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色的箭矢冲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隔阂,轻轻穿过她的身体,顺着她的后背,穿透我的心窝。
我醒了。
回过神来。
她已经将手中那叠彩色纸递向收银台内的短发大姐,然后走出店门,消失在长廊的另一端。
我隐约听到那短发大姐对身旁的年轻小哥说了句[这姑娘不错,可以录用]。
我好像忘记了我来诚品书店的真正目的。
我掏出藏在灰色单肩包最底层的备用简历。
毅然踏进那间潮牌店。
[你好,我叫徐昱凡,想来这里上班。]
γ
我可以问心无愧的承认,是为了她,才选的这份工作。
可在这眨眼而过的五天时间里,却几乎跟她零交流。
我们各自跟着各自的带训师,学习门店的收银,收货,盘点,顾客接待,清洁等一系列工作。
一个字,忙。
从来没有想过这样一家不是一线主流品牌的普通潮牌店居然能忙到这个程度。
也许跟诚品书店所属的湖东商圈有关系。
我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忙到半夜睡觉都在背衣服的尺码,库存数量和接待用语,当然没有空跟她讲话。
彼此之间的交流除了偶尔的目光接触,就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交流。
[是,陆姐刚刚有讲说哆啦a梦系列已经售罄,短期之内不会来货。]
[我,明天也是,早班。]
[谢谢你的泡芙。]
[不会。]
大概是家族遗传的因素。
我一跟她讲话大脑就当机,脸色瞬间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只好装作看手中的指引手册,为此丁小嘉经常埋怨我讲话老低着头,说这是一种没自信的表现,而且对门店影响不好,我只好对他笑笑,心里却在哭。
我当然是在哭自己无能。
怎么连跟女孩子讲话这个技能都没有修满点数。
以前念书的时候都在干嘛。
我的学习成绩倒是还算好,念书的同时跟几个死党组了一个乐团,没事就玩一些爵士和蓝调曲风的歌曲,偶尔会组织在学校的礼堂演出,我当然是作为酷酷的乐团主唱,站在队伍的最前方,在演唱结束后,享受着观众的掌声与目光的洗礼,偶尔还会收到前排女生递来写着联络方式的明信片和小纸条,我一个都没有理会。
我当然不是基佬,我也不是说一味沉浸在学业和音乐的世界里,不能自拔。
因为我还没有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没有必要,在这命运的十字路口做一些徒劳无功的事情。
因为我爸从小就教育我说,除非遇到一个我真真正正打心底喜欢决定要过一辈子的那种女生,否则不要轻易暧昧,暧昧的后果女生承担不起,我也一样会承担不起,我就问他说我怎么样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爱情究竟是什么。
我爸笑笑说,爱情的模样,就是,你看到她就想笑,看不到她就想哭。
等你遇到那样的人,你就知道了。
简单粗暴,通俗易懂。
才十岁的我,就听懂了。
并且一直听从他的教诲,保持他妈的单身到了现在。
直到那一天,那一刻。
画面定格。
茫茫人海中,亮起了一束光。
我终于知道,那道光芒,就是,爱情的模样。
[這位帥哥,請問您還點單嗎,如果不點的話,可不可以麻煩您讓後面那位小姐先點呢。]
!!!
[点点点,我要咖喱牛肉,加肉,加饭,多汤汁,不要蔬菜,噢对了,外带,谢谢!]我恍然大悟,出神的时间有些久,已经超过了队伍的移动速度。
五分钟后,我拿着外带的饭盒,在一个现榨果汁机前要了四杯果汁,朝电梯方向走去。
今天,一定要争取跟她讲上超过三句话。
我在心中默念,嘴角上扬。
喜欢我想和你在一起!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