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很小的时候,多少都曾看着星星幻想过未来。
而沈筝幼年时最大的愿望,是屋子里能少些酒气,日子能少些奔波,多在一个地方停留些日子,以及多些父亲那越来越吝啬的赞赏。
当然,如果三餐能有母亲亲手热好的饭菜那就更加完美不过了。
只可惜,愿望之所以被称为愿望,大体就是因为其蕴含的那份幻想太过美好而不切实际,沈筝十二年的日子里换过不知多少家,新地旧地不知扔下多少朋友记忆,而无论新家旧家相隔多远,那份劣质麦酒的臭味却始终如影随形,因为父亲一直不曾戒酒,他也早已没了娘亲,只有一个小他三岁话还说不清楚的弟弟。
小孩子总是藏不住心事,在某一次搬家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办法应小伙伴第二日在镇口捉迷藏的约定,沈筝压抑的情绪终于爆发,质问父亲他们为何总要一次次搬家,适应新地方的感觉实在说不上好,习惯也不代表着可以无所谓的接受,别人家的孩子伙伴满地跑,为什么自己不能有两三个朋友?
便是有什么非走不可的理由,也该让他好好道别才是。
孩童的质问并未让沈筝的父亲有太多情绪变化,只冷着脸,告诉他咱们非走不可,如果还想活着的话。
活着与死亡,人生最沉重的话题莫过于此。
也许是受到这两个字中蕴含的某种无法言说的分量压迫,沈筝终是无奈的开始收拾行李,这份打包的活计他自记事起便做,十二年来早已磨砺的无比自然纯熟,不消多时便能将行李整理的美观漂亮。
“就算是做个码头货船上的帮工,自己也绝对是把好手!”
年幼的沈筝望着行李,苦中做乐的想着,忽然有些羡慕自己的弟弟。
至少他还够小,还不能懂得太多,最主要的是身子骨嫩,不需要背太多行李。
沈筝其实也才十二岁,正值年少。
但在这个算不上家的小家中,他是除父亲外最大的劳动力,除了背行李之外,他还要在胸前吊着个袋子,那是装弟弟用的事物,原本是妇人背负婴孩用的,父亲给它填了块碎花布才能勉强把弟弟装下。
行李不大,却也有进百斤,加上一个九岁的孩子,其重量便已经等同于粮仓劳工身上五袋粮食的重量,沈筝没读过书,对于表述重量的词汇并不大懂,但小小的身子却早已经能背起这些跋涉数十里而不觉疲惫。
他并不能明白自己身体的异于常人。
因为他早已习惯了这样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换来换去的日子。
奔波的生活开始重复,与以往差不太多,与大多数旅人并不相同的是,沈筝一家是白天休息,晚上踩着夜色赶路,就像是见不得光的幽灵。
“非走不可,如果你想活着的话……”
父亲冰冷的话语回荡在耳边,于是在千篇一律同一片天地的夜色中,沈筝第一次对于“逃命”二字有了深刻的认识。
从那以后,他便再也没有质问过父亲为什么要一次次无根浮萍似的搬家,只把愿望埋藏在心底,愈发喜欢沉默。
枯燥重复的路程中,休息时听人闲谈八卦便成了打发时光的唯一乐趣,某日行至柳州,沈筝与弟弟留在城门口茶摊啃包子的时候,路过了一大队敲锣打鼓的甲士,嘴里喊着,
“旧历翻新,国号天启,旧币作废,新币入世。”
的口号,一路向着北门而去,沿途百姓街边围观,指指点点。
也就在这个时候,父亲一身尘土的赶了回来,衣袖染着血迹,抱着个布包,透过缝隙可以看到是一枚枚崭新的铜钱。
沈筝知道父亲又杀人了,也带回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唐军铁骑杀入洛阳城,定首都于长安,大隋完了!
沈筝听完只淡淡“嗯”了一声,表情并没有太多变化,依旧低头啃着包子。
帝王世家,朝代更替,与他何干?
他只是个普通人,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该赶路赶路,皇帝老子换了姓,也顶天了是这江山易主,轮不到他的头上。
小小年纪的沈筝,心性平稳的已然不似同龄人。
而一向冷着张脸不苟言笑的父亲,在得知大隋灭亡的消息后却显的分外开心,竟难得夸赞了沈筝几句,虽然只是食量见长之类不痛不痒的话,但那也算夸赞不是?
沈筝很意外,也笑了笑,觉得手里的包子更香了些。
然而今日的喜事似乎格外多,继难得的夸赞之后,父亲忽然拍板决定,说不走了!
就在柳州定居!
沈筝听的呆了,连包子掉在地上都不自觉。
就这样,他们在柳州安了家……
也许是过去逃命日子保留下来的习惯,他们没有把家安置在柳州城里,而是落座在城外三十里的瘴云山。
百里山脉,六月毒瘴,这是一处普通人根本不敢随意进入的野地。
沈筝跟着往返了几趟,父亲只说了一个“好”字,新家地点就这么成了。
就在山脉腹地,毒瘴最浓的地方。
新家建立的基础很显然就是房子,大山里不缺木料,用不着瓦,铺了茅草一样可以避雨,沈筝和父亲一起忙活,没多少日子便竖起了三间木屋。
父亲难得有雅兴,还在屋前竖起篱笆,均匀了插了排他不知名字的枝条。
就这样沈筝一家在瘴云山安然过了一个冬天,第二年春天春雨将临之时,木屋前迎春花开,沈筝才知道原来去年种下的东西叫做迎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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