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抓我?哼!林冬曜!林简,别看你们是两个人,也拿我没法子。”
庞风遇笑的肆意狂妄。
林真睿都拿他没法子,林冬曜和林简两个后辈能翻出什么花招来?
他隐藏这么多年,若杀手锏只有那么一招半招的,早就被林真睿连根拔起了,还能给林冬曜和林简机会?
年轻终究要为年轻付出代价!
“这天下终究会是我的!即便不是,我也要毁了天下,令全天下为我陪葬!!”
庞风遇手里有一支神秘可怕的队伍,是他暗中培养了十年的“尸兵”队伍。虽然人数不如京都盘踞的羽林卫多,但骁勇善战的羽林卫在“尸兵”面前也无招架之力。
“尸兵”都是他从一众十岁以下的童男挑选得来,在他们的饮食当中除了有能令他们神经思维错乱的药物,还有麻痹神经痛觉的药物。
“尸兵”痛觉几乎为零,也就是说,他们即便是被砍断了一条胳膊一条腿也可以照样战斗下去,只要心脏还在跳动,他们就是杀人的机器。
因为“尸兵”常年服用可致精神错乱的药物,所以他们发作起来潜力巨大,莫说是徒手撕碎**,就是掀翻几吨重的马车都不在话下,但他们又只听命于庞风遇。
庞风遇对他们进行的饥饿训练,不给吃不给喝,只有完成了他下达的命令才会给他们喝新鲜血液,才会给他们吃掺杂了药草的生肉。
庞风遇已经将他们训练的比木牛流马的机器还要听话。
不仅如此,庞风遇在这次出战之前也已经三天没给他们东西吃了。“尸兵”不同普通士兵,一顿不吃就会手脚无力,只要他们到了战场上,闻到血腥味道,看到受伤的人就会激发出可怕的潜力,吸人血吃人肉,只要是移动着的物体,不管是什么他们都会如饿狼一般扑上去狠狠地撕咬果腹。
庞风遇仿佛能看到,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尸兵”队伍所向披靡,将天朝引以为傲的羽林卫杀个片甲不留,血洗天朝京都,寸草不留。
即便最后“尸兵”都死了他也不怕,到时候先灭绝的肯定是羽林卫,他在带着自己的亲信杀进皇宫,这整个天朝还有谁能与他抗衡?
既然鸾凤和慕华都来了,那就是来送死的!他统统一起解决了!
“这天下――只能是我的!是我庞风遇的!!是我的!!”
庞风遇仰头狂笑,诡异容颜即便是在他五官变化时也僵硬不已,仿佛是在脸上那薄薄的一层皮肤下面注入了什么东西,能令他肌肤保持的如此紧绷却又僵硬。
但他要的就只是现在的自己!
活在十多年的自己!
活在他此生最爱的又得不到的那个女人还在时的自己。
庞家那么多人,只有她不会虚与委蛇,不会拜高踩低,更加不会对他冷嘲热讽。她所给与他的一切他都铭记在心,唯有不惜一切的让自己的容颜还保留在十多年前的样子,他才能在最阴暗无边的暗处支撑下去。
谁说他无情?
谁说他不配去爱?
他也爱过,也为了爱人的逝去苦苦挣扎痛苦不已过!
可整个庞侯府的人,有谁在意过他的感受?有谁愿意相信他的一片真心?
统统没有!
所以他们都该死!
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唯独她要好好活着――
可她竟是为了庞云翔不顾一切的殉情了。
她这个笨女人,为何就不能好好地留在他身边,等到这一天陪在他身旁君临天下呢?!
为什么?
“你看到了吗?这一天――属于我的这一天――”
“我相信你在泉下有知一定会看到的!我也知道你肯定后悔了,后悔当日那么草率的殉情,你现在一定在想,当初留在我身边才是正确的选择,是不是?”
他知道,她一定是后悔了――
――
京都,丞相府
林冬曜率领一众隐卫拼搏厮杀,却渐渐被一身是血表情麻木的“尸兵”逼到了后院。
“主子!他们好像不知道疼!身中多刀也能作战如初!他们到底是不是人?!”苍爵负了伤,一手捂着受伤的胳膊,另一只手还紧紧握着手中长剑。
“他们不但不怕疼,见了血就眼冒绿光,扑上去一口就咬断了羽林卫的脖子,原本只是受了剑伤的羽林卫很多都是被他们咬断脖子流血过多而死的。”
飞鹰也没见过如此不知道疼还喝人血吃人肉的队伍。早些时候他们的魔鬼训练也顶多是生吃牛肉蚯蚓之类,怎么这些如丧尸一样的队伍见了人就跟几天没吃过东西似的。
林冬曜早已换下身上明黄龙袍,一身黑衣尽染尸兵身上的血液,手中长剑上的血液已经干涸,凝结成乌黑一片。
“你们没闻到他们的血液里面有草药的味道吗?一个人至少要经过三至五年每日三餐草药的浸泡或是内服才能令血液之中都有草药味道,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隐卫或是杀手,而是庞风遇训练多年的一支丧尸队伍。”
林冬曜如此说,飞鹰和苍爵顿时反应过来。
“王爷,他们不知道疼的,只有心脏停止跳动才会停手,现在他们已经包围了王府,不如我们用硫黄水对付他们?”飞鹰想到主子之前在王府准备了大量硫黄。
“用硫黄水倒是个好办法,只不过我们已经退至后院,若大规模撒上硫黄,那些如丧尸一样的杀手是不会觉得疼的,可一旦我们的人沾到他们身上的硫黄,就会受伤,到时候还不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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