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现在象她这么大的姑娘,喜欢哪些。
总不能日后出去和人相处时,眼睛一瞪,什么都听不懂吧。
比如之前在派对上便是如此,因为是派对主角的关系,她少不了被人围着,阿谀奉承的有,歌功颂德的有,冷言冷语的也有,甚至还有落井下石的。这些人虽然全都以罗琼为中,但她们说的那些话题,谈论得热火朝天的那些话题,偏偏她一句都听不懂。
因为应不懂,所以既不知道如何应对,也不知道如何插进去,自然也就心急如焚了。
虽然当时有黄建良在,他体贴地为她打了掩护,并将所有的事一件件地收拾干净了。但那种完全无法融入集体的寂寞感,就像将罗琼过去二十六年的生活,再一次展现在她眼前。那样的日子,她再也不想体会了。虽然她剩下的时日不多,但也必须好好学医一学。
不然,天知道下一次会捅出什么篓子。
黄建良虽好,但谁能365天全年无休地守着谁呢,谁能?
永远记得《挪威的森林》上面直子的对话。没有谁能够永远保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她得自己去学。
无论哪一样,她都要一点一点地去学。
而姚静,正好唾手可得。
姚静给罗琼讲韩剧,讲音乐,讲服装首饰,讲当下流行的一切。讲年轻姑娘们喜欢的一切。罗琼听得耳朵都直了,她完全没有想到,家门之外的世界,竟然如此丰富多彩。
还好自己选择了挑战,否则她这一辈子,岂不是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作为游走在时尚第一线的尖端人士,孙筱悠的生活自然离不开时装发布会和时尚杂志,打铃叫人抱了一堆上来,姚静眼都看直。能被被原主孙筱悠青睐的,自然不是凡品,虽然书里的品牌和姚静完全处于两个不同世界,但欣赏美丽的东西,总是让人愉悦的。
一页页地翻着,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并且不时指出一两件自己相中的。
“这件适合你,还有这件和这件,搭配起来,那个简直叫人忍不住哇塞一声……还有这件,简直就是小清新啊,加上蕾丝,你不知道有多美……”虽然她的举止有些没大没小,但本性如此的人,遮都遮不住,更何况好歹姚静还知道本分。自己今天是来工作的,不是来享乐的。所以,给罗琼指出的衣服几乎都是适合她,至于那些适合自己的。
哼哼,姐买不起原版,难道姐还买不起高仿吗?
总而言之,姚静这姑娘,虽然爱美但也是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好姑娘。
她没有某些姑娘身上的贪慕虚荣,即便遇见自己喜欢的东西,虽然一时兴致冲冲,但也不至于失去本性。
欣赏,浅尝辄止就行,可别让物欲左右了你的生活。
书页翻动到某一页,姚静的眼睛再也离不开了,罗琼好奇地上前一看。
那是一双高跟皮鞋,足足八厘米的鞋跟,装饰着施洛华的水晶,虽然是当季新品,但不偏不巧孙筱悠就有这么一双。看了那细得足以戳死人的鞋跟一眼,罗琼自认为她没有福气享受这么一双。
至于孙筱悠,等到她回来,那鞋就该过季雪藏了好不。
所谓时尚,不就这么个玩意嘛。
让下人将那双鞋提了上来,说是送给姚静,做为陪自己聊天的报酬。她当然知道,一个有骨气和尊严的姑娘,不会莫名其妙地收别人的东西。即便要送,也得立个名目送。
学着自己的顶头上司,虚推眼镜姚静笑道:“姐,可别这样,这么高的鞋跟,我可无福消受。俺是劳动人民,累死累活的命,俺可不想穿这么一个累赘,在病房里跑来跑去,那样象什么话啊。万一一个不留神把自己给摔了,那可就大大地不值了。”
话虽如此,但在罗琼的热情邀请之下,依旧上身试了试。
因为过去好多年内,一直奔波在市内最忙碌的公立医院内,姚静几乎没有穿高跟鞋的机会,即便是少到又少的机会,需要穿一双救场,也会尽量选择那种鞋跟比较矮的。三到五厘米那种。猛然之间,穿上这么高一双,虽然兴是兴奋,但也就一两分钟而已。
欣赏,两分钟就够了,姐不会让你扰乱姐的生活。
但就这两分钟,罗琼看出来,对方和自己有同样的毛病,那就是穿鞋跟太高的鞋时,她的膝盖有点打不直。不过,姚静的状况,明显比她好多了,走了两圈之后,自然也就修正了。
好奇之下,不由地多问了一句,原来是因为怀抱二心的关系,姑娘自己掏腰包学了礼仪。
一点一点地将那些穿高跟鞋的要点记了下来,罗琼决定在没人的时候多多练习,不管怎么说,孙筱悠总归是白富美,还有高跟鞋女王的美称,要是叫人发现高跟鞋一上脚,膝盖就打不直了,那可真是,后患无穷啊。
因为日后要和姚静一起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所以罗琼留两人下来,一起吃了个饭。
至于那双鞋,终究还是没能送出去。
虽然是个不懂人情事故的人,但从一旁的主治医师身上,隐隐地觉察到似乎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的。去书房取了一套入门级的书籍,借给姚静作为弥补,因为是小范围内流传的印本,这书不是钱能买到的,再加上书上有黄建良的读书笔记,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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