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乐乐点头道:“是啊是啊,苓姐姐,你今日好漂亮,前厅来的人多,可要妹妹帮你去偷偷看看。”
雷子苓笑脸没变,眼神却冷了下来,淡淡地对何采晴说:“乐妹妹年纪比我们小些,你怎可这样误导她,什么配不配的,这是女孩儿家该说的话吗?女儿家的亲事自有父母做主,怎可自己瞎想。”说完,没再理会两人,起身去了祖母身边。
秦乐乐尴尬地笑笑,何采晴却嘴一撇,蛮不在乎地拉秦乐乐去吃糖果。
晚宴之后,宾主尽欢,客人们相继告辞。
权相出了国公府,却赶着马车走了另一条道,贤王的马车很快赶上来,权相悄悄下车上了贤王的马车。
上车后,他没多说一句废话,直接对贤王说:“铜钱大侠是为破坏王爷的大事而来。”
贤王淡淡点头,并没太多惊讶的神情,显然早已知道,他说:“他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范通海,本王已派出高手在他身边暗伏,我倒是想看看,这些自以为是的大侠,是否还有胆量明目张胆地杀人。”
“王爷可知那人为何杀人用五刀、用四刀吗?”
“听说张茂他们几个私下里拜了兄弟,五个人,张茂是老五,姜知是老四,范通海是老三。”
“王爷既知那人的目的是为了杀尽给王爷办事的这五个联络人,何不提前行事,为何一定要等到皇上20岁生辰的时候,这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变数太大。”
“本王既是贤王,就要对得起这个贤字,到那一天,我会让明曦主动禅位。只有如此,本王才能名正言顺地上位,对先皇、对百姓才能理直气壮地交待。左相不必再劝,范通海那里,本王一定会抓住凶手,连他身后指使的人也一个都别想逃。”
权相忧心忡忡地看着贤王,还想再劝,却被贤王抬手制止,不由叹口气,起身下了马车。
*
穿过府中的花园,雷子苓回到闺房,卸下身上的饰品,问丫鬟冬凌:“皇上送来的那套翡翠饰品呢?可送过来了?”
冬凌道:“老爷已命人送来了。”
“快拿来我看看。”
冬凌到床边的柜子里捧出一个大盒子,放到妆台上,雷子苓说:“你们都出去准备热水,等下我要沐浴。”
屋子里的人依次退了出去,雷子苓伸手打开盒子。烛光下,玉石闪着温润的微光,是最上成的翡翠,看手工就知道出自皇家工坊。其中发簪是一支金丝嵌玉牡丹簪,黄金做底托,衬以两片叶子,托着一朵翡翠雕成的牡丹花。
她从没见过如此豪华大气又精美的发簪,她抬手将头发重新挽起,翡翠牡丹发簪稳稳地将一头青丝固定住。
白玉般的手指抚过盒中的翡翠耳坠、镯子,那触感仿佛抚到了那人温热的皮肤,心中满是幸福。看着铜镜中在发簪衬托下的绝美容颜,她满意地笑了。用心上人送的发簪挽起头发,才是及笄的真正意义。
谁说大家闺秀不会想夫君般配不般配,一年前进宫给姑母请安,就只是那一眼,那个谪仙般的男子,便已深深刻在她的心底。从那天起,她便一心只想成为他的妻子,成为当朝皇后。
只是她的心思,要如何对祖父说呢?
*
第二日天还未亮,连弟翻身跳了起来,穿上威风武馆的练功服,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一些必需品,裹了一个包袱背在背上。临出门时,瞥见衣柜下面露出墨绿色香囊的一角,她走过去拿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放入怀中。
那是叶仞山的香囊,上次她发脾气扔到柜子底下的。
出门天已亮,府里有早起的下人们开始干活。她一路躲着人跑到后院,直接翻墙跳了出去。
一路慢行到一个十字路口,找家早点铺子进去坐着喝粥,不一会儿,见叶仞山背着行囊从街头走过来。
“叶兄!”她向叶仞山招手。
叶仞山看到她的一刻怔了一下,随即过来坐下,盯着她的脸仔细看了看,见她瘦削身材顶了对粗犷的大眉毛,忍不住掩面哈哈大笑起来。
连弟眼都没抬,左臂一伸,将手中的馒头塞进他嘴里,“快吃,要来不急了,你还得换衣服。”
叶仞山嚼着馒头,仍是难掩笑意。吃完早餐两人走出来,他又忍不住伸出拇指在连弟脸上擦了擦,“你用的什么颜料,洗不掉吗?”
连弟瞪他一眼,“再摸,信不信我剁了你的手。”
叶仞山立即将手藏在身后,“不摸了,连弟,你这个易容术挺精妙,你要不叫我,我真不敢认。”
“这只是雕虫小技,我听说有一种易容术才叫精妙,用人皮面具附在脸上,立即就换了一个人,因为面具很薄,所以完全不妨碍易容者做任何表情,甚至易容者脸红都能看出来。”
叶仞山微微落后半步,不与连弟并行,“真有这等精妙的面具?”
“嗯,我也是听说,小时候我爷爷的土匪窝里有这么个人,一手易容术无人能比,他能将死人的脸皮剔下来,做成面具。”
“后来那人去哪儿了?”
“死了,我爷爷年青的时候入土匪窝,那人已经很老,没几年就病死了,那手艺也失传了。”
叶仞山遗憾地叹道:“那真是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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