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大二的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碰到一个要毕业了的大四学长在学校摆摊处理旧物,其中有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和夏小沫的钱还差一点点,学长看着我们两个的渴求的眼神,大发慈悲,很是仗义的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我们,当我激动得接过这台笔记本电脑的那一刹那,我们俩笑的很是开心。
夏小沫说这台电脑是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并且说知道我喜欢写文章,那么这台电脑就给我用,只是有一个要求,让我开一个博客,用写博客来见证我们的爱情。
听着夏小沫的话,我的心头狂喜不已,没有半点犹豫的点头答应了。
说真的,那会虽然我们清贫,但是我们非常幸福。
后来,我的发展颇为不顺,愈发的堕落,和夏小沫的争执越来越多,终于有一点,我们分手了,是夏小沫提出的。
她说她不愿意再把青春浪费在一个扶不起的阿斗身上,我很是痛苦也很是无奈。因为我知道,夏小沫不是一个轻易做决定的人,她既然做决定了,那肯定是已经做了终审审判了。
我想把这台笔记本电脑送给她,夏小沫眼睛红红的看着我,从我手里抱过笔记本,很少哭的她,那天嚎啕大哭,哭的很是伤心。
哭完她苦笑了一下,把笔记本电脑又还给了我,还说了一句至今让我想起来心痛无比的话:“爱情都没有了,我还要它有何用”。说完捂着嘴转身就走了。
我一个人郁闷无比的抱着电脑坐在了公园的长椅上,好几次我都愤怒的想把笔记本电脑直接扔到公园的小湖里,却总是又在最后关头犹豫不绝。
最终,我还是把它给带在了身边,一是舍不得,因为我糟践不起。二则是念想,小沫放弃了我,可是,我的心里,却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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