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一晃而过。
一个女孩哼着轻快的歌出了门。
她一身简单宽松的工装打扮,蹬一双帆布鞋,头发利落地扎起马尾,随着她骑着的自行车拐过一个街角,头发飘扬摆动,显得青春无敌。
北欧夏季不炎热,阳光确十分充足,将女孩原本白皙的皮肤晒成了浅蜜色,让她看起来从头到脚都是旺盛的生命力,而她脸上自在安闲的表情,已经俨然是个当地人的样子了。
今天,池安难得给自己放个假,暂且放下街头歌手的事业。她要去教堂门前喂鸽子,顺便打扫被鸽子弄脏的广场一角。
已经两个月过去了,她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特凯丽思的事情。有了在音乐学院旁听的机会,她逗留在挪威而不回国变得顺理成章,她打定了主意,用这半年里所有的空闲时间,去寻找特凯丽思。
大伦劝她放弃,“人家几个公司都找不到的人,你一个人怎么找?别白费力气了。”
池安嘴硬,“我只是在这里上学,闲来喜欢四处闲逛交朋友,谁找什么丽思了!”
——
“早安,安蒂姑姑!”安蒂姑姑是个热情的挪威女人,池安常在附近晃悠,饿了就跑来她的面包店觅食,两人一来二去便熟悉起来。
池安将自行车停好,走进安蒂姑姑的面包店,拿了一条杏仁面包,一块奶酪,一路吃着,向教堂走去。
清早,教堂前行人寥寥,池安左手捧着夹了奶酪的面包,右手从口袋里抓出一袋玉米碎,鸽子好像已经认识她,一见她过来,纷纷落了地,低头欢脱地啄着她撒出的玉米碎。
“咕咕,咕咕……”池安四处走着,一边走一边抓出一把玉米碎洒在地上。不远处,一位摄影师正在取景,突然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了——
女孩穿一身宽松的工装休闲服,绑着清爽的马尾辫,她的皮肤并不如这里的人一般白皙,像是麦子刚刚成熟的颜色,在阳光照射下还泛着点淡淡红晕。
她一手拿着面包,一手从口袋里抓出饲料洒在地上,雪白的鸽子纷纷在她周围落下,她缓步走着,时而调皮地跑进鸽群里,吓得鸽子们扑啦啦飞起来。
蓝天,教堂,飞扬的白鸽群,仿佛童话里跑出来的少女。
摄影师心中一阵感动,按下快门,记录下了这个动人的瞬间。
“很好看吧?”摄影师突然听到身边人问,他转过头去,是个短发的女人,抱着一把吉他,看来是打算在这里弹琴的。
“她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女孩。”摄影师由衷道。
“我也这样觉得。”女人点点头,又问道,“介意我在这里弹琴吗?”
“当然不,十分乐意。”摄影师耸耸肩。
女人铺开琴盒,并不用什么扩音设备,就那么简单地弹了起来。
这首歌叫做《neysweeper》,琴声欢快悠扬,让人仿佛置身安徒生童话世界,看见橱柜里牵着手的牧羊女与扫烟筒的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池安刚拿起扫把,打算打扫被鸽子们弄脏的台阶,就被一阵熟悉的旋律吸引了。
她转过身,看见远处一个男人捧着一台照相机,身边坐着一个女人,旋律正是从她手中的吉他缓缓流淌而出。
池安走到女人跟前,掏出口袋里买面包剩下的几个硬币,放进她的琴盒里。
女人对池安微笑了一下。
她的头发剃得很短,短到近乎刚长出来不久,池安被她个性十足的发型吸引了注意力,又不想显得太无礼,于是飞快移开了目光,也对她腼腆地回了个微笑,坐到一边,安静地听起了歌。
一曲弹罢,池安闭着眼睛,问道,“你会弹《arden》吗?”
女人似惊讶地看了池安一眼,却见她表情如常,并没有其他暗示,于是微微一笑,指尖轻跳,《arden》的旋律便像是小仙子一般蹦跳出来。
池安听见琴声,脸上浮现出既享受又复杂的神色。
就是这首歌,像一个魔咒,至今箍在卫和光的头上,成了洗不掉的伪污点。
两人一个弹,一个听,两人相对无言,任由身心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摄影师在一旁,被两个人宁静的氛围感动,悄悄走开,为她们拍下两张照片。
曲终,池安睁开眼睛,仔细打量起弹琴的女人,她留着男孩一般短刺刺的寸头,穿着宽大的t恤和褐色长裤,露出来的胳膊肥软而白皙。
就在池安竭力回想着在哪见过这个人的时候,女人问道:“你喜欢这首歌?”
“我对这首歌的感情很复杂,又爱又恨……”池安低声道。
“这就是音乐的奇妙,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受,每次听到它,我都想起家里从前的小花园。”
听到她口中的怀念口气,池安突然明白了什么,嚯地抬起眼睛,眼前这张略带浮肿的白皙面孔,渐渐与脑海中那张瘦削、孤漠的寻人启示重合在一起,池安难以置信道:“你是特凯丽思?”
“你认识我?”特凯丽思惊讶道,哪怕在本国,她也不是有名的歌手,何况一个亚洲面孔的女孩。
她竟然叫得出她的名字,着实让她感到惊讶。
何止是认识你!池安心里叫道。
“我在网上看过你的照片,你的歌我也听过很多。”这几个月里,为了与特凯丽思相遇时有话可谈,池安把特凯丽思所有的歌倒背如流。
“我跟网上的照片差别很大吧?”特凯丽思温和地笑道,“我好久没拍过照了,难为你还能认出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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