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李浩洋讨好的蹭了蹭师父的衣袖,满脸的敬仰,“就知道师父对我最好了,我现在就去做饭,再给师父您温壶好酒。”
这孩子,老道眯着眼,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须,嘴角笑了笑。“吃完饭,别忘了,你的马步。”
……
一壶温酒,三碟小菜,两碗米饭,足够两个人饱餐一顿了。李浩洋很喜欢这样的安逸生活,袅袅白烟,轻松惬意。
“师父,你知道吗?就今天下午我碰见了一件怪事。”李浩洋夹了一筷青菜,扒拉着个饭菜,嘴里含糊不清将事情说了个明明白白。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边吃饭边说话,也不知道跟谁学的。”老道轻轻地噙了一口酒,摇着脑袋,一脸的沉醉。
宁做酒中仙,快乐似神仙,老道瞟了李浩洋一眼,“习武之人要做到站如松,行如弓。吃饭的时候,也要食不言寝不语。就算是看到喜欢的东西,也要做到喜怒于无形,不能让别人轻易地看透你的心思。石头?什么样的石头?这洪荒山,什么样的石头你没见过。”
“不是,师父。”李浩洋听到老道的话语,连忙咽下嘴里的饭菜。解释道。“那石头,比你的那些灵石还好看,而且不仅会说话,还能化作孩童,化作匕首……”
会说话的石头?老者吃了一惊,一般来说越是透明,越是蕴含着更多的灵气,那石头不仅会说话,而且还可以化为人形,显然不是普通的东西。
若真是天地间少有的珍宝,为何自己辟海境的修为却感应不到?
……
左勾拳!
出手绵如掌,暗劲寸手生。以掌化拳,拳含掌意!
右踢腿!
疾风伴地走,腿刚似金木!携千钧之力,破万千阻挡!
拳法,讲究的是,掌寸之间,聚满全力。腿法,讲究的是,一腿之刚,宁直不弯。无论是拳法,还是腿法,都要做到心无旁骛。这是师父教给李浩洋练武的第一个要义。
站如峰,行如松,说的就是如此。李浩洋虽然喜欢贪图时光,对于师父的话,却从不马虎,不敢忘记丝毫。
一套拳法,一套腿法,仅仅练了两套,就花了李浩洋大半个时辰。果然还是这副身体不行。李浩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只是事物总有两面性,过犹不及,凡事要讲究循序渐进,徐徐图之。
师父他老人家离开老观好几天了,李浩洋自然明白是去干什么,只是师父说他归期不定,这让李浩洋心里有些牵挂。
一杯温水,滚滚下肚,看着诺大的院子,李浩洋轻轻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这一段时间,自己将洪荒山附近的这片山脉再次翻了个底朝天,那块会说话的石头却再也没有见过。有时候,李浩洋都会怀疑是不是在做梦。可是衣服上的破洞,告诉他,这是真的不是梦。
明媚的骄阳,温暖四射,下山走走,刚好可以买点东西。
齐水镇不算太大,就坐落在这整片山脉的山脚下,这里是南域西北府通往外界的枢纽驿站之一。靠近深山,道路险阻,并不是很繁华。只是山高也有山高的好处,山货野物对于那些城里人也是个稀罕的宝贝。
“热包子,新鲜出炉的热包子喽……”
“冰糖葫芦,又甜又脆的冰糖葫芦……”
依旧是来来往往的吆喝,热情如火的叫卖,不绝于耳。李浩洋去到一家经常歇脚的客栈里,点了几个菜。
“大哥哥,大哥哥,给一口饭吃吧。囡囡饿……”就在李浩洋出神望着窗外的时候,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
扭头望去,一个穿着破旧的小乞丐,正咬着手指,可怜巴巴的望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公子。
锦绣罗衫,腰间别玉。只看衣着就知道这是一位富家子弟,只是现在,这位富家子弟的脸色并不好看,满脸写着不耐烦。
公子姓项,名安。是齐水镇里数一数二大户项家的独生子。知道此次赴约已经迟来,又想起父亲的叮嘱,还有那未知的前程,不由怒从心生,叫骂一声:“哪里来的叫花子,还敢挡本大爷的路!快滚快滚!”
说罢,大袖一挥,狠狠的一推,将那小女孩推到一旁。
成年人的力气自是不小,再加上心急之下,七八岁的孩子怎么受的住。
好巧不巧,旁边就是楼梯的棱角。女孩一个踉跄,头重重的一栽,磕在棱角上。巨大的声响,让本来热热闹闹的客栈顿时一静。
那小乞丐也许是从小受尽了欺负,纵使额头冒血,也未曾哭涕过,只是缓慢的爬了起来,湿漉漉的大眼睛噙满了泪水,可怜无助的望着周围的人。
“真是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出来乞讨……”
“是啊,是啊,这人也太狠心了。怎么能这么对一个小孩子?”
四周的人渐渐围了上来,看着这可怜兮兮的小乞丐被人欺负,开始议论纷纷。
项安有些心急,大声嚷嚷着:“你这小乞丐别总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想在本少爷这里蹭吃蹭喝?做梦!还有你们,没事就不要瞎围着,我项家在这齐水一带的势力多大,也不去打听打听?”
“你是谁也不能这样啊?”
“这人说话怎么这样?”
“别说了,项家可是齐水数一数二的大户……”有人絮叨着。
“听说那项家公子可是拜了血煞门的……”有人补充道。
“那不就是仙人?谁还敢惹他?”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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