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豹手上虽然没有多少可以能够完成任务的人,但是李明豹却有钱,这年月,很多东西都是可以用钱能买到的,这其中就包括律师的节操。所以当李明豹大把撒钱的时候,全球专利申请变得很是容易,只不过就是需要时间而已。
也幸好李明豹对于美国很重视,所以在香港申请专利的同时,也在美国就申请了专利。在花钱十足的情况下,李明豹的专利申请很快就下来了。
而李明豹的专利刚拿到没有多久,就听到自己的律师说佛罗里达有电视台在搞这玩意,虽然仅仅是雏形,但也涉及到电视购物的内容。
于是,这个可怜的电视台就触犯了法律。原本这个电视台是第一个使用电视购物的电视台,但当时这个电视台并没有觉得用电视来购物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至于专利什么的,就更加不用想。
虽然美国佬一向重视专利,但用电视买卖产品,这样的东西他们其实也是在实yan,专利这东西,离着他们还有好远的距离,并且他们也才做,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可怜的是李明豹比他们早一步了解这个东西的前景,于是申请了专利。
就算是专利还在申请的时候,这个电视台在用电视购物的内容都不行,还得等专利申请下来才可以。就更别说现在李明豹都拿到了专利,他们还想这么干,纯粹就是在找死。
在了解到具体情况以后,李明豹在美国的律师团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因为只要把这家电视台告上法庭,那么无论那边请的律师有多牛,在专利面前,只有失败的份。
可怜的原创,在李明豹这个邪恶的家伙面前,完全没有用武之地。所以当李明豹的律师函到那家电视台的时候,他们的老板脸都绿了。不就是在电视上卖点东西么,怎么就触犯了别人的专利?但附带的专利信息表明他们电视台的确触犯了专利,所以那边的老板只有用一种待宰羔羊的心态等待着李明豹的判决。
好在李明豹也并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要是把这个专利弄得臭不可闻,那他还怎么赚钱?所以李明豹当初就示意那边的老板可以使用专利,只要缴纳专利费用就行了。让那个差点没被吓死的老板,一段时间天天唱哈利路亚。
当然,那个时候李明豹还在香港,所以也就没有收到那个电视老板的诚挚感谢。但现在李明豹来到了美国,所以就委托自己的律师团让那个电视台大张旗鼓的把电视购物这个概念给宣传了出来,并且还附带一份完整的电视购物展细则。这对于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电视购物来说,无异于相当于圣经在教徒心目中的地位。
在忙完了《英雄本色》这部电影的行问题,之后的一个星期之内,李明豹用着从运通那边请过来的专业律师团队,开始公关电视购物这一块的业务。
一项新的事务如果没有宣传,那么他的展肯定会变得缓慢。但是李明豹既然手握这样的专利,就自然不能让专利躺在自己的保险柜里面霉,浪费一天,就少收一天的专利费,这么大一个市场,少一天的专利费都是一比大数目。
于是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立马变成了推销团队,他们不但需要开拓北美市场,还需要开拓欧洲市场,甚至全球市场。让全世界都在电视购物的淫威下颤抖。
李明豹都在想一年以后的香港是否也会出现那些撕心裂肺的电视购物主持的狗血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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