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书里,集了我近两三年学写的大部分随笔。有一个时期,我闹不清随笔与散文有何区别(现在也没完全闹清),认为这东西由散文作家来写可能更顺手一些。因此上,一些报纸副刊的编辑朋友约我写这玩意儿的时候,我即向他们推荐我所认识的一些散文作家。可编辑先生觉得他们的东西太专业,太玄乎,读者往往看不懂——姑且叫作文学性太强。他们希望我写一点靠近生活的、不同层次的读者都能看得懂的东西,于是便学着写。要学,当然就向大家学,我学鲁迅、学孙犁、学汪曾棋,还学柏杨。我发现越是有学问的人,他们的文章就越大众化、越好读。倒是那些半吊子、半瓶子醋,在那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他甚至不能完整地叙述一件事情的始末,表达一个他真正想表达的意思,还玩花样儿呢!那怎么看得懂?力戒矫情,是我一开始学写即自觉信守的。
因为是学着写,就容易上瘾。如同学骑自行车和下象棋一样,似会非会的时候还特别来劲儿,找点借口就出去溜一圈儿或下一把。近两三年,我写这玩意儿稍多点,其实就是似会非会的表现。不过我自己倒也挺喜欢,比对我所有的小说集还喜欢。当然也因为它是我的第一本——我一直想拥有这样的一本小书,现在终于有了。
我给它们定了个位:叫贴近生活、靠近杂文的生活随笔——这也是我一开始学写即规定下来的。
看到过一个提法:叫文学散文——多亏没人买他的账。这样的提法如同这样的叫卖:豆腐来——豆子的;馒头来——面粉的;散文来——文学的!是标明你的散文是文学,人家的散文不是文学吗?抑或你的散文是正宗,人家的就不是?可惜的是越是喊文学的或正宗的就越可疑,因为中国的文学都是需要打折扣的,你那个门派的教头是否正宗也还尚未证实。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倘是我们中国人,则只要看过几百篇文章,见过十来个所谓‘文学家’的行径,又不是刚刚‘从民间来’的老实青年,就决不会上当。因为我们惯熟了,恰如钱店伙计的看见钞票一般,知道什么是通行的,什么是该打折扣的,什么是废票,简直要不得。”又说,“但这些文章,我们有时也还看。苏东坡贬黄州时,无聊之至,有客来,便要他谈鬼。客说没有。东坡道:‘你姑且胡说一通罢。’我们的看,也不过这意思。但又可知道社会上有这样的东西,是费去了多少无聊的眼力。人们往往以为打牌、跳舞有害,实则这种文章的害还要大,因为一不小心,就会给他教成后天的低能儿的。”这话用来评价当今某些所谓的“文学散文”,尺寸仍然合适。
文学,首先应该是明白学,它从一个角度开辟了人们认识世界、自然、社会、人生、心灵、情感等诸多问题的蹊径,并搭起它们之间沟通的桥梁,将人从蒙昧引向觉悟,从混沌引向清醒。而不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反倒糊涂了”。
让人糊涂、教人成低能儿的“文学性”,还不该摒弃吗?
面对鲜活的、千姿百态的世界,我们会有不同的视角与态度。有领导的角度,有平民的视角,有局外人的看法,有参与者的观点。我是以乡下人的眼光看待这个城市的世界的。我以乡下人自居并为荣。乡下人怎么了?乡下人落后、愚昧?乡下人小拿小摸不光彩,你城里人贪污受贿就光彩了?乡下人穿带补钉的衣服是落后,你城里人穿着露着肉且脏兮兮的牛仔服就时髦了?乡下人皮肤黑一点不怎么漂亮,你城里人皮肤倒挺白,可三天两头地皮肤过敏或生些疖子之类就美丽了?乡下人乱搞男女关系是不着调,你城里人嫖娼宿妓就潇洒了……这有点偏激了是不是?但这是我的看法,是一家之言。所以这个集子里面的相当一部分小文都曾冠以“玉堂之说”的。玉堂之说即是一家之言的意思,再没有别的含意。有人替编辑操心,担心玉堂之说有替自己做广告之嫌;可人人都知道,孔府家酒、兰陵美酒都不是以厂长的名字命名的。有人欲贬低我的随笔,故称赞我的小说,以见其公正。当然也有说我的随笔是“快乐的晚餐”、是“文坛一景”的。其实小文章有大影响,主要与载体有关,并不是真的就有多么好,如果还有点小味道,那也是我以二百多万字的小说作辅垫的,但它远没好到让人可怕的地步,搞文学散文或文学小说之类的人不必太看重它。
我比较早地反对了给作家断奶、文人下海之类的提法,也比较及时地谈了对潇洒、尴尬、吹牛、包装、傻瓜、停电、温馨、休闲、狗与鼠、批评与表扬、老三届与新三届、济南茶、吃喝拉撒之类的看法。正如不时髦在太多的时髦中也是时髦一样,这些朴素的农民式的小观点还挺受欢迎,特别那些不搞文学散文的陌生读者。现在看来,这些看法有的对,比方给作家断奶实际并没断;有的则失之于偏颇,比方对双休日的看法。有人写了反驳的文章,说我自己想什么时候休闲就什么时候休闲,却反对别人休闲;自己享受着城市文明却在讽刺城市;又是以小说的笔法操作随笔以想象代替现实让人无可奈何什么的,我都将它们收进来了。它特别具有某个年代的印记,如同一唱《老两口学毛选》就令人想起六十年代一样。
但我不写风花雪月、花鸟鱼虫,不抒空泛的情感、无病的**。我始终记得我是农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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