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小狗是什么品种?”
“它不是什么纯种犬,它就是一只串串。”聊到狗似乎让沈霄心中戒备少了几分,她一边弯腰抚摸面包,一边说道:“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狗串出来的品种,看着有点像拉布拉多,但体型却比拉布拉多小……”
“不管是什么串出来的,总之它真的特别好看。”楚云谏努力思索着最贴切的形容:“我觉得只要是喜欢狗的人,看到它一定也会喜欢得不得了。它就是爱狗的人最想要的那种长相的狗狗。”
“你倒是说对了。”沈霄抬起头,朝他微微一笑:“小区里养狗的人都很喜欢它。”
“你看,我就说嘛。”
楚云谏话音刚落,电梯便到达了一层。
电梯门开了,楚云谏按住开门键,示意沈霄先走。
沈霄也不跟他客气,牵着面包快步走出电梯。
晨跑的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路线,沈霄最中意的晨跑路线是沿着湖边跑。小区里有一个非常大的人造湖,湖边种着许多遮阴的树木,路也平整宽敞,跑起来特别舒服。
跟楚云谏的谈话很快被沈霄抛到脑后,她点开自己喜欢的歌单,一边听着节奏轻快的音乐一边往前跑。
经常跑步的人,也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跑步歌单。跑步用的歌单可不能随便放歌曲进去。那些抒情的柔缓的曲子都不能要,太过激烈的歌曲也不能要,必须挑选节奏能与自己跑步的速度配合上的,且刺激人的神经使人振奋的歌曲,这样才是最适合用来作为跑步歌单的。
音乐一响起,世界似乎就只剩下沈霄一个人。
她跑得轻松自在,速度却一点也不慢。而小狗面包也撒开四条腿,努力与主人并驾齐驱。
原本面包是一只很没有体力的狗狗,别说跟着主人晨跑了,光是绕小区走一圈,没等到走完,它就已经累得走不动了。
沈霄一看这可不行,天天在家吃狗粮吃得膘肥体壮的,运动量却没上去,到了晚年可是要受罪的!
于是沈霄便硬拉着面包出来一起晨跑了。
所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沈霄身为面包的主人,对于面包的身体健康也是操碎了心。
就这样跑了两年,面包的体力好了许多,现在陪着沈霄晨跑也变得游刃有余了。
但是让沈霄头疼的是,面包体力是好起来了,可是体重却愣是没降下去。
明明!吃的!都是!标准量!狗粮!
从来!没有!多喂!
严格!管控!饭量!
每天!晨跑!运动!
可为什么……!!!
为什么还是胖得像肉墩子!(欲哭无泪)
这真是一个世界无解之题。
但既然面包身体健康,胖一点就胖一点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沈霄早就学会将这种纠结抛到脑后。
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就将它放着,让时间来解决。
——
许多同样晨跑的人迎面而来,见到带狗跑步的沈霄,大家都笑着与她挥手。
跑步时人们都不爱说话,点点头,挥个手就当打过招呼了,反正就算说话了彼此也听不见——耳朵里塞着耳机正听歌呢,谁有空听你瞎哔哔。
但因为沈霄每天都晨跑,而且长得又漂亮,身旁的小狗也是盛世美颜,所以沈霄在小区的晨跑圈子里很有人气。可以说,越来越多人加入晨跑运动,都是为了和沈霄见一面。
沈霄不知道的是,半年前,小区里的晨跑者竟然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关于她的后援团。天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玩意儿,沈霄本人对此还一无所知!
后援团其实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叫法,实际上,晨跑者只是为了找个理由让自己坚持下去。而沈霄成为了这些没有毅力的人能够坚持下去的动力,所以大家每天其实只是在后援团这个群里打个卡,说说自己今天什么时候在哪里晨跑遇见了沈霄,借此证明自己有坚持运动。
人都是需要仪式感的动物。
鉴于此群并没有对沈霄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也没有正面影响,因为他们都不跟沈霄搭话,碰面只是挥挥手而已),所以沈霄才会至今都不知道此群的存在。
沿着湖跑了一圈,到了湖边一个特定的位置,沈霄终于停了下来。
这里有一张临湖的长椅,长椅边的草坪上种着一圈白色的小野花,很是雅致,所以沈霄喜欢在这里歇歇腿。
面包也非常有眼力见,沈霄一停下来,它便也立刻停下,乖乖坐在沈霄脚边,摇着尾巴等待沈霄的奖励。
沈霄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牛肉粒,塞进面包嘴里。
沈霄不再理会面包,她面朝湖泊,望着平静的湖面。
湖上浮着几只白天鹅,岸边站着两只黑天鹅。白天鹅在优雅地凫水,黑天鹅在……薅自己的屁股毛。
黑天鹅长长的脖子折到自己屁股后面,用嘴巴将羽毛底下的鹅绒硬揪下来,薅了一地白白的鹅绒。
让人无奈的是,薅到疼时,黑天鹅竟然还委屈地“啊!”叫了几声。
沈霄:“……”
好不容易薅完毛,黑天鹅便开始抻自己的脖子。只见那条长长的黑色脖子不停地往天空伸去,抻得笔直笔直,接着便又听见黑天鹅“啊!”地叫了一声。
沈霄再也忍不住了,捂着嘴无声地笑了起来。
怎么这么逗比啊!她都快受不了了!
她摘下耳机,停止歌单继续播放。
将耳机放回口袋里,她转过身,带着面包慢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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