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一晚发脾气摔了手机之后,陆孝严两个礼拜没有去找凌希,可气的是,凌希竟然也整整两个礼拜没有主动打电话给他。这种说不清是冷战还是单方面被忽略的感觉让陆少爷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到最后简直黑成了一块烧糊的锅底。
陆孝严原以为自己很强大,强大到足以单枪匹马挑战所有敌人,破釜沉舟对抗整个家族。可凌希才从他的生活里消声灭迹两个礼拜,他就变得连吃饭都吃不出滋味了。
事实证明他比自己想象的更需要凌希,这种需要不局限于爱情和*,也非关索取和占有。重活一世,在认清了所有虚伪的假象之后,凌希成了他内心深处唯一的支撑与慰藉,仅存的动力与底气,那些与凌希有关的点点滴滴,都是他记忆中不曾被失望与仇恨玷污的净土。
他很害怕有那么一天,凌希会不再属于他了,更害怕有一天凌希不要他了。他所拥有的和将要拥有的东西很多,不仅仅是凌希,可如果没有了凌希,他拥有的一也就全都失去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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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归害怕,不管问题到底出在谁身上,陆大少爷是注定不会主动低头服软的,但这不妨碍由身边某个人替他去服软——确切地说,是他逼着身边某个人替他去服软。
至于这位“某个人”先生,除了林总裁再不做第二人选。每次陆孝严心里不爽,首当其冲受连累的总是林广乐。话说回来,从小到大十几年的交情,林广乐也被欺负惯了,要是隔上三五七天陆孝严没有带头欺负欺负他,他反倒要浑身发痒不自在了。用林广乐自己的话讲,所谓同人不同命,好比他吧,就是大佬的身子马仔的命,既然都是命中注定了,那就索性乐在其中吧,能适应环境的才是真强者,照这个标准,他绝对是强者之中的强者,霸王顶上的霸王。
挑了个凌希没有彩排喝训练的下午,林广乐开车载着陆孝严直接拦在了辉途唱片楼下,因为到得太早,空等无聊,两人还很幼稚地联机玩起了游戏,并打赌赢的人在输的人脸上画“正”字。
凌希一走出公司大门,就听见不远处街边传来了“嘀嘀嘀”的汽车喇叭声,他循声张望过去,只见额头顶着个“王”字的林广乐正透过车窗欢脱地朝他挥着手,中间还隔着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陆孝严。
凌希原地站了一会儿,迈步走到车子旁边,弯腰冲里打着招呼:“乐哥,孝严哥。”
陆孝严鼻子“哼”了一声,表情很是不屑。林广乐竟然可以排在他前头?嗯,这一定不是按照亲密程度排序的!
林广乐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主动充当起了陆孝严和凌希之间的交流媒介,他很殷勤地跑下车,打开后门不由分说就把凌希往里推:“走走走,乐哥带你吃大餐去,位置都订好了。”
见凌希瞪着大眼睛光看不说话,林广乐嘻嘻哈哈勾住他肩膀问道:“怎么样小朋友,还生气呢?”
凌希被问得一愣:“生什么气?”
林广乐象征性在他脑门上轻轻拍了一巴掌:“没生气那天你扣什么电话?”
凌希翻着眼皮回想半天,最后无辜地摇了摇头:“我没有扣电话,我是正常挂断的。”
林广乐努力坚持和他交流着:“那那那你为什么要挂断呢?”
凌希一脸的理所应当:“因为不想听。”
林广乐默默看向陆孝严,手捂胸口一副即将吐血的痛苦模样:“孝严,兄弟尽力了,但实在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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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好的餐厅位于某家五星级酒店内部,店面不大,欧式古典装潢,细节处精致而华丽,却又不乏久远年代的厚重质感。
这家店是陆孝严凭记忆选的,菜也是按照凌希口味点的,他还很精心地剔除了一些凌希不能吃或不适合吃的配料。看着凌希一走进店门就被墙壁上琳琅满目的艺术品所吸引,坐在沙发里也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惬意模样,陆孝严心里倍感满足。
汤,主菜,莎拉,甜品……食物一道一道端上来,凌希吃得津津有味,陆孝严也看得津津有味,大有要把两周分量一次补齐的架势。
凌希一整天都在公司做事,因此穿得十分随意,一件没有任何图案的白色v领纯棉t恤,一条淡灰色修身牛仔裤,衣物上留有淡淡的香味,却又不是香水的味道。他腿很长,从桌子底下直笔笔伸到了对面,完美地展现在了陆孝严的视野之内。那双脚上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休闲鞋,或许是心情不错的缘故,脚尖还会勾起来轻微地来回扭动着。在鞋口与裤腿之间,露出了一小节脚踝,骨骼匀称,皮肤白皙,看着看着陆孝严心跳不由自主开始加速,连呼吸也变得急促了,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调开了目光。
透过凌希肩膀,可以看到背后墙壁上悬挂的巨幅油画,画中圣母怀抱着圣子在接受天使们的祝福。圣母身旁长着翅膀、光着屁股的小孩是爱神丘比特,他手里拿着柄小弓,据说金箭射入人心会产生爱情,铅箭射入人心会产生憎恶,可惜小屁孩就是小屁孩,如果他想恶作剧地乱射一气,谁也逃不过。可能“嗖”的一下,就那么爱上了,又“嗖”的一下,就死心塌地了。
陆孝严摸了摸“嘭嘭嘭”激烈跳动的胸口,嚯,原来这就是被一箭射中的感觉,倒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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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陆孝严回过神来,凌希已经闷声不响吃光了自己面前的所有食物,连小篮子里的最后一块配餐面包都没有放过。陆孝严关心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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