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她,独身在成都工作,虽然在衣服店里做导购的工作很累,但是快乐的事是认识了一帮女孩,大家住在宿舍里其乐融融;其中最令人期待的事,莫过于晚上下了班后去街边吃串串,姐妹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再加上串串的香辣,夜风下,开怀大笑,偶尔会被呛到,咳嗽得厉害,眼泪鼻涕一起流,但是过瘾极了。
吃完串串后,就沿着河往回走;走到九眼桥的时候,常常被那边的灯红酒绿吸引,街边弹吉他唱歌的男孩,成为人们驻足观看的中心,一些口耳相传的歌曲,在那个情境下演唱出来,特别有成都的味道。
离九眼桥不远的地方,有个高高的阶梯,阶梯下面靠近河的地方,每晚都会有固定的人员演唱;芳芳和姐妹们经常和游人们一起,坐在阶梯上,听着那些歌手唱着熟悉或不熟悉的歌。
见过最多的、也最吸引芳芳注意的,是个经常穿机车夹克的短发男孩,耳朵上还有一个耳钉,他的声音沙哑又有力量,吉他弹得好,演唱的时候闭着眼睛十分投入,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芳芳是从不给这些卖唱人员钱的,可是那一天她抽出了一张十块的,给了他;那一天比较冷,九眼桥附近也没有平时人多,芳芳因为和家人介绍的男孩相亲吃饭,到了晚上近十一点才往宿舍走,相亲的结果当然是很不如意,芳芳很讨厌不修边幅的男孩,而那个和她相亲的男孩不仅不修边幅,且言语粗俗,开的玩笑甚至有点下流,所以芳芳严辞拒绝了那男孩要送她回家的请求。
当芳芳走到阶梯的地方时,看到那边只坐了不足五个人,而那个夹克男孩站在话筒前,在静静地弹着吉他,在芳芳的印象里,他从来都是喜欢唱比较快的歌,没想到今天居然这么安静地弹着吉他,那音色撩拨着芳芳的心,她走下去,第一次坐在了前排。
夹克男孩看了她一眼,继续弹吉他。
弹着弹着开始唱歌了,他开口的第一句,就让芳芳全身起鸡皮疙瘩,接着要飙泪,她自认为是个听歌不会哭的女孩,那天听到他唱的《后来》,却泛泪了。
她觉得奇怪,明明没有经历过像歌曲里那样的感情,却在他沙哑厚重的嗓音里得到了共鸣。
一曲毕,她站起身,把十块钱放在了他的琴盒里,擦了一把泪,转身就走了。
2、
由于店里业绩不好,常常搞各种营销活动,芳芳因为太累,回家都是乘公交车,所以一连近两个星期都没有在九眼桥附近转悠;这一天,她们店里搞庆祝活动,去唱ktv的地点,选在了靠近九眼桥附近。
当有个同事唱《后来》的时候,芳芳突然想起了这个夹克男孩,便在同事的打趣嬉笑中提早离开了。
到了九眼桥的那个阶梯的位置,恰好有人在那边唱歌,却不是夹克男孩;芳芳四下瞧了瞧,看到夹克男孩靠在河岸栏杆处,和朋友一起抽烟,谈论着什么。
芳芳坐了下来,一曲毕,就换夹克男孩上台了,他拨动了一下吉他,抬头看了一眼,就与芳芳四目相对,随后他对着话筒说了句:“唱一首《我的歌声里》。”
这首歌芳芳听过,却在夹克男孩这里听出了别样的感觉。
歌曲唱到了一半,突然有四五个身穿制服的城管走下了阶梯,说要夹克男孩他们把东西都收了。
夹克男孩熟视无睹,依旧唱着歌,就有两个城管上前去抢他的麦克风,那两个城管的手刚碰到麦克风,夹克男孩就动手了,猛地推了一把那个城管。
城管被推后,也是点燃了的爆竹一样,非要带走他们的音响设备,夹克男孩不依,要去动手,而他的两个朋友知道斗不过城管,就在身后拉着他,另外一个则快速的收着东西,边和城管道歉赔笑。
这边阶梯上的人快速散去,只留下芳芳一个人,坐在那里楞楞地看着。
事情很快平静下来,几个唱歌的背着东西走了,城管就也陆续走了。
夹克男孩点了一支烟,坐在了芳芳身边,“你怎么不走?看笑话吗?”
芳芳连连摇头,“我也想走啊,就是事情发展的太快,我被吓到了。”
实际上是看到夹克男孩突然间的暴怒,被吓到了。
他又道:“那天谢谢你。”
芳芳随后想到是在说那天给他十块钱的事,就说:“不不,你唱得很好。”
夹克男孩转头看着芳芳,两人对视着,随后他笑了一下,对着半空吐了一口烟。
也就是这一天,他们才算是真正相识了,芳芳知道了他叫李扬,也知道了他是专门在这边卖唱的歌手。
从这一天起,芳芳每天都来九眼桥看李杨唱歌,且她每次都会给他五块钱,芳芳算了一笔账,倘若每天给他十块钱,那一个月就是三百块啊,她工资才不到两千,所以就给五块吧!
其实没有给够一个月——
在给的第十一天,待李杨唱完歌,就坐在了第一排的芳芳身旁,说:为了感谢你这么多天的支持,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吧!有空不?
芳芳当即说:不行啊,我明天通班,但是我周三休息,那天可以。
芳芳有看到李杨脸上的表情变化,他有些无奈笑了一下,“那就周三。”
讲到这里的时候,芳芳止不住笑,我问她笑什么。
她说:笑我那时候好瓜哦!按照现在的话就是“注孤生”。
3、
其实李杨并没有做出太多,芳芳就动了心。
李杨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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