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黄沙过后的城池,城墙残破,原本坚固的大门上满满的铁蹄印,秦暮走进去,街道上,果蔬被践踏的只能依稀辨别出,原来繁华无比的街道,尽留满眼的苍凉。
秦暮随意走进一户人家,锅碗瓢盆被打翻在地,所有的柜子都被翻过,唯有墙上的大蒜孤零零地挂在那里。
秦暮又走进城主府,呵,更是干净,也就地下破碎的瓦片证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秦暮慢慢地走过这残破的街道,再次走到城门前,断壁残垣,尸横遍野,满目苍凉,与城内的荒凉不同,城外的世界一片壮烈,鲜血染红黄沙,烈士的魂魄,已没有了归途,尽管看不见,但秦暮知道,哪怕他们忘记了所有,也不会忘记,他们誓死守护的家园。
秦暮倚着好似一碰就会倒的城墙坐下,无神的望着远方,他以为,十年足够他忘记前尘。是的,十年很久,七年的时光就足够人的身体更新一次,而十年,也足够身边一代新人换了旧人,但或许百年,也无法忘记当初的记忆,因为这份记忆于他太深太深。
当初,名震大陆的宗门,只是刹那,便灰飞烟灭。曾经人来人往的繁荣,也在这刹那间只剩悲怆。
“春秋一梦一念间,还念往昔忆流年。曾经繁华沦过往,兴衰付与说书人。”秦暮喃喃道,两行清泪淌下,茫然的眼中流露出与同龄人不符的沧桑。
这时,秦暮感到手背一痒,他回过神来,看向手背,只见一只灰色毛虫,这毛虫和普通的毛毛虫不一样,它身上的毛刺并不扎人,反而给人一种舒适感,使人沉醉其中。灰蒙蒙的体表,一眼看不透,不禁想多看几眼,让人就此沉沦。它好像梦境,又似幻境,若隐若现,若即若离,包罗万象,演化万物。
当着小虫子抬起头,秦暮对上了它那双宛若暗夜中紫水晶的小眼睛时,一起仿佛都静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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