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那些欢乐的情景,即使过去那么多年,也时常会浮现在我的脑海……
时间:七十年代末
地点:香港
上环的半山腰有座文武庙,香火鼎盛,尤其是每年考试季节,家中有考生的长辈往往会带着自家的孩子,来这里给文武二帝敬上香烛,祈求状元及第。
王芳华姨奶奶家就在上环附近,每天下午王芳华都会沿着荷里活道走到山腰,上几级台阶就到了富善街的文武庙了。
她喜欢这里安静又虔诚的氛围,因着第二年要参加高考,趁着暑假正好在这,又听闻这座寺庙的灵验,她几乎每天都来。
王家祖上有人曾在太后身边当过红人,所以家底还算丰厚。王芳华的姨奶奶那一系更是在解放后早早就迁来了香港。
姨奶奶的大儿子和几个朋友在新界开了家纺织厂,和英国人做着出口加工贸易,生意越做越大,家里房子也越换越大,七九年全家已经在山上建了豪宅,出入高级轿车代步。
又是个午后,家里司机载着这位内陆来的大小姐到了荷里活道就按着她的意思停了车。
司机说得是一口难懂的粤语,王芳华隐约听进了几个词汇,又用着生硬的粤语回了他一句,挥一挥手让他不用等自己了,然后就沿着小路朝山腰走去。
七月的香港天气变化多端,上一刻还是大晴天下一刻或许就会阵雨倾盆。才走了没几步,雨点就落了下来,又密又急,让人无措。
王芳华没带伞,雨一落她就抱头乱窜了起来,她才烫了头发,出门又只在头顶扎了个简单的小辫子,上面戴了舅妈送的法兰西舶来的蝴蝶结发夹,所以这会儿心疼的很。
幸好前面有个小巴站,站上有个凉亭可以躲雨,她奋力往斜坡上跑了几步,朝凉亭跑去。
等跑到凉亭,发型到没怎么变,身上的那条嫩黄色蓬蓬连衣裙全让雨给打湿了。不仅如此,上身还隐隐约约透出她的内衣。她从随身小包里取出手绢对着胸口擦了擦,可惜徒劳无功。
正为此发愁,角落里却传来男子轻咳声,她一抬头,一名清瘦的年轻男子正蜷坐在那里。
男子穿着白色中袖衬衣,一条灰色卡其裤,头发利落干净,可惜手上夹着烟,眼神又是犀利带着某种审视的味道,让王芳华直觉将他和黑|社|会少年划上等号。
也难怪她会乱想,那个年代虽然香港百废俱兴,工业,商业,金融业已赶超内陆任何城市,但社会风气非常混乱。
平时姨奶奶和舅母絮絮叨叨地一直在她耳边唠叨,三合会什么的都不只是故事,她平时一个人出门,可别搭上些不良少年。
王芳华对着那男子皱了皱眉,背过身去,决定无视他的存在。
那是她第一次落入窦少康眼底的样子,顶着一头卷卷的长发,鹅蛋脸,头上的蝴蝶结把她衬得和个洋娃娃似的,原本他只是好奇多看了她几眼,想不到这女孩满脸防备与鄙视,扫了自己一眼后竟然背过身去了,不过她的背影真是婀娜啊,连衣裙收的腰身估计只有一尺七,蓬蓬裙下露出的小腿更是线条笔直优美。
他突然起了想作弄她的心思,叼着烟朝她慢慢走去。
王芳华本来就一级戒备,男子强大的气息慢慢靠近即使自己是背对着也能感受出来。
她突然转过身第一次用拔高八度的音调对着身后人说:“别过来!再过来我要叫了。”怕对方听不懂,她又用结结巴巴的粤语说了一遍。
她说得时候一手死捏着自己的的包包,另一手直抬着一副抗拒的样子。
那个年代还没聚胸的内衣,内衣都是一层层棉布缝成的,她一大声说话,胸前原本若隐若现的风光更是旖旎一片。
她才十七岁,已经发育的很好了,真是胸大,腰细令人遐想。
窦少康边解衬衣纽扣边朝她走去,直到把她逼近角落,在她欲哭的神情下,把自己的衬衣的盖在她的身上。
“吵死了,耳朵都要被你吵聋了。”
他不咸不淡地来了句,是标准的普通话,眼里满是不屑,手上却帮她拢了拢衣服,大致是怕她走光。
王芳华大惊,睁着好看的一对眼睛问他:“你不是本地人?”
见他只是剜了自己一眼,却没怎么怕他了,对着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句:“吓死我了,还以为遇到三合会的小混混了呢。”边说还把他斜叼在嘴上的烟头一抽,直接扔在了地上。“你还是学生吧?学什么大人抽烟啊。”
“……”
那天的最后,因为山路湿滑,王芳华崴了脚,是窦少康把她背回姨奶奶家。
回家的路上他告诉她,他妈妈改嫁,嫁来了香港他才跟着过来。
临别时她要了他的电话,她说等衣服洗干净才还他,他只是笑笑。
后来的几天,她果然给他打了电话,先头他有几秒愣怔,她说:“是我,你说好麻烦的那个。”电话里他又只是笑笑。
这样一来二往,两个异乡来的小伙伴几乎天天相邀一起玩,他带她去跑马地看纯种马训练,又带她去山顶看落日,她带他去英国商会学洋人参加舞会,还嚷着让他陪她一起乘坐天星小轮。
她觉得和他在一起每天都很快乐,每天晚上入睡前她都期待第二天快些到来。她不知道自己早已情窦初开,对他心动不已。
两个星期后,窦少康来找王芳华告别,他说他不愿改姓,所以要回内陆和爷爷奶奶生活了。
他对着她的眼神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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