系也是顾家兄弟里最好的,顾川昭在村里也是顶好的名声,聪明,会做人,就是那八字,据说找多少人算过都是刑妻克子,虽然有一副好皮囊,可根本没人愿意把闺女嫁给顾川昭。
说到皮囊,顾云瑶看向自家老爹,顾川海也是生的不错,记忆中顾川海可是四合镇有名的帅哥,周周正正,棱角分明,顾川海当年做事的酒楼里,不知道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为了远远的看顾川海这个帐房,隔三差五的就去酒楼消费。
顾云瑶的桃花眼就是遗传了顾川海,边关日子苦,顾川海沧桑了些许,记忆里那斯文的气质被磨没了,多了几分血性,但还是个好相貌。
顾川昭手脚利索,架锅,倒油,下肉,翻炒……
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汉子少有会做饭的,顾川海是逼不得已,毕竟媳妇死了,他要一个人拉扯孩子,顾川昭的原因就有点龌龊。
孟氏前些年好不容易把她上边的老婆婆熬死了,终于问鼎了这顾家院子里女人最高的地位,就想舒舒服服的过日子,被人伺候。
可家里三个儿媳妇,大儿媳妇王氏是个懒馋的,这做饭不看紧了,王氏铁定要偷吃。
二儿媳妇秦氏和二房的顾川禄又常年在镇里的地主家做工,几乎不回家。
三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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