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小屋以后,余盼安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她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啤酒。不是很合她心意的是,这啤酒一点都不冰。
显然这个冰箱曾经陪伴了房东很多年,制冷效果已经变得极差,所以才被遗留在这里的。
不过这时候她只是想喝酒,是不是冰的也不是很要紧了。再伸手往冰箱里探一探,一共有三罐,她把它们都拿了出来,一罐一罐地放在桌上。她私下并不是个很爱喝酒的人,家里会备酒只是因为偶尔写作思路堵了,需要喝点小酒来让自己进入一下平时到不了的状态。除此之外,她就只在不得不喝的饭局上才会喝酒。
她开了其中一罐,心里有点中二地想,“敬我再也回不来的青春,也敬我彻彻底底放下关于季之恒的一切念想!”然后就猛灌了一口酒,差点把自己呛死。
因为余载道的关系,余盼安没少去各种饭局。再加上一点儿遗传了余载道好酒量的缘故,她的酒量在女孩子当中绝对算得上是很不错。但今天的酒似乎有某种魔力,才只喝了两罐,她就觉得自己开始醉了。
人有心事的时候,似乎就是很容易喝醉的。
思绪开始乱飘,恍恍惚惚之中,她回想起已经很遥远的高中时光。
余盼安和季之恒刚刚进入高中时分在了同一个班级。因为中考成绩一样,他们当时是同桌。
余盼安那个时候还是个比较内向、不爱和陌生人讲话的女孩子,平时的爱好就是拿着一个黑色的小笔记本写日记和自己脑海中的故事,看起来闷闷的。因为性格的关系,虽然她成绩不错长相也很漂亮,但是在班级里还是不太受欢迎。
那个年纪正是躁动的时候,一群浮躁的、渴望发生新鲜事的灵魂被圈在一个小小的场所中,不发生争端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很快,在某个周一目睹余盼安被家里的司机开着豪车送来学校以后,隔壁班的几个小混混盯上了她。一开始只不过是缠着她要她买些笔、本、零食之类的东西,后来变本加厉,开始问她要钱,她若是不给就要欺负她。
即便那时候的欺凌只不过是稚气未脱的虚张声势,但对于一个刚上高中又没什么朋友的女孩子来说,已经足够可怕。况且那所学校又是寄宿制,她每晚回寝室的路上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又碰见那几个家伙。
这天下了晚自习以后,余盼安照旧一个人往宿舍楼的方向走。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背后有人跟着她。
她出了一身冷汗,也不敢回头,只是默默地加快了自己的步伐。
可是后面的人也跟着加快了,这让她更觉得不是自己多心,而是又被盯上了。
上次她给钱给得少了,那些人剪了她的一截头发说是代价,这次她一分钱都没带在身上,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真的是太倒霉了!余盼安心想——不然这周五回家以后把这事告诉余待安,让他想想办法吧。
“余盼安!你走慢点。”
一直走在她身后的人突然开了口,把她吓了一跳。不过这温和的声音和那几个小混混一点都不像,倒像是......
余盼安站住了,身后的人就趁机绕到了和她并排的位置。
——是她的同桌季之恒。
“请问,有事吗?”余盼安先是松了口气,随后很客气地开口问道。
虽然他们是同桌的关系,但现在开学也才不到一个月,她和季之恒并不熟。而且她和季之恒中考成绩都是班上的最高分,大家投过票以后,季之恒就成了班长,这让余盼安在心里觉得这位同桌更难接近了一些。
“今天白天胡暮雨和我说她好像看到你在被人欺负,我暂时还没想出好的解决方法,所以决定送你到寝室楼下。”
胡暮雨是他们班上公认的女神。她长得很好看,标准的校花脸,据说是生在书香世家,性格也很平易近人,和大家关系都处得很好。余盼安在心里感叹自己作为一个班上的边缘人物竟然都能被她关注到照顾到,女神真的是女神,不只脸是女神而已。
因为真的很怕那群小混混,余盼安就没有和季之恒假客气,说了声,“谢谢你。”就继续和他并排走了。
从那之后,季之恒真的每天晚自习下课后都要送余盼安回寝室。有时候他自己想去食堂吃宵夜,还会给余盼安也点一份,然后和她边吃边聊。看起来完全不相同的两个人竟然意外地很有共同话题——余盼安喜欢写故事,梦想成为作家或者编剧,季之恒喜欢表演,他说他将来想朝着话剧演员的方向发展,只是家里目前还不太同意,但是他打算坚持。
时间一点点推移,季之恒送余盼安回寝室这件事从一个班长的义务变成了他真的想做的事,他们的交集逐渐变多,从只在回寝室的路上聊天变成在教室里也会聊很多话题,余盼安有时候甚至会把自己视作宝贝的黑色笔记本给季之恒看,季之恒也很喜欢她写的故事,他说——你写得真的很好,我想演的就是这个类型的。
大概是觉得余盼安交了男朋友、不好欺负了,那群小混混没再出现过。余盼安班上的同学也都以为她和季之恒在一起了,因为季之恒的人缘,大家也都开始试着接受余盼安,慢慢相处下来,才发现原来她并非像传言中那样清高、难以接近,只是有点慢热罢了,熟悉了以后是很可爱的。
这一切的转变都是因为胡暮雨对季之恒说的那句“好像有人在欺负余盼安。”余盼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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