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
这家粮铺,看来还挺有懂门道的。
买粮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买到陈年旧米,而是掺假。陈年旧米,一闻就给闻出来了,可在米里给你掺点白沙,那就抓瞎了。
程远志跳下马车,直往粮铺里走,头也不回地吩咐道:
“将马车直接赶到院子里去。”
程远志抓起一把稷米,捡了几颗塞进了嘴里,咀嚼了一下,发现的确是好米,米浆饱满,水份适中,一试就知是今年的新米。
粮铺的掌柜一看到程远志,一张笑脸瞬间就挂在脸上,赶紧迎了出来,欣喜道:
“客官,里边请,敢问想买粮草,还是卖粮草?”
粮铺,除了卖粮,还收粮。
粮铺做的是粮草生意,稷米生意只是其中一种,还提供喂马的干草等等粮草生意。
程远志懒得和这掌柜多说,怎么嚷嚷这粮铺的存粮肯定是不够的,没有任何一家粮铺会将大量的粮草放在一处,这样风险太大,不利于粮草和资金流转。
面对商贾,程远志就不客气了,粗鲁地吼道:
“去,将你们粮铺家主唤来。某要买粮!”
掌柜被程远志一噎,脸色极其不自然,但仍保持着职业的微笑,这年头要是进来的人都要找家主,那这粮铺还开不开了?
粮铺掌柜这一个职位,也没必要继续存在了。
尤其是那些泥腿子,进来粮铺要买个一斗米,半斗米之类的,大多也像程远志这样口出狂言,经常点名要见家主。
掌柜每天打发的得多了,见怪不怪了,上下打量一遍程远志,问道:
“不知客官想买多少粮?百石以下的,掌柜我还是可以做主的。”
量米以升为单位,一升大概一斤二两重,一斗等于十升,十斗则为一石。这掌柜的权限还是不小的,一千斤以下的买卖,都可以拍板做决定。
可惜,这些远远不够。
程远志将鼻孔对准掌柜,财大气粗地喝道:
“让你去找家主,你就去,瞎嚷嚷什么啊。百石粮草,还不够某家里喂猪呢。赶紧去,再杵在这儿耽误某的时间,小心某出手揍你,送你这把老骨头入土为安。”
程远志还将刺史和太守的诏书抽了出来,特意揪开诏书,亮给掌柜看。
掌柜懂记账、算账,识字更不在话下,只是抬头瞅了一眼,赶紧扭过头去,这诏书的味道和里面写的官职一样大,受不了了。
“原来是刺史驾到,小店偏僻,未能远迎,还望刺史恕罪。刺史稍待片刻,小的这就去请主事之人。”
百石以上的生意,的确是该去请更大的主事人来做决定。普通百姓,有钱也不会一次买上千斤粮米放在家里,吃不完。
对方是幽州刺史,这就对得上了。
掌柜施了一礼,就退到后院去了,没多久就重新出来,请程远志进入内院,到了一处雅室,奉上茶等候着。
程远志枯坐了一会儿,发现实是无聊,脾气就上来了,有些暴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正当程远志抄起茶杯,就要往地上砸的时候,门开了。
走进来一个身穿白衣,面容洁净的人,程远志转眼一看,来人年纪不大,又长得肤白修皙,属于嘴角无毛,办事不牢的那款,内心更不喜。
“见过程刺史,在下甄宓,乃是甄家在洛阳粮铺的主事之人,听掌柜说起,刺史想要些粮草?”甄宓给程远志施了一礼,倒是绝口不提程远志的无礼和粗鲁。
甄家的粮铺,遍布大汉天下各州郡,洛阳粮铺只是其中一个,稍微大点而已。
甄家的家主自然不可能坐镇在洛阳,若不是碰巧这个月刚好是稽核之时,甄宓也不会出现在洛阳这里。
程远志内心赞许,这甄宓虽长得弱不禁风,言谈举止却是落落大方,暗道:
“谈生意,不提买卖两字,是个生意人。不知等下还能不能这么有风度,看本刺史吓死你。”
程远志将手里的茶杯放下,出其不意地大声说道:
“没错。本刺史刚才已是赶了一车钱财进了你甄家院子了,足足有十万贯。不用惊慌,这钱原是送给张让的,本刺史不送了,便作为给你甄家的定金。本刺史要给你甄家一桩天大的生意,听好了,本刺史要买你甄家五十万石粮草,怎么样?高兴吧?”
程远志说罢,不等甄宓反应,自己先笑了起来。花钱,真是一件心情愉快的事情,绝对能够带来欢乐。
五十万石粮草?
甄宓一听,心里一沉,笑不出来了。
就算是抄了甄家,都弄不来这么多的粮草。还天大的生意?怕是给甄家带来滔天大祸了,甄宓恨不得第一时间锤死程远志。
还定金呢?要是给张让知道这马车的钱送到了甄家,不用三个时辰,禁军就会包围了甄家的粮铺,直接抄了甄家,甭管是谁的钱,谁的粮,都会罚没充公了。
谈生意,想要得到个好价钱,首先就得先摆困难,后面才好提条件。甄宓看程远志这么暴躁,不用想都知是粗鲁之人,干脆开门见山道:
“承蒙刺史厚爱,甄家受宠若惊。甄家很想和刺史做生意,可甄家没有那么多的粮草,五十万石太多了,倾尽甄家所有的粮草凑出十万石,估计都够呛。”
甄宓语气还算尊敬,但姿态得摆得极高,和程远志平起平坐。
做生意嘛,讲身份就不公平了。以权势相压,固然能得到商贾的低头,不得已而从了,但商贾也会以次充好,随意应
喜欢回到三国当暴君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