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克拉夫位于雾月帝国的东南方向,这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独特的气候造就了这里独特的酒庄文化。如果你来罗斯克拉夫不去酒庄旅游一圈的话,那么你就相当于白走一遭,并且,因为这里的酒也十分公道,是雾月帝国许多人假期度假的好去处。
沿着海岸线,整齐的金色沙滩绵延到丘陵,丘陵上种着罗斯克拉夫特色的“紫色玲珑”,这是一种十分饱满并且味道极其特别的葡萄,用这种葡萄酿出的酒味道清爽,佐以配料,能让酒浆呈现出诱人的紫红色。
基本上,每一位魂师都会在家里备上一瓶罗斯克拉夫的红酒,因为这各地区生产的红酒除了味道极好之外,还能缓解精神压力,解乏清神。在罗斯克拉夫,以博莱利酒庄的红酒最为上乘。
博莱利酒庄在欧文教派可以说是名气当当,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红酒上乘,更是因为这个酒庄是当年雾月帝国的圣皇亲自点名要修建的,由当年最高水平的酿酒师——斯芬克斯·达利严格的管控着红酒的生产。
斯芬克斯当时酿造的一千多桶红酒,经过了岁月的洗礼,已经不仅仅是红酒这么简单了。这些红酒已经成为了某种战略物资,不会再外部销售的。现在博莱利酒庄生产的红酒是斯芬克斯大师的曾孙酿造的,手法的传承和酿造的工艺都是从祖先那里一脉传承下来的。
然而有两个不速之客,已经在博莱利酒庄住了将近半年了。
“哎,小怪物,你说帕兰老头儿扣不扣门,就给我们放半年的假,还急匆匆的催我们回去,上个任务不是刚结束吗?为什么要我们去带孩子。”
在巨大的圆桌前,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的男子一边说话一边撕咬着一整个猪肘,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脸上画着如同某种象征的记号——在他双眼下面的脸上有着如同弯钩一样的黑色记号,他的前额的头发有两小嘬绑成辫字垂在自己的侧脸。
“卡萨应该算不上是孩子,他的实力还是很不错的。”在这个古铜色男子身旁坐着的是一个皮肤白湛的清秀少年,他的眼神十分空灵,正在咀嚼着夹了火腿片的长面包,一袭素衣长袍,与之前的男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嘿嘿,你说得对,这小子之前我们还比试过,那都是三年前的事了,似乎跟我差不了多少嘛。”
“三年前的卡萨可还没掌握黑血裔的能力你也没有掌握黑色镰刀,所以,那场算不得什么。”
少年的语气让啃着猪肘的男子楞了一下。
“找你这么说的话,现在我们俩谁更强一点?”
“我觉得,应该是卡萨。”
“我去!那我岂不是要给他当马仔?”古铜男子一脸的无奈。
“这这一届的新人里面,不管是学生会还是男人帮,都能被称为天才,我个人认为,这些人里单个战斗力排行里,最强的是哈登。”
古铜男子惊愕的看着少年。
“玛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那个万年留级生还能比你还强?”
少年被他叫出名字的时候显得一脸的不适应:“你还是叫我小怪物吧,这个名字我不太喜欢。”
“哦哦,好的好的,不过我觉得她不会比强太多吧,毕竟半年前你是秒杀了那个畜生啊。”
少年耸了耸肩,若有所思的看着古铜男子。
“那是因为你的魂器能力强,单打独斗的话,我不见得能瞬杀它。”
“不过也确实有点奇怪,这几年暴动的魂兽越来越多了。
“卡洛,不该我们想的事情,没必要去想。”
少年看着这份名单,当帕兰骑士长向卡佩奥吩咐完以后,卡佩奥便直接把计划和名单发给了在罗斯克拉夫度假的这两人,他们两个应该是最早收到消息的人了,原因就是他们两个在这里过得太过潇洒了。
而且,他们的潇洒是圆桌骑士团自掏腰包给他们的奖励,那些老抠门自然是不想让他们在那里多呆。
“吃完这顿饭,就去收拾一下吧,在外面玩了这么久,也该回去了。”
玛维把夹着火腿的面包迅速的吃完,喝下一杯红酒之后,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虽然有些事情不该他们想,但是,他有时候还是会做各种各样的假设。
也许这次骑士团叫他们回去就是去印证这些假设的。
……
在距离雾月帝国西海海岸线以南有三百多里的海外小岛上,一个身穿黑底红色条纹长袍的褐发男子行走在密林里,他的脚下是一条被黄土铺成的小路。这条小路延伸到森林深处,男子慢悠悠的沿着路一直走。
终于,在路的尽头,一个二层屋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屋子是用竹子搭成的,下面一层圈着几只野鸡,两头牛和四只羊。上面一层是以一棵大树分支为基底的竹屋,外形看上去十分考究,住在这里的主人一定是个讲究的人。
“帕兰骑士长!您来这里干嘛?”
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身穿扶桑样式棉麻织的和服的武士,武士的齐眉散发之下露出眉毛,一对惺忪的睡眼仿佛还没有睡醒,腰间挎着一把长刀,散发着冰霜般的寒气。
“这个岛上只有你一个人,我来这自然不是来度假的。”
“那来里面坐会吧。”
虽然武士是扶桑人,但是通用语说的还不错,从他嘴里说出的通用语居然还有一些西海渔民当地方言的腔调。
扶桑帝国坐落在西海上,与雾月帝国中间搁着几百里的大海,这个国家崇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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