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饶皓月和安忆夏难得睡了个好觉,自从沈光年进了警察局,她们每一刻安稳,都在为他担心。
尤其是知道,饶江雇佣了职业杀手,两人多想陪在沈光年身边,但是她们没有那么做,她们在沈光年身边,只能是累赘。她们的三脚猫功夫能对付的了地痞流氓,在职业杀手面前,就不堪一击。
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两人身上,眼睛被光线刺激,安忆夏率先醒来,她尽量不动到饶皓月,然后将窗帘拉上。
饶皓月被拉动窗帘发出的响声吵醒,她眼睛微闭:“现在几点了?”
安忆夏看看手机:“可以吃午饭了。”
饶皓月挣扎着起床:“太晚了。”她昨天晚上睡晚了,现在起晚了。
两人闻到饭菜香味,肚子咕咕的叫着,心想要被沈光年骂了。
“快洗漱吧,要是让光年知道我们现在才起,就完了。”安忆夏说,沈光年生活很自律,早睡早起是基本。
安忆夏已经把衣服穿好,先去洗漱,饶皓月忙着穿衣服。她看看自己的电话,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都是饶三爷打的。
她拨通电话:“爸,有什么事?”
“又睡懒觉了,打了那么多电话都不接。”
饶皓月本想说是手机没电,知女莫若父,饶三爷一下就知道原因。
“要不要等你吃饭。”饶三爷问。饶皓月刚起,肯定还没准备吃的。
“不用了,隔壁邻居煮好了。”饶皓月笑着说。
饶三爷笑骂道:“有了喜欢的人忘了爸爸,现在想找你吃顿饭可真难。”
“晚餐可以留给你,我可以带着光年和忆夏来吗?”饶皓月说。
“正好要和他们说说,我会让薛勇去接你们。”饶三爷说。
两父女聊了一会儿,就挂断电话,饶皓月不想让沈光年和安忆夏久等。
“皓月准备好没有?”安忆夏在厨房洗着水果,蹭吃也要带点东西去。
“好了。”饶皓月化了淡妆。还特意将头发扎成马尾。
“只是去吃个饭,太夸张了。”安忆夏看着饶皓月,她穿着白色的裙子,鞋子也是十厘米高的凉鞋,上面镶着水钻。明显就是去约会的打扮。
“女生要随时漂漂亮亮。”饶皓月说。
安忆夏看着自己的灰色运动套装,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她在沈光年面前随意惯了,从没有注重仪表。经饶皓月提醒,她才想到自己在沈光年面前有多丢脸,真想找个地洞钻。
“还有时间,我帮你化妆。”饶皓月拉着安忆夏进房间,从她的衣柜里挑选衣服。
“你怎么除了校服,休闲装,没有其他的。”饶皓月说,她知道沈光年的衣服都是安忆夏买的,安忆夏的眼光很好,怎么不给自己买好点的衣服。
“每次逛街,我就想着这件衣服适合沈光年,那件也不错,不知不觉时间就没了,最后只买到沈光年的衣服。”安忆夏说,脸上满是笑容。
沈光年陪安忆夏逛过几次街,但是都没发现,她看的一直是他的衣服,去女装店,都是沈光年主动说要去。
“这件不错。”饶皓月找到一件淡黄色的裙子。
“这是去年,沈光年给我买的。”安忆夏说。今年她还没来得及购买夏装,说出去别人都不会信,已经是暑假,居然还没有买夏装。
饶皓月听了,心里很有感触,安忆夏对沈光年的爱不是大张旗鼓,轰轰烈烈,非要让全世界知道。而是细水长流,回忆起来,每个细节都是因为爱他。
不是说安忆夏爱沈光年的程度比她们深,而是每个人对爱的看法不同,表达的形式不同。
饶皓月知道安忆夏喜欢沈光年,却不知道她为何喜欢,今天,她知道了,安忆夏喜欢沈光年已经深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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