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往东州府的路上,有一片荒地,平日里无人问津,到了十五却成了十里八村交换货品的集市。卖鸡蛋的、卖糍粑的、卖编篮的、卖银器的……皆找了自己的落脚处,就着骡马拉的小车开卖。蔷薇拿银钱买了支复瓣的银花发簪,兴致勃勃地插进了双丫髻之中,端着铜镜端详了许久:“原来我竟是长得这般美貌。”得幸卖簪子的老翁耳背,未曾听到她的呢喃,否则得大笑出声不可。她上身穿红色火麻对襟短衣,脖中戴一银质长生锁,一颦一笑间,长生锁下缀着的小银铃发出细碎的叮当声,如此,在老翁眼里,所见不过是一面目普通的女子。
不过这蔷薇生得娇小,腰肢纤细,微风拂过,吹得发丝和裙角翻飞,有飘飘欲飞之态;五官虽见得普通,但其明眸善睐,顾盼生辉,梨涡浅浅,唇红齿白,算是一不可多得的妙人。
此刻,她的目光被围了一圈人的方向给吸引,见那处熙熙攘攘,吵吵闹闹,人群七嘴八舌地在议论着什么,便起了好奇心,她像一只要喝奶的小兽似的,非削减了脑袋往人堆里钻。她钻到人群最前处,见一干瘦的高个子男人,正拿着一纸判决契书,在人前招摇,蔷薇只听得他所说的后半部分:“……父母皆是山贼,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恶贯满盈人人诛之。若非前些时日官府端灭贼窟,恐其仍在为虎作伥,欺凌山民。此人得此下场,罪有应得,诸位乡民可否对山贼深恶痛绝?现只需买下契约,便可将他领回家去,砍柴烧水放牛养羊,言听计从,用其余生来赎其罪。”
蔷薇是第一次遇到买卖人口的勾当,好奇的不得了。只是那穿着粗麻衣衫,破裤草鞋的男子,此刻披散了长发,正低垂着头颅,仿佛想把头嵌入脖子里才好。瘦高个伸手抬起男子的下巴,围观众人才见得庐山真面目,人群一阵唏嘘,他不过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
粗看之下,他约莫二八年华,本应是少年意气奋发的模样,他却是双目无神,面无表情,毫无知觉地被瘦高个捏来捏去,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不,哪怕是羊,也会用叫声和蹄子表达自己的不满,而他,什么反应都没有,他不听、不看、不闻、不知、不晓,他没有情绪波澜,没有胸腔起伏。
蔷薇心生怜惜,由着皮相带来的好感,觉着此人并非是甚大奸大恶之徒。于是,她的手指轻轻搅动着空气,刹那间,空气中翻涌着无数冰晶般的碎片,七彩斑斓,颜色分明,有的色彩明丽、有的晦涩黑暗,渐渐融合在一起,像一幅宏大的叙事画卷,徐徐展开,犹如正午阳光下的哈尼族梯田,破碎又完整。这些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随着蔷薇静止的手指消失不见,而她原本玩闹的神情转为了不可言喻的惊诧
——只有他,没有任何记忆的碎片,没有来处,亦无归途,他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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