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姆男爵情绪激动的紧握着洛里斯特的手:“所以我这次下定了决心,想与你们诺顿家族联手,给这个蠢货一个深刻的教训。我有个主意。可以一战打败这个蠢货的王国第一军团。”
菲利姆男爵的主意很简单,就是夜袭。飞马家族这次被胁迫出兵五千助战,菲利姆男爵就是想做内应,再来一次“破晓之袭”。他相信马德拉斯大公能做到的那么飞马家族和怒熊家族联手同样能做到。
洛里斯特微笑着摇摇头,他告诉菲利姆男爵,不需要什么夜袭。对付二王子他有信心在正大光明的野战中将二王子的王国第一军团一举摧毁,让世人瞧瞧怒熊家族武装的实力和无敌的强大。
洛里斯特不需要菲利姆男爵做什么,只要约束好飞马家族的五千兵马不要闯入到战场中去就行,避免误伤。
菲利姆男爵被洛里斯特的自信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提醒洛里斯特,二王子虽然是个蠢货,可第一军团再怎么说也是五万六千人,加上沙欣男爵的一万兵马,肯麦斯伯爵的两万家族武装。还有飞马家的五千,再加上其余北地领主杂七杂八的部队,总共加起来超过十万人马有余,难道洛里斯特真的有信心在野战中一战奏凯?
洛里斯特笑着告诉菲利姆男爵,沙欣男爵和肯麦斯伯爵和他一样,不会主动参与到战事中去。剩下二王子的第一军团和那些北地贵族的联军,呵呵,土鸡瓦狗而已。洛里斯特很轻蔑的说。
那我总得做点什么吧?我可不想就这么干看着。菲利姆男爵不甘心的说。
“这样吧……”洛里斯特沉思了片刻拿过一张北地地图:“你们家族派遣的五千士兵最好都骑上马。一旦二王子的王国弟一军团失败你们就快马加鞭趁其不备将亨得利福索桥关卡和弗雷斯德要塞城堡拿下,这旁边的两个城镇和三个庄园城堡都归于飞马家族所有。相信这样可以养活你们的家族士兵并有余力扩充部队了。”
“你的意思是?”菲利姆男爵有些疑惑。
“没错,我准备这一战就把二王子这蠢货给赶出北地,省得他再在北地兴风作浪,搅得大伙不得安宁。”洛里斯特自信满满的表示。
菲利姆男爵将信将疑:“那吉尔杜斯克城呢?”
“大公领从吉尔杜斯克城起的另一半我将交给沙欣男爵,你们两家平分大公领。”洛里斯特不容置疑的回答,
“好吧。那就这样分吧。”虽然大公领的首府不归自己,但有了亨得利福索桥,那渡江过桥费还是一笔细水长流的财源,这点菲利姆男爵还是很满意的。现在他只担心一件事,诺顿家族武装的实力究竟能不能将二王子一举打垮。这将是最关键的问题。
“放心,再过十来天你就会亲眼看到,到时你就会明白我的自信从哪里来的。”洛里斯特笑着送走菲利姆男爵。
“大人,你是不是怀疑菲利姆男爵是二王子派来的奸细,所以才拒绝他提出的夜袭建议?”塔格尔迟疑的问道,做为洛里斯特的亲随,在洛里斯特和菲利姆男爵会晤期间他一直侍立在旁边。
洛里斯特摇摇头:“塔格尔,你不明白,做为贵族,菲利姆男爵是不可能为二王子做奸细的,就算二王子获胜,那这事传扬出去飞马家族百年的声誉就没了,人人都会唾弃屏弃他的家族,在贵族之中他将会被孤立起来,没人会愿意和他们家族交往,那时对他来说,活着比死更难受。”
“那大人为什么不采用夜袭的建议,有菲利姆男爵的部队做内应,我们不是更容易取胜吗?”塔格尔又问。
“塔格尔,这次我们家族是要立威,让世人见识我们家族武装的强大和厉害,所以用野战震慑敌人。夜袭的确容易取胜,但会让人觉得我们家族是投机取巧,心里会不服气。我这次要借二王子这只鸡给所有的猴子看看,今后还有谁敢来惹怒我们诺顿家族!”
“二王子是鸡?还有猴子?大人的话太深奥了……”塔格尔抓着头皮沉思中……
……
六月十四日,北地索姆河。
早已到达此地的肯麦斯家族武装在此搭建了大营,近万个帐篷次第有序,构成了一个气势恢弘的庞大军营。
二王子骑着一匹高大的青色齐诺骏马,意气风发的望着络绎不绝的部队陆续进入军营之中。
“你们肯麦斯家族办事,我很满意。”二王子趾高气扬的夸赞身边的肯麦斯伯爵。
“身为您的下属。这是我们应该效力的。”肯麦斯伯爵有气无力的回答。他没想到二王子竟然会软禁自己,还逼迫家族出兵两万助战,甚至还要为二王子和北地贵族联军提供后勤辎重等物资。
原以为家族有了一个三万人的军团武装,那么二王子想动自己的时候就得多考虑考虑,可没想到二王子不顾脸面胁持自己逼迫家族就范。一想到此肯麦斯伯爵就羞愧欲死,不过他还真舍不得死。只能暗中咬牙切齿……
“哈哈哈,有此十万大军,天下何处不可去得?”二王子大笑道,这刻他已经忽略了身边沙欣男爵,肯麦斯伯爵,菲利姆男爵和其他北地贵族们的感受,把军营里的十来万大军都当成了自己的部队,甚至还下了个决心,今年收拾完诺顿家族。明年就再度席卷马德拉斯公国,有这十万大军在手,非砸烂马德拉斯大公那老货的脸不可,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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