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红云走在皇城之中,眼中所见皆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粗豪汉子,但竟无一人是他认识的人,不由觉得十分奇怪。
走到皇城深处,房屋突然间华丽了很多,而且个个都高出那些臣民不少,想来应该是一些皇亲国戚的府邸。
正想着,一位长相俊秀儒雅的青年,从那座最大的府邸中走了出来,随即又回头叮嘱身后众人:“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若是打碎了皇兄赐的佳酿,我也保不住你们。”
他身穿着金黄色的长袍,胸前绣着一条张牙舞爪的蟒蛇,神色严肃,倒也颇具威严,那些人当即齐声应了声:“是。”
秦红云心头一跳,当即便停下了脚步,心道:这不是我去云南的路上,碰到的朱捡么?他怎么称皇帝为皇兄?难道他是宗室之人?
秦红云心念转动间,已打定了主意。虽然他暂时还不确定,朱捡是不是宗室之人,但却知道,这儿的事务都是由他打理,因此想找到御剑山庄众人,跟着他却是没错的。
朱捡带着众人七拐八弯地走了一刻钟,才逐渐慢了下来,径直向着一处院落走去。
秦红云见这处院落四周都有护卫把守,心知翻墙势必会被发现,到时候解释起来,又得多费一番口舌,便跟着众人向着里间走去。
那处院落门口,两旁分别站着一位彪形大汉,见到秦红云走来,当即上下打量了起来,旋即右边那人伸手向秦红云推去,口中不耐烦地道:“哪里来的要饭的,滚滚滚!”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推之下,竟如同推上了一块铁板一般,那显得颇为瘦削的身影,居然纹丝不动。
左边的那条汉子见了,还以为是他用没什么力气,当即对他嘲讽一笑,然后奋起全身的力气,向着秦红云推了过去。
“咔嚓。”
那人的手掌刚刚落在秦红云胸膛之上,便立时传出一声脆响,紧接着,他就杀猪般的叫了出来,将手拿回来一看,腕骨竟然已断,而秦红云仍然一动不动。
院落四周的那些护卫,听到那人的惨呼声,纷纷涌了过来,然后默契地将秦红云围了起来。
秦红云向那些人扫了一眼,发现他们人数虽多,却都没什么实力,便也不怎么放在心上,而在其嘴角,一抹淡淡的森冷之意,也是缓缓地升了起来。
“众位兄弟,这人行为鬼祟,我兄弟二人才将他拦下,不料他恼羞成怒,动手将我腕骨打断,你们一定要给我报仇啊!”汉子举了举无力的右手,毫不脸红地道。
众人的目光,从那汉子身上,转到秦红云身上,旋即缓缓地向着他围拢而去,然而,正当他们要动手时,一个身穿宝蓝色袍子的中年人走了出来,厉喝道:“住手!”
众人听到那厉喝之声,皆是一呆,随即齐齐向着那厉喝之人看了过去,然后纷纷垂首道:“是,王公公。”
秦红云见那人气宇轩昂,本来甚有好感,可听说是个公公,那点好感顿时荡然无存,甚至颇有点轻视的意味。
那王公公全名王承恩,见此暗中叹了口气,旋即对秦红云摊了下手,道:“秦公子,请。”
秦红云礼貌地点了下头,然后便跟在他后面,走进了院落之内。进了内厅,秦红云见父亲、爱人等都在,眼眶也不禁红了起来。
红红在镇远镖局时,便已得知了秦红云伤逝的消息了,虽然嘴上说着不信,但心中却还是不由得黯然神伤,这时忽见时刻牵挂的人儿突然出现在眼前,眼前顿时就模糊了起来,仿佛整个世界已只剩下了彼此,当即便奔过去抱住了他。
过了好半晌,二人仍未分开,看得众人都有些尴尬。王承恩轻声咳了两声,随即笑道:“想必秦公子是从御剑山庄赶来的吧?一路风尘着实辛苦,先坐下来喝杯水酒,解解乏。”
秦慕天见他二人分开,也道:“云儿,这位是当今皇上唯一的弟弟,信王。”
他被册封前,本是叫朱捡,册封信王之后,也就成了宗室之人,便改作了朱由检。
秦红云虽不喜繁文缛节,却还是向他行了一礼,道了声信王。
朱由检笑道:“恩公,你可还记得我么?”他这话一出,众人都是一惊,均未想到他二人竟是旧时相识。
“自然记得。”
“好,今日定要与恩公好好畅饮一番。”
朱由检拍了下大腿道,虽然他心里已打算送秦红云一场造化了,但是成败尚未定论,他也就没提前说出来。
听到要喝酒,秦红云便也不再想那么多,拱手道:“刚才跟着信王前来时,便已闻到酒香醇厚。如今果然能品尝一番宫中禁品,也算不虚此行了。”
朱由检端了两杯酒来,递与秦红云一杯,大笑道:“听闻恩公乃是饮酒的名家,可别笑话才是。”说完,将杯中之酒饮了下去。
秦红云微微一笑,跟着饮了一杯,随即赞道:“此酒入口绵,落口甜,而且饮后令人回味无穷,怕是窖藏的山西汾酒吧?”
朱由检冲他竖起了大拇指,大笑道:“恩公果然是名家,只饮一杯,便道出了这酒的来历。”
他二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才分宾主坐定,仆人开始上菜。
吃饭时,众人又是免不了一番吹嘘,秦红云实在听不下去,便想离席,可他望向秦慕天时,却发现他根本就不瞧自己,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好容易挨过了饭局,秦红云便辞别了朱由检与父亲,径直前往红红房中,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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