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以蘅以前鲜少做饭,毕竟她手艺之差人尽皆知,只是这五年来小姑娘在山下的村子里还蘑菇了一手南屏特色,若是几年前,她都不相信自己愿意静下心来蹲在厨房倒腾柴米油盐,只是现在,竟有些心甘情愿。
她听到了凤明邪的轻唤,男人已经站在身后,她将手中的菜叶拾去丢进清水盆中:“什么事?”
小王爷伸手将她无心收拾的发丝别去耳后却不说话。
陆以蘅想了想,指尖在罗裙轻轻拭去水珠,叹了口气:“想去哪儿?”
凤明邪眸中明光微微崭亮,陆以蘅就知道自己问对了。
这五年来的确,凤明邪可算得是“软禁”南屏山中,她的“无微不至”有时候连自己也觉得矫枉过正,可偏偏,陆以蘅不敢冒一丁点的风险。
樊山先生是怎么救回小王爷的,她一清二楚,遍地血色历历在目,想到就浑身发憷。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痛心彻骨的怕。
害怕。
怕的要命。
盛京城的十里红妆埋下了一颗致命的种子开出像极了罂*粟的花。
陆以蘅知道自己没有办法摆脱凤明邪,同生共死这样的词,她不怕,可却怕了独活的勇气。
她承认自己不够坚强也不够勇敢。
“苏一粥的大婚,你我都没有到场。”
“铜雀金珠都送给了他,那小子乐得高兴。”陆以蘅撇嘴,铜雀金珠是她与凤明邪的定情之物,经历千重万险才汇聚一堂,就这么叫男人大大方方的送给了苏一粥。
呸,便宜那个臭小子。
“几个月前,澜先生信中说聿江公主诞下小皇子,她想你的紧。”他会说话,搬出了聿江。
说起那娇滴滴的公主,陆以蘅久知道男人埋什么心思:“我看是王爷您想去一回北戎。”
“故人相邀,不善拒绝。”尤其是澜先生,凤明邪的半条命也是那个老头子救回来的,如今的澜先生卸下官职以养骆驼为生,自由自在,快活得很。
“哼,你剩下的半条命还不是叫他们给害的。”陆以蘅忍不住哼唧,她喜欢聿江公主,可不怎么欢喜那个赫图吉雅,看起来书生文气却是一头沙漠孤狼,当年北戎的刺客害惨了凤小王爷。
凤明邪眉宇微微一簇,稍有落寞流出,陆以蘅心一软忙道:“你想去哪儿都好,我陪着你,但……”她伸手绕了绕男人的长发,明知他是故意的却总是狠不下心,“有什么事,一定不要瞒着我。”
是伤是命,是好是坏,陆以蘅要知道凤明邪的全部。
而不是担惊受怕,直到男人叹着天命终了却无能为力。
她一样可以为他出生入死,为他肝脑涂地。
“明儿一早就启程。”陆以蘅不多磨叽,男人会提出来定是思虑良久,他是个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向来量力而行。
这五年,调理极佳。
凤明邪怔愣,没想过陆以蘅这么轻松就答应了。
“可要……告知樊山先生。”毕竟在这儿叨扰了五年,第一次出远门,总不能不和主人商量商量吧。
陆以蘅嫌弃的摆手,无需。
有时候凤明邪都觉得这对师徒压根不像真正的师徒,虽然樊山先生看起来清冷不善言谈,总喜欢摆着一幅出世谪仙的模样,可偶尔在陆以蘅面前流露出的闹心半点不是长辈对晚辈的。
尤其,樊山先生年岁不大。
这是凤明邪倍感意外的,当年听说阿蘅有一位高深莫测的师父,还以为是耄耋老翁世外高人,没想到,竟这般年轻。
于是,樊山先生还当真在第二日瞧见凤明邪跨身上马才知道,这两人竟想不告而别。
他没多少的失望,将陆以蘅扯到一边:“你们说走就走?”得,他竟还有些兴奋,至少一百八十两银子不用偿还了。
陆以蘅打掉他的手:“别以为逃的了赌债,”她早看穿了。
樊山先生咂嘴:“现在正直年中,你让我上哪儿给人写对联子。”他可没银子。
陆以蘅挑眉:“那就写点儿别的,您老墨宝不是千金难求吗?”一句句大话挺会往外拐的。
“比如?”
“五讲四美,八荣八耻。”
“呸,那还不如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道理。”陆以蘅竖了个大拇指,退身恭恭敬敬,“暂别师父,无需相送!”这八个字当然是说给凤明邪听的。
她可是个尊师重道的姑娘。
樊山先生只敢在两匹马儿消失在林间时咬牙切齿。
北戎居于大漠,近几年来花费人力物力辟了不少绿洲地,风光不差,这个时节往来客商不少,一路行来不觉寂寥。
澜先生如今在蒲尽养了一百多匹骆驼,偶尔还给过往的商队提供一些便捷和住宿。
老头子将遮风挡沙的皮帽子扶正,舀着清水灌着骆驼槽,突得听到身后有些细微的铃儿响,叮叮当当。
他还没直起身已经笑开了坏:“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那身轻纱毡帽笼下的五彩雀羽着实晃花了澜先生的眼,不知是不是这大漠阳光强烈,燥风感怀,老头子再一瞬落下了泪来。
当初听闻大晏传来的噩耗,澜先生沉默不语将自己关在王庭三天三夜,好像在那个封闭空间将风小王爷这半生的戎马繁华都在脑中反复了一遍又一遍,那个风华绝代的男人在年华最好的时候,突然,离开了这个人世,是不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不是的。
银鞍白马少年郎
喜欢贵女楹门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