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1.1天地为何可以齐名
天为天道并非实也非不实,在其中不可触及;地为实万物之态,生命孕于其中;
你肉眼可视皆为地,仰望于空,其为地之幕,非天;地于宇中如沙,散于天,因此天地可齐名;
1.2天地人
天之道以质分,地按天道形其态,万物守于天道,人在天地之间;
1.3质分
物有万种,区以大小,多少,轻重,何以为序;万物归天道,天道以质分,然何以辨万物之质,于天道中万物必有其域,可控之域于其质相当谓之天道,如有违必不可持;
1.4天道
天道于无形,言何其为天道,感天之于无形可知其道之要,曰:天道不为无意之事,无越质之行,以恒为大意;
1.5人
果结于树,而树植于土;人于天地之间,其形看似独立,然丝丝相连;人必遵循其规律,有越但必不可变,之所以有越出的情形,是因为万物皆有自身之法,其法顺必同归于尚法,不归则渐枯灭;人生于地,循其地法,地应于天,所以万物归根于天道,之为法天其万物之规律;
1.6辩善恶
人微无善恶,人道归于天;天于天道不变,地应于天不变,人则不同,人微,人道朝夕于微,人与人于卑微,固无善恶;
1.7人道
人道幻之如沙,聚之如蚁,如无所求,或散或聚,散之飘于天地,虽得一人之遥,但终无建树,聚之,忙忙碌碌,目于一尺,行于一隅,生如蝼蚁,死如残尘,无可言;
人道之意当追于天道,天以质分人当自勉,质虽有高下,行则同;凡追于天道,或立其标,或润其众,或聚微汇成江河,终使人道渐强,人道可使天应之时必遵天道;
1.8人意
何为有意?归天道谓之有意,逆天道谓之无意,人于天道而言本无善恶,人于人之善恶以此意为要;
1.9如何面对恶
无需面对,按自然而行,不以己所不值而取;
1.10天于无,行必果
天之大于无,非以实为大,天以无称其极;然一物以其行无其果,可行否?言必可行,本无果可言,何言其果;果乃行之一,行之必有果,行之道磊磊,则无其他;
1.11人类的进步标准
对内心的认识,对物质的认识,对规律的把握;
1.12人功能的分类
一推动,二供养,三毁坏;
1.13人的贡献
一过去做过的,二现在在做的,三未来不可知的;
1.14抚民
民以德治,政以法为,德法以举贤为要;
1.15贤士
贤者明于心,始于言行;
1.16人质
人质之要在于其明,明己明人明意,增其质而非其妄;明己才不会不思进,明人才不会越其位,明意才不会损于人;
1.17质强
质强则近其道,天道不爽,而道不仁人,当自强;
1.18处世
质强者持世,应感其恩;于逆境应明身志,行处世,如鲵之态幼于水成而出;
1.19行道
质不强不言行道;内掌其势,而不争于形;外不受其扰,于内必融;行不于其外,强其内;
1.20道终
吾天乃万天之一,非高非低,万天皆为归一,无我无物,物我本为一体;恶不空,道不终,修己即为修天,无我无天,吾天本为一体;悟此道,金自鸣,心智开;
释言
吾以吾天以质以道感其恩迹
一、宇宙
每一件东西都有一个物我的存在,但并不是都具有自我的存在;只有有天性的东西才具有自我的存在;
物我是双向的,自我是单向的,物我有形有生有灭,而自我无形无生无亡谓之不灭;
自我于宇宙中有无数个,每一次自我附于物我既是一个生命新的开始,每一个自我都可望附于一个物我之上,宇宙中的自我与其可附于上的物我相比多之又多,宇宙中可附于上的物我与期望附于其上的自我相比少之又少,所以每一个附于物我其所处之形上的自我都是遵天道的,每一个称之为生命之物都是经无量的机缘才有的结果,自我之要在于有其法,物我之要在于有其态,宇宙万物,天地之间,过去恒久与未来恒久唯有自我有其法;
宇宙始于物我与自我的结合,止于自我与物我的归一,物我即万物,自我即天性,天道于天性之中,其极者为之道;极者为善因为归一,极者极善也;恶者为恶因为妄念,以道论之必不可持;善者为善因为明道,天性之极者谓之天道;是而人性与天性无异,人道需遵天道;非天道而自我与物我的结合为之邪,其行以天道论之为之恶,邪恶有逆天道必不长久;以天道自我与物我的结合为之善,善恶之行以天道论之,善为善行为之善,善为恶行为之恶,为恶者必有违天道不可持;
二、生命
生命源于自我与物我的结合,生命与非生命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自我,生命的进化是物我随自然改变和自我的更替同时进行,而非生命体只具有随功能改变的物我;
自我是精神的存在,不可认知物质世界,自我一旦进入物我就需要物我对其建立相应的意识,自我以其相应的物我感受和存在于物质世界;
所以一切生命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有能量级上的差别,并不具有本质上的差别;每一次自我于物我的结合都是对自我的一次洗礼,自我会因与物我的每次结合而变的强大或弱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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