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火药厂的厂长问顾二:为什么要不嫌麻烦的生产出颗粒状的火药,而不直接生产成粉状的火药呢?
顾二告诉他,粉状的东西,在搬动的时候,重的会往下沉。因为这个原因,粉状黑色火药中的硫磺、碳和硝,在存放过久或者是运输中会出现分层的情况,导致使用前又要重新进行混合。
而粘合成为颗粒之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火药厂生产的这种黑色的颗粒火药,就是一种合格的弹壳药。
第四是弹头。米尼弹的弹头是铅做的,铅金属很软,在模具中稍一挤压就成型,甚至都不用机器冲压,只用手工冲压就足够了。
解决了这四样物品的制造问题,其实顾二组建的子弹生产车间更应该叫子弹装配车间。
用现有条件制造了十几个子弹装配工作台,抽调十几名妇女和几名男工,再从商城中购买了10万枚底部发火装置备用,火药厂提供弹壳药,锻造车间提供弹壳和弹头,关渡势力终于开始自已生产子弹。
崇桢六年五月,关渡势力具备了月产步枪900技、日产子弹5000发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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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留个言,不要让我觉得一个人玩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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