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后的一天下午,夏天抽空到人民银行找了他的老师罗文虎谈调动的事,罗文虎对他准备离开市民银行的想法不太赞同,认为四十岁的人了,要到一个新的单位打开局面不太容易。接着,又打电话到胡辉原工作单位了解胡辉的为人。
后来,他对夏天说:“我虽然是市民银行的监事长,但与申一枫他们是一种很客套的关系,跟吴清、沈意民相对比较融洽一点。这样吧,我有机会时跟沈意民副行长说一下你的情况。”
夏天说:“有劳老师出力了。”
与此同时,夏天为了能在总行对他弃而不用时在第一时间调出人事档案,又来到深圳兆实达有限公司,与吴英伟总经理密谈,吴英伟的公司没有人事权,但他答应一定帮夏天这个忙,与集团公司协调好,一旦夏天要调令时,由集团公司先将夏天的人事档案调出市民银行。另一方面,兆实达公司刚刚收购了一个拍卖行,吴英伟诚邀有银行背景的夏天加盟,任副总经理,牵头把银行抵押物引荐过来,那就是双赢的事情了。夏天认为这事正是时下的热门生意,不费多大功夫也可以把业务搞得红红火火,便痛快地答应了吴英伟的邀请。
这样一来,夏天是留是走的问题,算解决了一半。
接下来,夏天便全力以赴,抓紧赶写给总行领导的报告材料。在一般情况下,上午到支行点完卯后即回家。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后便开始写作。
几天后,夏天给市民银行领导的信定稿了。该信写道:
给黄鹿行长的信
黄行长:
您好!我是湖贝支行的夏天。说起来不好意思,也许您对我还没有什么印象。当然,这主要怪我没有向您单独请示汇报过。我现在向您汇报湖贝支行胡行长到任后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情况,请您关注。
一、胡辉同志到湖贝后以能人自居,刚愎自用,朝令夕改,热衷于拉帮结派,任人为亲,三个月间先后五次调整我的工作,让人无所适从。
1、胡辉同志于7月12日到湖贝,于7月19日晚(中间参加总行经营工作会议三天,实际在支行呆了两天)召开支行主办以上会议,提出:“资金信贷部专门搞‘两清’,资金计划归行长直接领导,信贷审查以后再调人。”这算是第一次把我工作岗位中的资金计划和信贷管理工作的职责免除。但在第二天上午,胡把我叫到办公室,双方交换意见后,胡表态说:“考虑还不成熟,还是维持原来的。”在7月26日支行例会上,陈作业同志(是否代表班子不清楚)说:“胡行长刚来,要有时间了解情况,资金信贷部仍按原来的运作。”
2、9月1日,招聘搞清收工作的李清同志到岗,在胡、陈、夏、李四人见面会上,胡提出:我要像提供资料给他一样提供信贷资料给我的部下李清。同时,李清无须考核。我当即提出:“调阅信贷档案应按制度办,经批准调阅;我领导过总行分配的五个大学生(其中三个有硕士以上学位),没有一个不用考核的。如果存在不用考核的员工,则对其他搞清收工作的员工不公平。”这激怒了胡辉,胡即于9月6日调整“两清”小组成员,要我当晚移交。据说,在“两清”小组会上,已纳入“两清”小组成员的原信贷综合员问:“以后信贷的报表签字怎么办?”胡答:“直接给陈行长签。”这样,算是把我的信贷管理岗位的职责也移交了,只剩下资金计划的工作了。这是第三次更换工作。
3、在9月20日支行行务会上,胡辉提出对头寸表“看不懂,要改。”我在会上很善意征求他改表的思路,他未发表意见。第二天上午,我即跟做头寸表的高尚同志协调,由她征求胡的意见改表。据说,胡辉同志的回答是:“我没有看。”9月27日,陈作业同志针对支行近两个月因工作体制这样变化可能带来对总行上达报表和情况反映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与胡辉协调后明确营业部、资金信贷部、“两清”小组各自的报表对应分工。决定计划头寸表改由营业部编制,资金信贷部负责25种报表的上报。这在实际上使我所管的工作又好像是资金计划和信贷了。这是第四次调整我的工作。
4、10月14日下午,胡辉以支行文件称:“根据总行(1999)第a320号文精神”免去我的资金信贷部主任职务,改任营销员。这样,胡辉同志在来湖贝支行三个月时间挪动我五次工作岗位后,终于将我由一个主任变为营销员,工资薪点由13级降到18级。
另一方面,胡辉任人为亲,拉帮结派,到位后三天便提出提升谭飞燕为营业部主任,遭到全行广大员工的非议。他还公开包庇谭的业务错误(储蓄计息)。一个新任行长到一个支行实际了解工作不到三天,就决定了中层诸位的提升、降级、免职的底数,然后想方设法组织材料去整人。同时,又不恰当地哄抬个别人来达到这个目标。这就是胡辉同志的用人之道和深圳速度。
二、我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我于1994年4月经市人民银行的相关负责同志推荐进入湖贝金融服务社,随即任其中一个信贷部的经理,改制后任市民银行湖贝支行计划信贷科长、资金信贷部主任,一直干了六周年。我不敢说做得非常好,但我可以说做得很厚道,我对本行的忠诚连贷款户都无法否定。四年前,在转制过程中,有广发行和投资银行几次与我联系调动事宜,我本可以另谋高就。但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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